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已經不是第一次在獨立媒體發窮惡,再度發功,不為銀行新低,而是月初收到友人傳來的好消息,謂香港藝術發展局招標建立藝術評論網站,問我有沒有興趣合作。這份標書不看猶自可,一看不得了。藝展局真是好心做壞事─20萬元的預算扣除專有網頁的基本開支後,每篇稿費竟低至二百多元!而網頁所有內容的版權均為該局獨享!按奈不住,與幾名友人寫了個杯葛聲明,無論你有沒有受過藝展局的氣,只要你認為藝術/寫字是需要被尊重的工作,都歡迎你加入聯署。
自由工作者
梁寶山
浪費公帑並違背業界整體利益 杯葛藝術發展局「藝術評論網頁」主導性計劃
背景:
藝術發展局五月初公佈了一項名為「藝術評論網頁」的合作計劃 ,尋求合作伙伴,以達致「資源增值及協同效益」。計劃目的,為:1. 提昇本地藝評氣氛;2. 提供發表平台:3. 培訓新進藝評人。由於主流傳媒競爭日趨激烈,為求減低成本,取消文化版面,作者費有減無增,以至藝評人才凋零、青黃不接等現象,早為各界所咎病。文件準確描述了藝評在過去十年間由盛轉衰的現象,又對網頁規格之技術細節有充份說明,可謂用心良苦。此外,文件更以表演藝術委員會建議報告作背景,指出新的撥款機制,將更看重藝評的角色 (2.1)。故此藝術局此時推出計劃,是因勢利便,順水推舟。
杯葛原因:
藝展局對藝評的重視,?實令人感到興奮!但我等同時亦對計劃的構思和設計感到十分失望。文件開列的計劃內容和條件苛刻,既未能對症下藥,更違背前述宗旨,我們呼籲杯葛該計劃的原因,現逐點列舉如下:
1. 專有網頁(2及3.1):文件列明藝評網頁必須為一專有網頁,此項要求,是「資源獨享」而不是「資源共享」。如果對現下網絡世界生態有一點基本認識的話,都明白網絡文化發展的大趨勢:講求平台共享、自助DIY與互動交流精神(所謂web 2.0文化)。主題上單一、運作上單向且由上而下的網頁,只會令藝評讀者群進一步小眾化,違背計劃宗旨。此外,文件中提到﹕「合作人士/機構/團體可考慮?用市面上已有「免費」供下載使用的軟件(?如:WordPress 等)」(3.5),可見藝發局並不真正了解現下網絡世界一般平台的技術特點,偏重從成本(免費)考慮出發。藝展局應考慮更具彈性和創意之政策,對既有網絡文化加以利用,故此,我們對此項欠缺前瞻性的計劃感到失望。
2. 版權由藝發局所有(5.1):文件開列版權範圍包括網頁設計、內容、圖像及程式。藝展局之資助計劃維期只有一年,並無長期承諾。一旦藝展局終止資助,刊列文章之版權無異於石沉大海,未能促進藝評之流傳廣披。而網絡資訊流通,互相轉引登載、甚至開放版權,亦為大勢所趨(可參考:creative common)。就算是印刷媒界,現行慣例亦為作者與刊登媒界所共享,或由報刊擁有首次刊登權,甚至版權只為作者獨立持有。藝發局既未有全盤之出版計劃,何不開放權,以鼓勵文章刊印再生?藝展局這種只保障出資一方所有權利的心態,欠缺包容開放,實屬短視之舉。
3. 計劃內容(3.1-3.3):網頁每月須刊登本港20個主要藝團製作之評論,每個製作須有1-2篇評論,而每篇以1000字為下限,計劃維期12個月。這種「平均主義」,實在有違網頁之編輯自主;而時限與字限,亦有礙藝評作者的專業選擇和寫作趣向。
4. 資助金額(5.5-5.7)與人手安排(3.4c):整項計劃之預算上限為港幣$200,000,包括專有網站之建立、一位兼任編輯人員及作者稿費。試以扣除網站寫作及維持、並兼任編輯人員之薪金,餘款實不足以支付合理水平之稿費。現試以保守估計,開列數目如下:
網站程式及版面設計10,000
網站維持500x12=6,000
編輯薪金 (兼職)8,000x12=96,000
總計:112,000
餘款:88,000
20(藝團)x12(月)x1.5(篇) = 360篇
每篇稿件所得稿酬 80,000/360= 244.4
換句話說,扣除基建開資後,每篇1000字稿件,只得二百多元稿酬,條件實在苛刻至極!
計劃內容,與現有藝評員制度內容範圍相似(3.1-3.3),並似有取締該制度之勢(2.1及3.3)。同時,表演藝術委員會去?發出的諮詢文件,在業界頗多爭議,在一個關乎業界整體利益的新撥款機制尚待確立之時,藝術發展局實不宜以推廣藝評之名,為新政策鳴鑼?道。而這種所謂「資源增值」的構思(既推廣評論,又免除藝評員制度之施行困難),實在難以解決現時困局。
我們的訴求:
藝術發展局自1995年成立以來,資助機制經常被圈內人譏為「藝術綜援」。藝展局非但未能任推動社會對藝術工作的重視,並提昇業內的專業水平,更帶頭壓低藝術工作者應有報酬。撥款不足,條件苛刻,藝術工作者被迫將貨就價,令專業水平失守;也向公眾傳遞錯誤訊息,建立剝削藝術工作者的榜樣。「藝評網站」文件,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透過指該計劃的種種矛盾,我們希望藝展局自我反省,正視文化藝術界不滿,糾正作風,捍衛業界的專業認受性,令有限資源得以促進整體長遠發展。
(聯署歡迎組織及個人、業界與非業界參與。如以組織身份參與,敬請註明。)
發起人:
小西
何慶基
梁展峰
梁寶山
曾德平
楊陽
黎健強
參考附件:
藝評的荒蕪
黎健強
北京戲劇界名人林克歡有感於香港藝術批評和文化批評的匱乏,曾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在《信報》發表一篇題為「評論也是藝術」的文章。林克歡力勸香港的藝術工作者要發展藝評,並且闡釋藝評對於文化生態與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尤其是有關建立評論標準、聯結非官方的藝術團體及個人的批判力量、提高藝術作品的製作與欣賞水平、推動文化對話以至社會多元化等各方面的貢獻。
在香港關心藝評發展的朋友每有引用此文來呼籲眾人,但我總覺得這種大道理的討論像是分析母親的性別;對於近年來香港藝術評論的荒蕪情況,到底沒有甚麼實質的見解或者裨益。就著目前我們的困境,這裡提出幾點個人的看法,希望大家共同參加討論,從而尋求解救的辦法。
香港沒有藝評的空間?
