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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被控違《禁蒙面法》顯示政府加強打壓異見人士

黃之鋒被控違《禁蒙面法》顯示政府加強打壓異見人士

回應黃之鋒及古思堯因去年十月五日參與「未經批准」的反對《禁蒙面法》示威而被捕,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項目經理林祖明回應指: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去年就《禁蒙面法》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指出《禁蒙面法》有違國際人權法,損害和平集會、表達自由及個人私隱權利,同時對個人的健康權有深遠影響。特別是今天疫情襲港之際,更顯《禁蒙面法》荒謬之處。

今天當局以黃之鋒蒙面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為名,落案起訴他去年違反《禁蒙面法》及《未經批准集結》,再次顯示為打壓異見者無所不用其極。

今日針對這些社運人士的打壓,又一次顯示當局加強鎮壓反對聲音,製造寒蟬效應。《禁蒙面法》違反國際法,理應被撤回。政府更不應該把它用作為拘捕持反對政見人士的籍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