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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話「澳門都有23條,咪一樣好地地,驚咩喎」⋯⋯

如果有人話「澳門都有23條,咪一樣好地地,驚咩喎」⋯⋯

假如你不想花時間看長文,只想要可以用作簡短回應的內容,那請看以下三點原因:

一、立法時空不同:將十一年前的澳門和今日的香港比,有問題;
二、社會背景不同:將「乖孩子」澳門和已經「反枱」的香港比,有問題;
三、立法節奏不同:澳門不只有23條,還有在十年間出現的其他,但香港不會再有十年時間「嘆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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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題的這句說話,我本來以為不用說,因為去年一役,港澳社會的差別已是如斯明顯,我還以為不能輕易將港澳作比較一事,已是有如「一加一」一樣顯淺。怎料,也還真有人跟我說起一句「澳門都有23條,咪一樣好地地,驚咩喎」,既然如此,也不妨跟大家分享一下愚見,談談何以不能將澳門的情況百分百套用至香港的處境中解讀。

早前,澳門民選議員蘇嘉豪在其專頁分享了「澳門經驗」,認為「23條在澳門的最大效用,不是與國安有關的拘捕、檢控、審判、收監,而是即使懸在頭上、封塵不用,也足以加速膨脹社會普遍存在的自我審查」。簡而言之,存在於澳門十一年之久的23條,其用意在於嚇 —— 嚇到你收聲、嚇到你怕,甚至,嚇到你自己嚇自己。

這種「嚇」和「震懾」,固然也是其用意,但我之所以覺得不能將「澳門有23條」和香港即將出現的「港版國安法」/「加辣版23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網名而已,反正都是同一回事)完全扣連起來解讀和類推可能局面,原因如下:

立法時空不同

如上所述,澳門的23條於2009年3月3日生效,是距今十一年有多的時間。

這十一年間,中港關係變化之巨大,相信不用我多說,甚至港澳兩地的關係,亦變得翻天覆地。事實上,打從2012年開始,香港人與中國漸行漸遠,而國民教育、佔領運動、DQ、銅鑼灣書店、反送中,一宗又一宗事件,令香港人對中共政權那本來已經不高的信任度歸零,甚至變成負數,而中共政權看待香港,亦由最初的「人心未回歸的野孩子」,變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外部勢力橫流之地」。

所以,若抽空時間因素,單純因為關鍵詞相近,故將十一年前在澳門確立的23條來和這為香港當下狀況而設的法案相比,明顯是一大錯誤。

社會背景不同

這一點,我談論過太多次 —— 因為歷史背景、文化特質、政治版塊、公民質素等種種不同,香港和澳門,雖然同樣受過殖民地管治,今日亦同為特別行政區,但根本就有著千差萬別。

而對於澳門這種「無力反抗」的局面,澳門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楊鳴宇早前接受《端傳媒》訪問時,歸納了三大原因,我將之解讀為「產業、建制陣營的同質」、「專業人士與政府的同一陣線」以及「國際社會的同印象」(既沒興趣,也不覺得會有特別事需要有興趣),故在這種種因素影響下,澳門才會成為習主席口中那「一國兩制經驗值得總結」的示範單位。反觀香港,由去年6年至今,一筆又一筆的新仇舊恨,香港人由加油走到了反抗再進化成報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由最初被質疑到今日人人倒背如流,更不用說,在5月24日已經喊得震天的「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

來到這一點,若我們繼續將安全系數如此高的澳門人和澳門社會,以及自覺「即無死所」的香港人和香港社會作比較,根本站不住腳。

立法節奏不同

除了以上兩點,還有一種不同,就是「節奏」不同。

在此,我指的不是立法程序是本地立法抑或人大常委審議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不同,亦不是執法機制和執法過程可能出現的差別,而是想將畫面稍稍拉闊,指出澳門除了十一年前的23條外,還在這後來的十多年間出現了《民防法》、《網絡安全法》、「天眼」等等等等,而香港,當問題已經上升至「國家安全」的級別,可以預視,以上提及過的這些,不會再是十年後才悉數出現的東西。所以在這裏,澳門的情況也真有參考價值,只是參考的不是時間,而是可能會出現的法規和動作。

假如繼續談下去,以上內容其實還可以再作深入探討,而更重要的是,我自問沒有足夠能力去分析法律條文,指出細節上的具體分別,若然有相關高手發力,必然可以令畫面更完整,更能專業地回答兩地的不一樣。在此,我熱切期待高手出招。

最後,我想說的是:從前的我很喜歡說「今日澳門,明日香港」,現時回看,只覺自己短視:誰是今日、誰是明日,還真的別說得太早。

原文刊於作者 Medi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