常常聽到的一種論調,是香港的報紙刊物沒有給藝評提供足夠的篇幅。對此我總是難以表示支持:因為稍微做點資料分析,便可知道真相並非這樣。就以視藝評論來說,現時可供投稿的中文報章起碼就有四、五家,此外還有兩家英文報館。期刊方面,《電影雙週刊》、《信報月刊》、《明報月刊》、《號外》等都有刊登有關文章的嗜好。如果希望寫得更有深度,專門的文化藝術刊物我想到有《PS》、《E+E》和《左右》。簡單總括,藝評的短缺是因為生產量少,而不是沒有發表的空間。
較為面向現實的理由,是在香港發表藝評文章的利益回報率低,不容易誘發寫作的意欲。舉一篇二千字左右的文章為例,花心思的要寫上兩、三天的時間,但是大多數報刊所給予的稿酬,卻僅是與勞動不成比例的幾百塊錢。這種稿費水平固然有其市場運作的背景:香港雖有七百萬居民,但絕大多數人都漠視文化藝術;是故藝評文字供應雖少,也不能把價格扯高。只是這樣一來,卻便使藝評難以成為專業,何況更有報館設立了要三個月至半年才結帳一次的制度呢。
美國電視劇集《色慾都市》(Sex and the City)的主角凱莉,每週在《紐約時報》上發表一篇專欄文章,收入便可以購買名貴皮鞋泡高級酒吧館子,但那是知識型社會才有發生的景象。落實到香港的情況,悲觀主義者不消說了,即使樂觀遠瞻如董特首,最近也再三說經濟結構轉型尚需要好長的時間。在社會轉型成功之前,我以為低微的稿費都將仍是發展香港藝評的重大窒礙。
本來藝評向來都是藝術發展局強調要發展的項目,但是幾年下來總是未見好成績。因為那些靠藝發局資助出版的刊物,在申請金額扣折了好幾成之後,要應付印刷費以至燈油火蠟等必要開支已是極感困難,又怎能為作者提供優厚的稿酬呢?結果,這些刊物最多可以滿足有意寫藝評者的發表慾和溝通意願,但是對於鼓勵新進來說,作用卻是非常有限。
大學評審制度的窒礙
微薄的稿費對於銳意撰寫藝評、又有其它收入足夠維生的作者來說,當然不會構成窒礙。事實上,他們亦是目前香港的藝評供應的基本來源。在這一小撮人之中,那些在大專院校從事文化藝術教育和研究的學者的文章,無疑特別值得重視。因為理論上,他們對於有關的範疇最有學養和經驗,又有進行長期的觀察、研究、與分析。故此他們提出的意見,理論上應該相當精到,堪足大家參考觀摩。
香港的大學近年來特別鼓勵屬下的教學員工進行研究和發表文章,眾所周知有「不發表就消失」的說法。然而何以在香港的報刊裡頭,這類文章的數量似乎起碼沒有明顯增加?推其原委,是大學方面所說的發表,其實僅指在國際間有公認學術地位的刊物,而並非本地人士閱讀的報章雜誌。我幾個月前便接過港大的一個備忘錄,說正考慮把在報紙上發表的文章,剔出於考核員工每年研究發表的成果之外。明乎此也就不難理解,為甚麼較有深度地探討香港文化藝術的文章,總是先在海外並且多是以英語發表的了。
當然,學者也不是都斤斤計較於個人在學術認可上的成就得失的;只是人生有限,他們在應付沉重的教學、行政及研究出版的工作壓力之餘,再於本地報刊中發表議論,也真還需要有很堅毅的意志。這是我認為造成今天香港發生藝評荒的另一原因。
但願不再繼續失望
上面列舉的是一些我留意到的現實狀況,可以說是短期(short-run)的香港藝評生產結構分析。在很大的程度上,當前藝評短缺的問題是屬於結構性的,即坊間所說的惡性循環,需要有計劃的文化策略以及持續而機動的踐行,才能得到改善。其它中長期的問題,諸如藝術教育失敗、語言表達能力的普遍降低、過往政府在文化建設上的忽略與偏失等等,想起來都教人困頓沮喪。是故何志平醫生從藝發局主席晉升為民政事務局長,我不以為一定是椿壞事 ? 好歹他在這方面具有一些經驗、關注甚至視野。當然,我們訴求的是政府營造可以發展的空間,而不是操縱具體的文藝生產。
(原刊於《信報》2002年7月16日)
回應
支持
麥海珊
freelance worker
電影/錄像/聲音藝術家
香港藝術發展局審批員
支持
連藝發局都係咁, 點搞?
林藹雲 (freelancer)
舉手舉脚訓晒地支持,
加入聯署!
支持~~
條件也真的苛刻, 1000字稿件,只得二百多元....
時常在想, 若全職工作也不能三餐溫飽, 那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荒蕪的日期
拙文 "藝評的荒蕪" 發表於2002年7月16日, 忘了寫清楚, 甚歉.
我簽
希望藝發局會改善
我也要加入,領男(散工)
簽署
小狼
網絡創作人
多謝支持!請發散開去
無論你係咪所謂我地呢d窮鬼文化人,如果你覺得文化藝術工作值得貨真價實咁被專重,請你都黎簽翻個名。集齊簽名後,我周一會把文件正式交往藝展局。但希望大家繼續係度比壓力!
I support you :)
Totally agree with what you wrote about ADC. They aren't the most generous philanthropist. -_- (misers)
支持
支持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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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學敏(自由創作人)
外加:創作人,愛Creative Commons,要求藝發局遵從資源共享原則!
聯署
葉蔭聰
請加我的名字
我支持你們!
這種所謂文化政策實在令人極反感。
支持
彭家榮
P.S.梁寶, 不好意思, 沒把握時間建議信件內容的修訂,不過還是全力支持!
支持
支持
加入聯署
藝發局一直以來沒有負起前瞻企劃整體藝術發展政策的責任,只會以商管理財手段專壟獨斷.
這種輕賤文字價值的事情,是對藝術工作者的嚴重打擊,天地不容!
一定支持
究竟我地要賤賣到咩野時候?
力撐!
我力撐!
李卓倫 上
希望不負眾望
我知呢鑊一定係攞黎搞,藝展局一定會話我計錯數,又話權版會作彈性處理。但問題係呢種閂晒後路既條文,真係好惹人反感。諸多制肘,嚇怕有心人。
支持
藝發局不如改名叫做「窒礙藝術發展局」。
聯署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
香港中文大學政政系兼職講師
藝展局咁低的稿費,叫做創作的去食殼種?
支持
陳偉倫
支持﹗
梁以文
聯署支持
曾慶靈
支持
林琪香
從工人權益出發也要支持,聯署:周暉
I support!!!
