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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偽的「光明」--記一人一「瘋」信聚會

塞車, 差不多5點20分才到Joca, 平時頂多能坐20人的會場上, 密密麻麻地塞滿四十多人, 大家簡單地說了自己的名字, 介紹過嘉賓後, 胡露茜就開始從歷史的角度談教會對性傾向歧視的立場, 以及神學對這個問題的反思。

其實有關性傾向的論爭由83年討論非刑事化時就展開, 一直以來教會都視同性變為病態, 背離道德的行為, 早期它還認為同性戀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把一夫一妻制視為神性不可侵的制度。胡露茜則從宗教的發展指出在不同的時期, 教會會支持不同的性關係制度, 猶太支持一夫多妻, 羅馬支持獨身等等。真理和自然不是凡人可以輕易理解的, 自然中有多元物種, 這是神的旨意, 性態作為自然的一部份, 亦非一元, 不能以單一的真理去壓制其他的性態可能。

不過令胡露茜最感失望的是, 這次教會組織所發起的一人一信行動所採取的策略失去了真誠。在信的開首就指出立法會令教會和異性戀者受到歧視, 這策略的目的是為了製造一種恐懼, 以武裝自己進行抵抗, 這種做法是為了維持教會的利益, 以石頭取代關愛和真誠。

在場一位國際特赦組織的成員Liz亦指出, 明光社和傳媒把反歧視法的內容完全扭曲。她指出港府的反歧視法只涵蓋三個部份: 工作 (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性取向而停止聘用), 服務 (教育, 房屋等), 以及會籍。反歧視法根本不會以語言入罪,但「一人一信」的內容, 使人以為反歧視法可以以言論入罪, 這是完全的誤導。

明光社和性文化協會的幾位代表, 在四十多人當中變成小數, 說話時顯得戰戰驚驚。Jess 說自己並不歧視同性戀者, 而且從同性戀者的角度出發, 若出現濫用法例的情況, 立法會使同性戀與異性戀分化。這番說話當場把好幾個姐妹氣哭:

「你說你不歧視, 請看你自己寫的信: 一旦性傾向歧視立法,等於宣告同性戀跟異性戀一樣正常,同性肛交跟異性性交一樣正常,而這卻有違社會大多數人的想法,甚至有害公共健康,因為肛交容易引致失禁、腹瀉、直腸潰瘍等問題,與性別歧視、殘疾歧視等沒有相同的立法基礎。這是否歧視?」

「我們可否以生孩子會導致失禁, 產後抑鬱, 嘔吐等病而說生孩子不正常?

性文化協會的King則說自己的神學派別與胡露茜不一樣, 她相信黑白分明, 但會包容差異, 可是她又隨即說法律應反映大多數價值, 性傾向少數不單指同性戀, 亦可包含戀童癖

彩虹的煒煒忍不著大叫, 「法例已說明是同性戀和異性戀從來沒說過戀同癖!

姐妹們激動得你一句我一句的在場一個(採訪?)的女生走出來批評大家打斷JessKing的發言, 希望大家能尊重發言者讓她們把話說完。

胡露茜嘗試把姐妹的情緒整理出一個問題來: 「你們反對立法, 但卻說自己包容不歧視? 請告訴我, 如何不立法但卻可以令到她們享有公屋和工作上的保障? 使她們可以come out?

JessKing並沒有回應, 只是說自己來這個活動已經有心理準備給人罵, 又說社會上應該有言論自由, 應該容許不同的聲音, 因為時間有限, 她們要先離開了, 始終沒有回應胡露茜的問題

其實在場有很多不是同性戀的朋友, 她們不清楚同性戀所受到的歧視, 亦不知道為什麼姐妹們會那麼憤怒, 反而明光社與性文化協會在姐妹們的憤怒對辯下, 變成被打壓的少數。

昨天, 我頭一次體會何為偽善者, 這些偽善者的邏輯是, 我打你也是為你好, 因為我能同時代替自己和你說話姐妹們的憤怒正是由此而起。可是, 對於局外人或不清楚事情的來攏去脈的人來說, 姐妹們的反應很容易令人反感。在明光社和性文化協會離去後, 有一個女生就說自己希望了解多方的觀點, 但在場的討論氣氣卻使人無法溝通。

畢竟社會上對性傾向的爭論缺乏理解,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不是以歧視之心去看待同性戀, 而是被純綷的無知和被傳統的觀念所綑綁, 教會組織的策略, 很容易會取得這些人的支持, 相反姐妹的憤怒並不能爭取大眾的支持。

當然, 作為一個異性戀者, 我無法體會這種憤怒, 但正如胡露茜所帶來的一首歌所言, 我相信界線是可以被逾越的.

圖片2000年阿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