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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大綱圖放寬樓高限制 楊雪盈批規劃利商損民

灣仔大綱圖放寬樓高限制 楊雪盈批規劃利商損民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一月十七日)舉行公開會議,就《灣仔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 S/H5/28)考慮申述和意見,期間地產建設商會及希慎等地產商要求進一步放寬樓高限制,灣仔區議員楊雪盈則狠批規劃令灣仔更加商業化,容許地產商大肆建築高樓大廈,嚴重損害居民利益。

因應終審法院判決(註一),城規會早前修訂《灣仔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修訂事項全部涉及放寬樓高限制,最高放寬至主水平基準上150米(項目E3)。灣仔區議員楊雪盈及其辦事處團隊早前出席城規會會議,反對所有修訂。她指灣仔區議會曾在委員會上就修訂表態,有13位議員反對、2位棄權,無人支持。後來規劃署多次無視議員就交通影響評估的查詢,並一意孤行進行刊憲,漠視區議會意見。在社區關係方面,她指,放寬樓高限制會提高地段的市場價值,誘發區內住宅遭收購重建,令居民被逼遷。她甚至認為相關修訂反映規劃署希望灣仔區以後不再住人,方會不惜破壞灣仔現有的社區,為商家擴大利益。

楊雪盈續指,修訂將增加灣仔樓宇密度,令城市更加擠擁,一方面會新增車流,加劇交通壓力,另一方面會增加屏風樓及熱島效應風險,減少地面及住宅日照、影響通風,不但剝削居民權利,亦影響公共健康和環境衛生。地產商代表在會上提出,《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可彌補負面影響。楊雪盈團隊則引述城規會會議紀錄,指出指引僅可作「紓緩」,並不能抵消一切負面影響。

針對涉及前灣仔警署及已婚警察宿舍的修訂,楊雪盈指,相關用地至今仍然未賣出,不應納入《基本法》保障私有產權的範圍內。而且在修訂之前,城規會應該考慮,通過修訂會否等於變相同意將舊警署合併發展,抹煞採用自行活化方式保育舊灣仔警署的可能性。

城規會會後未有結果,將延期決定。

註一:2016年,希慎興業不滿《灣仔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施加樓高限制,影響地段重建價值,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裁定城規會須考慮《基本法》保障私有產權的條文,將規劃樓高限制事宜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