Hung Chi Yan
Remember my name!!! I will try my best not to support your functions! :-P
簽
成日聽人話:「藝評寫左,邊有人睇呀?」所以唔寫。
而家係就算係藝評寫左,都唔想有機會俾藝發局班廢人睇到。
聯署
簡勁翔
不可以概括而言
藝發局入面有很多不同的人,做緊不同的事,說藝發局是廢,是什麼什麼那是很不公平,我們今次是指這一件事,我十分支持,或是什麼其他事件都可以說出來,要確實的指出,否則,概括的罵不公平。
麥海珊
對事唔對人
多謝湯的聯署。雖然制度係人搞出黎既,但這次聯署想對事不對人,而委員願意犯眾憎出黎做點事,又無錢攞既,其實唔應該比人鬧。藝展局搞成今日咁大家都唔想,其實我地都有責任─所以今次聯署其實係一次好正面的行動,希望大家攞個問題出黎傾,唔好為左個少少稿費一肚子氣之餘就只係收埋係小圈子裡面吐苦水。
湯希望你不要誤會我這裡是小題大造,只是怨懟發洩了,要有進一步行動。只想借機同大家分享─憎恨對運動無好處─唔知係咪因為呢單野,尋晚發惡夢同黑社會大佬隻抽,我手無寸鐵,只有一條木方,但拿起了卻還在猶疑是否應該動武傷人...猶豫之際,未埋身,就醒咗
睇怕呢排真係太大壓力!
香港 唉~ 發局
藝發局對"發展"一向不能盡展ngo的本份,基本上其架構運作就是政府機構。財源方面不思長進,受hab制肘,至使架構及運作過於保守。
對文藝政策的關顧亦只作政府的口舌,根本獨立不來,不足以真正吸納坊間的文藝意向,以逹至對政府文化政策的制衡,更枉論作出影響!
這次計劃亦反應了它的思維並不是真的為了藝術社群服務,而是做好門面給老闆睇。落實地為藝術社群想一想吧,無錢唔駛趕住推出喎,諗掂財路先。藝術社群正正係需要一個機構做這種苦差,出謀獻策並實事求事地執行。
求求其其,口號式地應乎了就算了的應酬性計劃勸它就免了。還請體會坊間所需而作出合理的行動。依家見到咁樣草草推出就真係谷氣。
"有餅分餅仔、無餅就無計"。adc本身如此無幻想力和活力,如何為香港發展出一個文藝未來?
羅文樂
簽
鄧小樺
撐!
伍嘉豪
城大創意媒體畢業生
聯署
李傑
是我激動了
得罪了,對不起。
不打緊~
有時也很氣餒。例如這幾天在準備周五的展覽,想好了的構思,因為錢─而辦不到,到處張籮,事倍功半。這樣子下去不知還能夠捱多久,既勞壞了身體、也嚴重影響生活。偷空在在巴士上睡着了,一覺醒來,發覺實在應該放棄,而與期責罵別人,不如主動改變現實。不能的,讓自己好過一點,放棄那點點的所謂堅持吧...
好辛苦...
聯署
丸仔
聯署聯署
喜嘻果
幫人聯署
黃靜 聯署
回應--數字可以如下:
先聲明,我跟藝展局無關係亦不認識任何藝展局中人...我只是一個過氣出版社社長...
兼職編輯如按你的算法:
96000/360篇=266.66
那比你所計算出來的稿費還高
事實上,我認為一個每月處理30篇文章的兼職編輯,每月4000元已可
那數字將為
48000
換言之,稿費可多48000,那每篇文章就可以達
(88000+48000)/360=377.77
雖然仍屬較低,但作為鼓勵性質,已算可以。
香港文化人往往喜歡將自己看成受建制逼迫的一群,以被害者姿態出現的確能惹來更大同情,但與其盲目訴苦,不如多看積極角度看問題, 多寫文章,把氣氛攪好。
答Phoenix: 藝評需要的不是鼓勵
謝謝Phoenix君的行內報價, 原來在香港當編輯跟寫藝評是同樣的卑微.
即使以Phoenix君的計算, 400元不足的1000字稿酬真是屬於鼓勵性質. 說可以接受, 大概因為比目前最低稿酬為高一點的意思吧.
正如我在 "藝評的荒蕪"一文所說, 這種稿費只能吸引初寫文章的人. 如果我們希望有高質素的藝評, 一定要提高作者的收入, 使他們的收入和付出成正比, 並能令新進者覺得這是會有合理回報的工作.
香港的文化事業一直搞不上去, 原因之一是很多人都希望用興趣班的方式經營, 由供應一方搞旺個市, 運用備受質疑的塞氏定律(Say's Law: Supply will create its own demand)來產生需求.
如果社會不重視知識, 不支持以知識謀食的人應有合理收入, 我真的看不出香港如何可以成為一個知識型社會.
說爭取藝評人收入合理化是盲目的行動, 其實可能是你的的近視眼鏡度數不對, 應該去檢查一下哩!
另一種可能
Phoenix君:
有關香港藝術家的被害妄想症,我早在有關油街到牛棚的文章裡面談過。香港藝術文化工作者學歷高,擁有文化資本,也是社會上的既得利益者這點是事實。但我眾多同道月尾銀行清袋無錢交租,而工作計劃的預算又給各種機構七除八扣也是殘酷的事實。以這種377的稿費,我們難忘可以搞出怎麼的一個西九,剝削與將貨就價,既不公義也不能提升藝術素質。自由文化工作者的生存狀況,我將有另文詳細向各位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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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芷筠
聯署
支持
可嘆......文化人醒來吧
黎生,我最近才換了新的近視眼鏡,相信短期都沒此需要了,多謝關心,呵呵
1.請提出你認為合理的稿費
2.社會上每個人選擇自己的職業,都要為自己打算, 能否生存是自己的問題,收入如何, 有沒有發展,可否過中產生活都應自己負責, 為什麼攪文化的人就要社會傾斜支持?公平嗎?
3.何謂合理回報? 阿叻曾經說過很經典的說話,將賽馬當做遊戲當然要付出金錢做代價,攪文化的人往往將之視作個人樂趣,曲高和寡,自得其樂,當然要付出代價,想又過癮又搵到錢, 好似無邊行可以,攪埋d文化自瀆卻要納稅人比錢, 似乎唔多對路。宜家政府居然贊助大家自得其樂,攪攪小眾玩意,其實審計處真係應該去審計一下藝展局…怕只怕攪文化的既得利益者又利用傳媒大罵。
4.將攪文化等於重視知識,麻煩你回大學學下思考方法先, 社會沒有不重視知識,我們的大學教授工資全世界數一數二
5. 將收入和付出成正比很難衡量,我非常同意高收入能吸引更多高質素文章,但是, 我們的社會本來人口就不多, 社會大眾根本對大部份所謂文化活動興趣不大, 為什麼攪文化活動的人不想想, 為什麼沒人有興趣呢? 喜歡的人多,收入自然會起來呀。
回應
梁寶,
文化工作者每月銀行清袋無錢交租,既是自己的選擇當然得自己負責……沒有人拿著槍去逼任何人去做任何工作。
從另一角度看,文化工作者可選擇做自己喜歡的事,毋需天天定時上班, 已經是另一種回饋。
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的文化工作者就沒有能力自力更生?為什麼在各大專院校努力了這麼多年培養喜歡文化活動的學生之後(事實是現在越來越多人喜歡文化活動), 我們的文化活動仍養活不了自己? 是不是我們的文化活動工作者都欠缺了在社會上獨立生存的能力? 必須選擇過寄生虫式的生活? 又文化工作者當中,有多少人真的天天努力付出, 每天工作十個小時仍生存不了?
