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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糧食儲備的農地產土儲

沒有糧食儲備的農地產土儲

財政預算案宣佈會在今年第二季正式引入土地儲備的概念。所謂的「土地儲備」,其實不外乎為「明日大嶼」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鋪墊論述,為政府不敢大幅度改變公私營房屋比例的前提下,大開瘋狂造地的綠燈。

本文不會再討論有關土地需求的估算─在本欄多篇回應《香港2030+》的文章系列,已經清楚闡述有關「分配派」和「供應派」看待土地供應及需求上的根本價值差異何在。假如「土地需求估算」吹牛出來的多餘土地是有益於香港人也就罷了,須知道可以進駐明日大嶼的,是進出甲級寫字樓的一眾海歸及豪宅炒家,而不是急需本地生產支持的香港平民。

反而我想引入一個沒什麼人討論的視角:假如真的要認真看待「土地儲備」為一城市發展的重要戰略,我們必須引入「糧食儲備」這個概念。

似乎現時社會都有共識,必須要發展所謂「閒置農地」,或者直接叫做「棕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會「優先發展」當中150公頃土地。問題是,「棕地優先」作為一個口號,包含的內涵是什麼?是否說明現時荒置的3700公頃農地都可以「綠地變棕」,變成官方眼中的「土地儲備」?

在回答「是」與「不是」之前,首先我們就要攪清楚幾項事實:政府引入土地儲備的目的是什麼?發展農業在香港是不是還有價值?

無可爭議地,香港的農業確是在不斷萎縮,由漁護署年報我們可以清楚看到,近二十年香港的農地確實不斷減少:不論是種植蔬菜還是花卉為主的園藝作物用地、用來種米等主糧的雜糧作物用地、以至果樹用地,對比於1999年,2017年相關用地的面積都分別大幅減少105%、167%及148%。


圖一:1999–2017年香港農地使用變化(資料來源:整理自歷年漁護署年報

有兩點或者違反一般人的認知:第一,香港的荒置農地其實過去廿年並無增多,相反是逐年減少,由1999年的4310公頃,大減624公頃至2017年的3686公頃。第二是魚塘用地,漁護署自2012年已經沒有相關統計數字,可能是大部分用地已遭填平,那可是足足1000公頃的土地!由兩者的數字變化得出一個事實:早在政府推出什麼土地儲備或共享計劃之前,香港農地老早便「被規劃」,逐年逐年地大幅蠶食供發展所需。須知道全港用作公營房屋的土地,也不過是區區1700公頃,廿年間消失的農地,假如好好規劃善用,分分鐘可容納多一倍的公屋人口!

我們應該質問自己的問題是:究竟我們希望香港將來變成一個什麼樣的城市?發展棕地如果成為口號而不加思索,是否只會淪為全面蠶食餘下農地的代名詞,強行製造制度誘因令更多的農地「棕地化」?

香港如要繼續國際級都會的地位,必須要有農業長遠規劃的戰略視角。擺在當前必須規劃的「香港2030+」,是香港能否應對全球暖化危機下帶來的威脅,包括全港糧食供應減少所帶來的糧食價格不穩定。如果完全沒有任何的戰略規劃,當石油危機或氣候變化引起的全球性糧食危機出現時,糧食必然會是優先限制出口的項目,到時香港人想購買糧食,就如現在政府想購買口罩一樣,有錢也未必買到了。

香港糧食完全自給應幾近不可能─可能沒有一個現化化的國際大都會做得到,但我們至少也要了解本地糧食生產的趨勢和變化,才有可能訂立一個具戰略意義的糧食儲備目標。

我整理了歷年漁護署年報有關「鮮活食品本地生產」的部分,有幾項有趣的發現:蔬菜、生豬、淡水魚及海水魚的本地生產比率大幅下降,蔬菜由1999年的11.7%跌至2017年的1.7%;生豬是22.2%跌至7.9%;淡水魚是10.2%跌至4.4%;海水魚是57.5%跌至32.5%。活禽的本地生產總量雖下跌,但由於進口近乎零,2017年的本地生產比率已接近100%。


圖二:1999–2017年鮮活食品本地生產比率比較(資料來源:整理自歷年漁護署年報)

由於篇幅所限,無法進行更細緻(例如是進口、轉口和食用量)的比較,但至少我們可以更詳細地理解所謂「糧食自給率」的目標可以有什麼內涵和意義。以本地蔬菜生產為例,假如我們決定增加本地蔬菜的糧食生產,由現時(2017年)14900公噸的水平,恢復至1999年48000公噸的水平的話,以2017年食用量計算,本地生產所佔比率將可上升至5.4%。以最保守的角度估算,假設廿年間的種植及生產水平相若,要達致上述的蔬菜本地生產比率,約需增加451公頃的土地才可以做到。

舉以上例子並非要倡議以上數字作為糧食自給率目標,而是希望給讀者一個約略的概念,理解戰略規劃農業儲備應包括什麼計算及考慮。要細緻計算還需大量的額外資料,例如新農業科技將如何影響每公頃農地的產出?當每公頃農地產出增加,要提升本地生產比率就可使用較少的農地。這裡就牽涉到現代農業想像與實際科技發展的配合,但現時香港政府眼中似乎只有水耕才算是高科技農業,大抵應該沒有多少官員聽過什麼是CRISPR,更不會知道在美國已經有大量討論,如何應用CRISPR以廢除農藥的使用來提高有機耕作的產量。正如鄒崇銘在本欄曾經評論過的,「農地產」才是政府土地政策的終極目標,所有科技創新最終都會「進化」為房地產項目!

原載於《信報財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