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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子女行苦路

烈日當空,幾百名阿嬸大叔、公公婆婆,撐著傘、搖著紙扇,在昨日(星期一)近午的艷陽之中,由灣仔入境處行慢慢行到禮賓府請願,開始長達一整天的爭取居港權馬拉松活動。


七年前的六月二十六日,政府請人大釋法,禁絕了他們的內地成年子女來港的路,所以在七周年這一天,大批人響應號召出來示威,只求特區政府在每日來港的一百五十名配額中,撥出少量名額,讓他們的子女有隊可排,來港有期。

一位走路一拐一拐的阿婆,顧得了用長傘當枴杖,卻顧不了撐開來擋太陽。問阿婆,辛苦嗎?阿婆幽幽的說,冇辦法啦。另一位阿嬸怨說,我們行了好多次了,但政府都唔理,衰到死。帶頭的大叔,一路挑著擔挑,一邊是用來敲擊的大銅鑼,一邊是背囊,令我想起小時候,阿媽回鄉時挑擔挑的情景。

事前聽說,今次遊行會有更激的行動。想起不久前有四名家長爬上灣仔天橋,難道今次會有什麼衝擊行動?卻是,一路無事。

上到禮賓府,警方老早已架起鐵馬,把遊行人士擋在老遠。一位家長好商量地對一位警察話,給我們十分鐘,讓我們上前到鐵馬中間,十分鐘就夠了。警方答允,稍為擴闊示威區,家長滿足地發了言,喊了一輪口號,便回頭下山,落到政府總部前的林蔭地,各自休息。

有家長拿出飯盒或飯壺,就地午餐,但大多還是乾啃麵包,草草了事。

一名瘦瘦的、背有點駝的大嬸,讓我坐在旁邊,說起她的故事。在二十多三十年前,她只准帶著十歲的小兒子來香港。他們火車時,被留下的一對十二和十四歲的子女,在火車窗外不斷哭。「我喊住上火車,好似入棺材,成車人見到都喊起來。」稍稍想到當時情景,大嬸未說先哽咽起來,覺得很對不住一對子女。

「由一九七八年申請到而家都唔得,所以一得閒,都來示威。」大嬸的丈夫沒有來,她話要慳車費。「一個人來就得啦,我們輪流來。」這天是星期一,她也是請假來示威。六十二歲、脊椎凹陷的大嬸,做的是清潔工,一星期六天,一個月三千三。「點解唔攞公援?我地福建人,好咩架,可以的話都自己做,靠自己,唔想俾人睇死。所以話怕我哋啲仔女來香港伸手攞錢,話增加負擔,都唔啱。」

林蔭地上有兩塊白布,寫了字,原來「甘仔」甘浩望神父在這裏絕食,支持幾年前因入境處失火事件而入獄的爭取居權人士,已進入第四天,也是最後一天。他精神尚好,不時有家長過去握手,有記者訪問。記者提到早前的天橋事件,甘仔話,責任在政府,當局一直拒絕溝通,逼他們上橋。

不說不知,他們每星期都有小規模示威,堅持爭取回七年前被剝奪的權利,但市民如我,都不知道,傳媒也沒有報道。直至天橋事件,我們才又想,居港權家長又出來搞事。

遊行過後,家長遮打花園有遮蔭的靜坐,等晚上的燭光晚會。我逃到了附近的皇后像廣場,在涼風之中,嘗試思索爭取居港權的問題。

與這裏的叔叔嬸嬸談起來,發覺故事都差不多:當年只獲准帶一名最小的子女來,要狠心把其餘的子女留在家鄉*,之後申請多年都不成功。

故事何其熟悉,因為我也有一個類似的故事,那是一代人的故事。我老爸在五十年代還未發育的少年時代,便來香港尋找生活,做過各種學徒,在大約二十歲時,回廣東的鄉下結婚,生下我們四個子女,但一直申請我們來香港都不成功。老爸後來聽人說,申請去澳門容易一些,於是,在我幾歲時,阿媽帶著我們三個小的移居澳門,大家姐初時沒獲批准,不過經阿媽爭取,過一兩年便也移居澳門。阿爸一人打兩份工,每星期放假一天,都往澳門跑。也根據不知什麼規定,我只知道,當我們在澳門住滿十年,我們便可移居香港。就這樣,我成了澳門人,也成了香港人。

有時我想,如果老爸沒有那麼精明,現在的我會是一個怎麼樣的人,會否讀到初中便停學,入工廠工作,然後結婚生子?而他會不會是這次遊行隊伍中的一人?

遮打花園的晚會比想像中熱鬧,多了小孩,而且有九樓的彩鳯用福建話翻譯,甘仔彈結他唱歌,陳日君樞機到場打氣,基督徒學會的胡露茜講加拿大總理為百年前歧視華人而道歉的意義。不過最貼心的,我覺得還是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現身說法。他說,當年他一家由美國回流香港,子女雖然不是香港出生,但他沒想過他們不能帶在身邊,而他們亦很快取得了香港身分證,一些跨國企業的外籍高層子女亦如是,那為何港人內地的子女,卻有不同待遇?

真的,為什麼?

*一位大嬸話,當年內地極度貧窮,內地政府故意只批一個小孩,令家長不斷匯錢回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