還有,別給文化工作者太高的帽子, 其實文化工作者跟街邊打掃的工人一樣,都對社會有貢獻,為什麼文化工作者往往潛意識裡面以為自己的存在比其他人更重要? 當社會供求已經說明根本不需要的時候,卻妄想高人一等?
不單是資助安排的問題
雖然,聯署中其中一個針對重點,是是次計劃的資助安排問題,但我很奇怪Phoenix君卻只把視線集中在這個最spicy的點上。其實,聯署另一個針對重點,是藝發局對現下網絡世界的技術以及生態的理解程度; 我不知道這類問題,對於"一個過氣出版社社長"是否有強人所難,如果猜錯,抱歉抱歉,並望賜教。
此外,藝發局把計劃與表演藝術委員會去年發出的諮詢文件掛勾,也是聯署另外一個針對重點,而相對於區區一個這樣的藝評計劃,就更是兹事體大,未知閣下對此又有何高見呢?
其實,在過去差不多二十年,有關文化政策與藝術資助的討論一直不絶,可見個人發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卻是整體體制的問題,所謂"整體體制的問題"﹐涉及的不單是分餅之類的問題,而更是營造一個更有利本地文化健康發展的問題;對此,未知閣下又有何高見呢?
我姑且拋磚引玉,還望前輩賜教。
再答Phoenix: 香港是否需要發展文化
Phoenix君是對的, 如果只說現況, 香港人有興趣文化藝術的極少, 從事文化事業的人因此平均收入偏低, 是很自然的事.
我的前提是香港應否要發展文化事業? 早在董建華時代已經說了需要, 不久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也表示過, 香港必須要朝知識型社會發展.
環顧世界各地城市, 知識工程都在大力發展. 看哈利波特, 看達文西密碼, 看互聯網的急遽發展, 我們都看到全球化下文化事業的重要性.
只將發展文化藝術與否, 和當前本地人興趣不大的現況來思考, 從香港未來發展和全球化的趨勢而言, 是很短視的水平.
如Phoenix君言, 如果香港是無意發展文化藝術, 堅持從事有關行業的應該自甘貧困. 但政府的確有意要發展這方面 -- 最明顯的是西九龍計劃 -- 那麼我們就要考慮怎樣令從業者有合理和持續的收入和發展, 文化事業將來如何運作等問題.
藝發局搞藝評網頁計劃, 當亦作如是觀.
Phoenix君認為文化藝術與知識無關, 不知有何根據? 香港的大學教授工資偏高, 其實跟以往他們的薪級跟公務員掛勾有關, 說此證明香港社會重視知識, 思考方法未免有點問題.
香港人過去和現時普遍對文化藝術興趣不大, 與人口組成, 歷史和教育都有關係. 但不能說過去沒有興趣, 將來就不會或不應有興趣. 道理正如過去是漁農業至工業社會, 窮人社會, 現在卻是金融服務業社會, 中產社會一樣. 以前幾多家庭有送子女學畫學音樂呢?
有關稿費怎樣才算合理, 我將另文討論. 到時歡迎Phoenix君和各位再作討論.
Phoenix君首次發言時, 提出數據質疑, 除末段外都是理性分析以事論事, 何故再次討論時頗覺草率薄弱? 一句"我們的社會本來人口就不多", 我搔破頭都不明白是如何計算得來的?
聯處
Dennis (Freelancer)
回應小西
小西,
將話題轉移可不是討論問題的好方法。跟你說a,你說不過來跟我說c, 似乎犯了思考方法的謬誤。(你沒修思方嗎? 聽說你是哲學系畢業的呀)。文章標題已說明, 扺制文化工作新低價聯署─致香港藝術發展。
連討論重點,甚麼才是像樣的討論都不知道, 香港文化工作者素質可知--—還天天嚷著政府沒足夠資助。浪費公帑!
要討論藝發局對現下網絡世界的技術以及生態的理解程度,你可另行詳述,我一定回應。
回應
唉,
1.董建華說需要不等於真的需要, 訴諸權威是很基本的邏輯謬誤。董建華夠話香港人需要85,000啦……
2.必須說明, 知識型社會跟文化事業沒必然關係, 哈利波特, 達文西密碼是普及文化成功的例子,似乎跟你們本來的話題拉遠了。要真說香港的文化事業,我們一樣有成功大賣(查大俠,亦舒)又打入大中華的成果, 而且是半點政府資助都沒有。順便一提,你提的例子跟利潤掛勾,屬市場經濟下的成功例子, 潛意識下仍以金錢衡量價值, 果真如此的話,更應按市場經濟遊戲規則運作。你提的例子我看不出來如何反映全球化下文化事業的重要性, 小空嗌口號, 多做實事吧。
3.小眾對大眾, 文化價值, 跟香港未來發展的直接關係何在? 又你說的全球化趨勢究竟是甚麼? 能說明白一點嗎? 我很難從你的言論裡面去找到自己短視在那呀
4.『如Phoenix君言, 如果香港是無意發展文化藝術, 堅持從事有關行業的應該自甘貧困. 但政府的確有意要發展這方面 -- 最明顯的是西九龍計劃 -- 那麼我們就要考慮怎樣令從業者有合理和持續的收入和發展, 文化事業將來如何運作等問題』
唉, 循環論證。香港真正的悲哀,是有能力的人不站出來,無能者,思考混亂者卻一直在攪和著。
5.我沒認為文化藝術與知識無關, 只是知識型社會並不就等於你們要攪的所謂文化事業。知識型社會涵蘊更多。
6.順便一提,香港文化事業的出路不在攪小眾又或是等政府接濟。香港文化工作者仍太短視, 太地域性。我們真正需要做的,是思考作為香港文化工作者,在未來的中國應佔怎樣的位置。香港人口不多是事實, 要自給自足或可以獲得合理的報酬,是非常困難的事。真正可做的是思考如何提升我們的文化藝術水平, 不只局限於香港, 而面向整個華語世界。可惜的是, 我們大部份文化工作者的實力, 仍不足以打入大中華。
其實普及文化, 如電影電視的路已經是很好的經驗。單靠香港市場,不切實際。
phoenix君不必那麼躁
從留言,覺得phoenix君滿肚怨氣,可能以前受過文化人唔少氣,即係話可能睇過一d好唔啱睇既節目咁,於是覺得作為納稅人,d錢洗得好唔抵。
不過,話分兩頭,制度同個別演繹係兩回事,唔可以撈亂。
依家有d似,經濟轉型搵唔到工去攞綜緩,如果個綜緩戶話,喂,太少錢,唔夠生活喎。咁你就話抵佢死,鬼叫自己無本事,無市場價值,抵俾個社會淘汰,有社會肯養你就應該偷笑。此其一,唔理會整體社會結構/價值傾斜,只怪個人冇成就。
又或者係,發現有人攞咗綜緩d錢去玩,就覺得所有綜緩戶係騙子。此其二,從事文化藝術雖說圈子小,但畢竟唔係高矮肥瘦既諗嘢做嘢完全一樣既人,有人做得好有人做得差,但唔代表因為有d人做得差,所以係制度上要窒息整個行頭既發展。
咩都用市場去衡量好危險,壹仔忽周都好好賣好有市場叫賣力,咁我哋既文化係咪就應該朝呢個方向發展?
制度上既改善,同埋對作品有要求,係要同時進行,而唔係互相排斥。
我是聯署的草擬者之一,Phoenix,你聽著,聯署的重點不止一個
Phoenix﹕聯署的標題是"浪費公帑並違背業界整體利益 杯葛藝術發展局「藝術評論網頁」主導性計劃","扺制文化工作新低價聯署─致香港藝術發展"是梁寶放文在此時加的題; 不過聯署的重點不單一個,聯署的內容我有份構想,我當然清楚聯署有多少過重點。當然你要老盯著錢這個spicy pt,我也沒辨法。話題沒有被轉移,事實是你只看到原來話題的一部分。當然你希望討論的問題的重點是錢,但這可不能推導出聯署原本希望討論的問題的重點只有錢。
至於在你最最最最最關心的這個pt(錢)上,我們是否說不過來,似乎是言之過早呢!這裡臥虎藏龍,最令人聞風胆喪的筆戰暴走族鄧小樺也還沒出手,真是好戲還在後頭呢(小樺,出手喇,睇你喇)。 : p
有時想,原本有多個重點,到頭來你只看到錢這個最spicy的 pt,這是否正正反証了我們這批草擬者最担心的結構性問題。
另外,關於藝發局對現下網絡世界的技術以及生態的理解程度,我們在聯署中已有提及,現在是等你回應,願聞其詳。
隨時候教。
回應
中央車站,
事實上作品好壞,很難說,當中牽涉的是另一個文化研究的話題了。
你舉綜援戶的例子,其實有點不太合適。
當中最大的分別,是攪文化的人,是明知此路前途如何,仍一心要攪的,是個人選擇。綜援的對象,似乎不一樣。
我並不認為我提出的論點是要窒息整個行頭發展,我只是提出,藝展局的資助,並非如一些所謂文化人所指的過份低。文化界有人做得好有人做得唔好,政府的資助其實是很難判斷的,因為當中的好與不好,牽涉到到品味,知識,個人喜好很多很多範疇;而作為向大部份民眾負責的政府,就不得不找出一些可供量化的標準,而又不過於寬鬆的方法了。
文化該往何處發展,當中牽涉到的不單是我們想往何處發展,還包括了群眾想要甚麼。我並不認為甚麼都應該用市場去衡量,真正使用此原則的其實是聲明草擬者。我認為社會只需提供空間,以及最基本的條件就足夠了。
制度上既改善,同埋對作品有要求,係要同時進行,而唔係互相排斥。
我非常同意,但是想怎麼改善呢?為反而反太容易,能提出實在的訴求和辦法才重要。
回應
小西,
怪只怪你們連基本的文章標題,發表時的層次,如何方便讀者閱讀都沒辦法處理好。作為局外人,我當然只挑我認為最荒謬的回應。順便提提,大學裡面有教寫論文的課程,1個重點分1段寫是很基本的技巧了,強烈推荐你番中大讀下,以前ELT有專教THESIS WRITING的。
既然你咁客氣想我回應下,就不妨玩下啦:
1.藝發局提出此必須為單一網頁,當中他們考慮的原因如何我難以估計。不過我想,你們所謂對網絡世界的認識真的有問題。單一網頁不等於『資源獨享』,既是公開的網站,這些放到網上的資源,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上面的文章,怎能算『資源獨享』呢?不以單一專有網頁建立,又如何凝聚有心人?難道叫市民大眾一個個網去找出來嗎?(回應第1點)
2.從成本考慮出發有甚麼問題?作為政府資助,不從成本效益考慮,難道從感情考慮嗎?我相信,是藝發局也考慮到撥款有限,要運作者去使用MICROSOFT之類軟件可能負擔不來,而且更想錢花在真正能鼓勵寫作的地方吧。(回應第1點)
3.版權問題的確值得討論。我認同應將該等文章視社會財產,完全開放版權,以便任何機構或人士,可自由使用。(回應第2點)
4.任何計畫,尤其是牽涉到公帑,總得有基本的要求。一方面要預防出現一面倒只照顧與參與者關係好的藝團製作,形成不公平;另一方面又得保證出來的文章太過份。事實上,文化圈良莠不齊,不把規則定好,那就會浪費了公帑。的確,這種規定會限制了創作的自由(起碼我就不能用短詩的方法去寫藝評了,哈哈),但是此網是鼓勵新進,以及讓藝評普及為主,那先來點規範點,讓公眾比較易接受的模式的確是比較穩陣的。你們所謂的『平均主義』,其實正正是藝發局中人太了解香港文化人的不負責任以至有頭無尾吧。
5.其實真正值得討論的,是如何利用此機會,讓更多有心有力的新人可以善用此空間。攪不好到是又是小西、黎生、梁寶這些熟口熟面的文化工作者佔據此空間,那就得啖笑了。
再答Phoenix: 文化與全球化
Phoenix君和我的討論,的確離原來的議題愈來愈遠。有些論點夾纏不清,他又喜歡邊罵邊走(每被指出錯處就避而不談),很沒意思。如果仍是如此,我就不再奉陪了。
1.「董建華說需要不等於真的需要, 訴諸權威是很基本的邏輯謬誤。」
請看清楚原文,我說的是董建華時代,是時間階段,並不是訴諸權威。我指出的是政府一直說要發展知識型社會,而無論你喜不喜歡,當前各大城市發展都朝這方向走。
2.「 哈利波特, 達文西密碼是普及文化成功的例子,似乎跟你們本來的話題拉遠了。要真說香港的文化事業,我們一樣有成功大賣(查大俠,亦舒)又打入大中華的成果, 而且是半點政府資助都沒有。」
確是拉遠話題了,你舉金庸為例也有道理(亦舒作品知識性不高,跟哈利波特、 達文西密碼是兩碼子的事),但香港的人口素質與教育制度頗難培養出像金庸般知識的人,所以短期要藉fiscal policy來刺激生產,希望從而提高品質,漸漸提升整體的水平。
「你提的例子我看不出來如何反映全球化下文化事業的重要性,」
哈利波特、 達文西密碼等都是全球性的市場銷售。若堅持說全球化結構下文化事業不重要,我無話可說。
「你提的例子跟利潤掛勾,屬市場經濟下的成功例子, 潛意識下仍以金錢衡量價值, 果真如此的話,更應按市場經濟遊戲規則運作。」
一直的討論都圍繞經濟問題,所以與你用經濟運作來討論。我個人並不認為文化與經濟應該完全脫勾,文化工作者在追求其他目標的時候,也會考慮經濟資源的運作。若說按市場運作,藝發局的建議中藝評人的稿費,比現時市場的還要低(信報、明報、經濟日報都比你計算的377為高),還要買斷版權, 說這是推動藝評的計劃,實在很難令人信服。
3. 「小眾對大眾, 文化價值, 跟香港未來發展的直接關係何在? 又你說的全球化趨勢究竟是甚麼? 能說明白一點嗎?」
提升文化與香港未來發展的關係未必是直接的,例如提高人文水平,社會風俗等。但如巴塞羅拿的建築藝術,也較為直接的吸引了不少旅客。至於全球化趨勢,很難三言兩語就說完,可以參考的一本通俗書是去年出版的Thomas Friedman: The World is Flat。又是全球熱賣的文化書哩。
4.「『… 如果香港是無意發展文化藝術, 堅持從事有關行業的應該自甘貧困. 但政府的確有意要發展這方面 -- 最明顯的是西九龍計劃 -- 那麼我們就要考慮怎樣令從業者有合理和持續的收入和發展, 文化事業將來如何運作等問題』唉, 循環論證。」
我說是兩種scenerios,何以是循環論證,希望解釋清楚。
5.「只是知識型社會並不就等於你們要攪的所謂文化事業。知識型社會涵蘊更多。」
知識型社會當然涵蓋廣泛,但甚麼是「你們要攪的所謂文化事業」呢?無厘頭的空泛指罵,無從討論。
6.「香港文化事業的出路不在攪小眾又或是等政府接濟。香港文化工作者仍太短視, 太地域性。我們真正需要做的,是思考作為香港文化工作者,在未來的中國應佔怎樣的位置。…真正可做的是思考如何提升我們的文化藝術水平, 不只局限於香港, 而面向整個華語世界。可惜的是, 我們大部份文化工作者的實力, 仍不足以打入大中華。」
要求政府(或企業)投資並不等同要接濟,而是共同發展和提升。你提出的視野,文化界很多人都在努力中,實力不足正是我們要與政府等共同發展的原因。
「香港人口不多是事實, 要自給自足或可以獲得合理的報酬,是非常困難的事。」
這就又要話說回來了。香港現時約有700萬人,若有百分之一對文化藝術有興趣,已是7萬人。對小眾經營的文化藝術種類,已是很不錯的對象群了。
舉腳聯署之餘...
梁寶、小西等諸位人姐人兄,辛苦你們了!!! 還要找時間陪人玩「你的話語有沒有邏輯謬誤」的悲涼遊戲...
劉莉莉
思潮作動—文明單位
我今晚會去小樺的港台節目‘思潮作動—文明單位’講講藝評概況。大家有冇嘢交帶?
自從巴西出局,滿肚怨氣未消,理智和情感夾纏不清,在良莠不齊的小眾播音室裏對全球化知識型社會的大眾發言,定必犯下大大小小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後後的邏輯謬誤。請大家包涵兼包位。否則,裝錯越位累街坊。
小樺,多謝安排。
再回應Phoenix
Phoenix﹕從你的回應,我終於確認,要求你討論網絡技術與生態問題,原來真的是強人所難。不過,你勉力而戰,倒很難得,但有些事,得就得,唔得就唔得,沒有商量的餘地。
首先,我們已講得很清楚,當下網絡平台及文化的特點主要是它web 2.0的性格,而wordpress正是最能體現這種文化的軟件。wordpress是現在網上其中一種最流行的blogging軟件,詳情請到www.wordpress.com細看。至於web 2.0,聯署已有說明,若果真的不明白,可到wikipedia查一查。
我們要提wordpress這個例子,主要是希望指出"藝發局並不真正了解現下網絡世界一般平台的技術特點,偏重從成本(免費)考慮出發。" 我們說的是"偏重",有問題的不是"從成本考慮出發",而是"偏重從成本考慮出發",同時又忽略(其實是不懂)所建議的網絡平台的技術特點以及整個網絡文化的生態。這才是關鍵。
另外,你提到:"其實真正值得討論的,是如何利用此機會,讓更多有心有力的新人可以善用此空間。攪不好到是又是小西、黎生、梁寶這些熟口熟面的文化工作者佔據此空間,那就得啖笑了。"我當然同意讓更多有心有力的新人走出來,事實上,我自90年代初越界年代,當我自己還是新人時,已一直在扶翼新人; 不過,不知Phoenix有多久沒有看報刊,我自己近年在報刊上的發表量已極少,在可見的未來,情況大概亦差不多,而是次計劃,亦沒有入紙申請,不知為什麼會惹來Phoenix"攪不好到是又是小西、黎生、梁寶這些熟口熟面的文化工作者佔據此空間,那就得啖笑了"如此酸溜溜的言論?
此外,有關"藝發局把計劃與表演藝術委員會去年發出的諮詢文件掛勾,也是聯署另外一個針對重點,而相對於區區一個這樣的藝評計劃,就更是兹事體大,未知閣下對此又有何高見呢?",既然你自稱"局外人",我就不再強人所難了。不過既稱"局外人",先好好了解一下你要批評的"局",這要求似乎也並不過份。你準備好後,我們再談吧。
最後,有關早前你提到的"思方"的問題。"思方"一科不是中大哲學系本科生的必修,那只是李大命開來哄哄外系生的小玩兒。事實上,哲學的本質就是思考,哲學系每一科教的都是思考方法,是"不同"的思考方法,而不僅僅局限於李大命式的"思方"。
拭目以待
小樺﹕你通常是先出"思潮作動",然後發文。這次的題目切到入肉,想必有巨文出台。
拭目以待。
孝貞﹕是次討論的重點不單是錢,結構性問題才是關鍵,錢要討論,但那是切入點,希望切入肉,多討論體制的問題。
Phoenix、黎健強、小西、秦孝貞諸君:
無見幾日,討論竟然成了亂局,不能以事論事,處處夾雜人身攻撀,這實在於事無益。
我草議的聲明用詞有欠準確,回應又過於頭巾氣,惹惱了Phoenix,不好意思。
任何政策單講理想都是廢話(從市政局年代到藝展局到即將上馬的西九!),所以我們才拿出藝展局的標書來逐句分析,希望在施行的細節上能令局方小心反省,讓政策更貼近文化藝術製作的實況,想不到最後還是要回到理念框架與意識形態上的辯論。
也許Phoenix不知道的是,我們之所在此時對藝發局期望殷切,實在是因為時移世易。無論你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西九一役,商界(尤其地產)的文化轉向已是大勢所趨,人家拿你來搵真銀,但自己仍然在自得其樂(用你的話是「自瀆」),實在是攞黎賤。
久沒有為報刊寫文章,我個人沒有選擇藝評的路,算是逃兵;但多年來對藝術付出的義務勞動,總算沒有白拿立稅人的錢(而我也有納稅)。我個人最怕申請藝展局的資助,除了在藝術團體工作的幾年簡接支取藝展局人工(月薪6千)、五年前出版過七人藝評集(編輯工作只收1.5萬-錯了的話黎兄更正!)、剛邀請海外藝術家來的展覽撥款10萬(個人只收了3000元物料連藝術家費用)。我靠餬口的主要還是在學院做牆之補,不致真的拿綜援。大家都生活艱難,實在不應在這那搞人民內部矛盾。
彼此彼此
我這幾年也寫得不多, 一年大概不出10篇, 更絕少沾到藝發局. 有新人加入例必大力支持.
我卻希望大家都寫多一點, 多點對話. 佔據平台云云, 誰有空有能力理會這種霸權呢?
ADC的問題
Phoenix君所言,我絕大部份贊同。我們自由選擇從事文化藝術工作,食得咸魚抵得渴,便得承受後果。市場需要什麼,自然會支付相應的薪金。報章不找寫藝評,可能是沒市場,可能是自已寫得不好,或與公眾脫節。報刊出什麼價錢是根據自已的價值或市場的取向,自已谷氣卻不能說人家錯。
社會普遍認為藝術工作者為理想而攪藝術,因此不用吃飯,這種誤解令人遺憾,但也無能為力,如果我為人家做了些事情,例如花了整天做評判,我希望我的勞動得到點回報,換來只是說聲多謝送件紀念品,當然感覺不好,唯一可以做的是拒絕再做這些工作,更希望能透過有效途徑,包括藝術工作者本身或機制如ADC,改變這種看法。
問題在於ADC的角色,它正是要鼓勵社會尊重藝術作為一種有價值的專業活動,正如一個鼓吹尊重勞工權益的機構,帶頭自已以剝削價僱用員工時,便出現問題。政府機構內清潔工人被改合約為外判工後,工資被削但工時被加長也惹來社會強烈批評,何況是該機構直接推行減薪行動?在什麼是合理價錢見仁見智,但如果作為推動尊重藝術、提昇藝術的地位的機構如ADC,帶頭用十分明顯地遠低於市場價錢,這種推動藝評方法,便有很大問題。況且現在投訴的還有其他問題,例如製定計劃書缺乏專業性,思維狹隘,未能以開放寬鬆的胸襟,鼓勵資訊的交流等。
Oscar
回應
叫你去讀思方其實已經好客氣......正常來說,哲學系學生係唔應該去讀思方既......
細佬我係你中大哲學系師兄,叫你去讀思方,其實係諷刺你既然中大哲學系畢業,竟然連基本的邏輯都唔掂......我真的痛心我們哲學系真係代有人才出!
網絡文化,你自己好好思考一下,究竟自己在說甚麼,別人人開口埋口說網絡,你又來說,我已經回應得非常明白。
我並非想做人身攻擊,只是感嘆我們的文化界,充斥著很多不學無術,天天攪文化自瀆,凡踫到政府政策就一面倒吠聲吠影的人。大佬.吠之前都諗下先,吠都吠得認真少少,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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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也算是藝評的過來人......曾經打算以評論為生,但是發現在香港,要全力做評論,會是過著朝不保夕,完全不知道將來如何的日子。
坦白說,我是相當敬佩能甘受不穩定生活仍堅持要做文化工作的各位。問題只是,真真正有用心用力的文化人又有多少?吹就天下無敵,叫佢埋頭認真做下野就有心無力既佔左唔少,懶到死成日話無飯開既更大不乏人--好多文化版編輯都知道,約左交稿,到時真係交到又有幾多,無晒影連基本責任感都無既又有幾多?無飯開有時真係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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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圈中人自己唔爭氣, 好多人根本是現實生活的失敗者。文化圈的確是很好的避難所,反正大家的水平不高,你沒資格說我我亦沒資格說你,大家攪的瓣數又唔同。
我忽然想起前輩丘世文----既在一般人的世界中獲得成功,又在文化圈如魚得水。可惜的是,我們這一代似乎已經沒了這麼用功的人了。
現實是,客觀條件永遠都不會夠好,但與其只懂開口埋口吠,不如好好做d實事。現實生活根本就係咁,唔應該因為你攪文化,自以為高人一等就要獲得更優惠待遇。
下次要吠,唔該比d實質建議政府,話比佢地知你地究竟要求咩。(你地班人,換轉你入去藝展局做,你地又點會點定呢d計畫先?)
回應何生
何生,
我針對的重點,正是究竟算不算剝削,還是算鼓勵?
出發點不同,自然會得來不同的結果。其實我的原意只是,不想大家太單向的思考此事。
多了空間,多了錢,多了機會,已經不算是壞事。
你們認為價錢太低, 那很簡單,試試自己去經營,給你們認為合理的價錢, 看看能經營多久。根本這就是不計成本,不依市場經濟出發的一件事。
文化人,醒醒吧。不要在人家跟你說理想的時候你跟人家算錢,人家跟你算錢的時候你卻說自己在攪文化。
單向?
phoenix 先生︰
我想加入討論,雖然我很樂意同時承認我有時連自己都唔知自己up乜q,而且最近唔係好識寫字,let alone 辯論。
討論之前,先提出兩點︰
一.呢個moment我手頭上的確有一些「文化工作」,但我又覺自己講唔上係文化工作者。而事實上我對 freelancing 的文化工作一向都很懼怕,接了只是因緣際會,冇邊次係真係做得黎的。總之我就應該係你講果種人,或 bear 九成你講的缺點的文化自瀆人。以「吹就天下無敵做就……」或「懶到死成日話冇飯開」來形容我,應該貼切。呢一點並唔係自嘲,所有識我的人均可作證。
二.我在上面並冇簽到。雖然感情上好支持。阿野寫了四個「支持」,感覺上我已痴了金糠似的,但都冇簽到(或者係未簽啦我都唔知呀)。不過唔簽又並唔係唔支持,只係覺得成個「業界」的想像我無法認同。我覺得香港搞文化或藝術最大的苦惱就是文化或藝術作品會被 dismiss 為文化或藝術作品,搞的人會被 dismiss 為專業文化藝術人。稱自己為業界好像犧牲了太多,哪怕這可能只是大家用心良苦的策略性修辭,顯得比藝展局更有評論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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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phoenix,我想問你,點解你會覺得「四千蚊三十篇」係一個編輯的薪金回報標準?我諗係你一套對「市場」的認識吧。
我估你的認識應是「對」的。如果你的「編輯」是指某一種大出版集團之下的一個 role-playing 的員工的話。如果「編輯」只係改下文、俾下意見同埋 follow 個 designer 幫佢諗的版面的話。
但如果個編輯仲要同個作者認真相處呢?如果個編輯仲要對個議題有「資料搜集」以外的了解呢?如果個編輯要 design layout,仲要同個 photographer 同埋 designer 認真相處呢?仲要了解唔同的表達/設計軟件或媒介呢?如果個編輯直情要介入件事或者個藝術作品的誕生過程呢?如果個編輯要重新學過一 d 野先了解到個藝術作品或文類呢?
我都知,世上冇完人,我都知,我地呢個社會,無論是否為左效率,還是急住打仗(好似獨媒唔同議題的聯署咁),我地係「唔應該」有咁樣樣的編輯的。
但係如果真係有人要咁做,要用佢的方法做,我地個社會願意唔願意保護佢呢?杜琪峰拍幾個禮拜整部《嚦咕嚦咕新年財》,同日本果 d 紀錄片大師用幾年去拍一條片,邊樣好 d?我諗就冇話邊樣好 d。但我又覺得政府的藝術建制有責任去保護我地的社會有人可以用佢的方法、用佢的時間觀,去做佢的作品或者藝評或者乜叉囉。
to sum up 呢個point ﹐我覺得文化藝術工作係一 d 未必願意用主流標準去生產的野。如果市場的角色是讓杜琪峰們搵餐晏仔甚至名成利就,咁政府的角色正是要去保護一 d 市場容納唔到的藝術工作方式囉。所以你成日講市場,就可能有小小本末倒置。
唔好問我「邊個可以保證俾錢一 d 浪費又冇效率的人(你所謂的現實生活失敗者)能否收到應有成果」之類的問題呀。我又亂講一次「成果」係 d 乜就無謂啦。
所以,似乎新人舊人唔係 how to pay 的關鍵︰關鍵可能係應否將編輯工作(或任何工作)想像成工業鍊上的一個順滑無比的齒輪。
(我唔反對市場導向的文化藝術生產,王晶的片有時不但出色,還長期養起了一大堆人。而《嚦咕嚦咕新年財》亦很好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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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係,點解你會咁寸?你說︰「沒有人拿著槍去逼任何人去做任何工作。」似乎冇人逼到你咁寸,但點解你會咁寸?
我又幻想,答案可能係︰你覺得呢班人傻的,做野冇用功又自以為是,成個網站都眾口一詞,圈地自高,你唔講逆耳忠言就冇人講了,諸如此類……
你的反應係出於你的「選擇」。你的「選擇」來自 d 乜你應該講唔晒︰你的性格經歷學術訓練一世睇過幾多個乞你憎的「現實生活失敗者」等等……
咁其他人做文化藝術工作都係出於佢地的選擇姐,都係有一大堆前因後果姐,駛唔駛寸到無端端屈人「在潛意識裡面以為自己的存在比其他人更重要」?
呢個網站有咁多寫作,有幾多篇係淨係講緊「文化藝術人」,你有乜資格無神神話人唔關心在社會其他位置上受苦的人,例如你說的街邊打掃的工人(原本打算是但 post 條link 係度,但我打了「清潔工」三個字,一search,有九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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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但啦,可能我都太寸了。
如果加多兩句題外話,我會話,文化藝術的作品之所以會被你理解成自瀆,又或者真係自瀆,是整個社會的閱讀文化的問題。基礎教育、大眾傳媒早就淪陷到不能再淪陷。這些閱讀情景我們無論多努力(或讀幾多次思方),也可能改變不了多少。正正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不願意服膺於「群眾」接受標準的作品就更形珍貴,政府就更有責任去保護。藝評作為一種將作品好好翻譯給「業界」以外的朋友認識的文類,就更應著力催生與配合。
梁寶她們的要求其實已經低得不能再低,對這個兩日唔埋又話拓寬稅基的無良政府、對同樣失陷於各種困境的小市民(同樣是納稅人啊)更是十萬個體諒與尊重,我睇你個樣都唔慌係你口中的「現實生活失敗者」啦,斷估都應該有米過呢度多人,又何苦咁「單向」咁,將文化人幻想成一堆自以為是的懶蟲,又或更加「單向」咁,不斷將文化藝術工作講成一 d 非推向市場不可的工業呢?
講了咁多,你應該會找到很多我在邏輯上犯的錯誤。提早多謝你指正先。其實講真果句,我睇見自已打出黎的字都有 d 暈。希望冇好似你屈大家咁屈左你啦。
當然,如果你的前提是︰「政府唔渣住枝槍逼大家轉行,更冇話渣住枝槍逼大家搵第 d 外快,已經好好,你仲想點?」咁就唔駛傾啦。
同埋,如果我亂 up 幾句,最終都只係強化左某 d 朋友對「文化藝術人」的刻板印象,亦都真係唔好意思。
算吧啦
算吧啦,我諗你地同Phoenix君都係無計傾,所謂9唔搭8,而且依加人地興過辣雞,又點講道理呢? 你地留返啲力做啲實質嘢算吧,唔係又比人話,反正單嘢有排跟,唔好比人分散注意力啦。
不過,雖然Phoenix君一開始就擺出來嗰個"細佬,等我教精你" 格係惡頂啲(不過,我諗來諗去,都諗唔通oscar同曾德平有咩可能係Phoenix君細佬),佢都代表咗某一部分香港人0既思維架,要搞好本地文化,要處理呢種思維架。又或者文化本來就係用來改變思維。
講完。
思 潮 作 動:文 明 單 位 --- 藝 術 評 論 空 間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2/89/20060710.html
共勉之
Phoenix兄以及各位﹕
Phoenix兄,雖然早在89年,我已拿到了第一個學位,論年紀應該比你長5至6嵗(我1966年生),但我到中大唸第二個學位時,你已在哲學系唸三年級,我是應該叫你一聲師兄的。
論辯下來,我想間或的意氣、堅持等等在所難免,不過我相信,在這一場討論中,沒有誰完全對,亦沒有誰完全錯,各人在論辯中都有不同程度的真理含金量,而所謂真理,往往就在主體與主體間的論詰與辯証中逐漸朗現。這大概就是最古老但又歷久常新的"辯証法"的精髓吧,而這同時亦與講求互動與辯証的新網絡時代的文化一脈相通。
Phoenix兄,所謂不打不相識,識英雄重英雄,若小弟過去在言語上有意無意間有任何冒犯,萬望包涵。
各位,已故人大廖瑤珠有云﹕"(大意為)如果不會改變主意/立場﹐誰都不會被說服的話﹐那幹嗎要討論﹖" 所言甚是呵,但願各位也能本著這份精神,為本地的評論空間幹一番大事業,福澤眾人呵!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