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車, 差不多5點20分才到Joca, 平時頂多能坐20人的會場上, 密密麻麻地塞滿四十多人, 大家簡單地說了自己的名字, 介紹過嘉賓後, 胡露茜就開始從歷史的角度談教會對性傾向歧視的立場, 以及神學對這個問題的反思。
其實有關性傾向的論爭由83年討論非刑事化時就展開, 一直以來教會都視同性變為病態, 背離道德的行為, 早期它還認為同性戀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把一夫一妻制視為神性不可侵的制度。胡露茜則從宗教的發展指出在不同的時期, 教會會支持不同的性關係制度, 猶太支持一夫多妻, 羅馬支持獨身等等。真理和自然不是凡人可以輕易理解的, 自然中有多元物種, 這是神的旨意, 性態作為自然的一部份, 亦非一元, 不能以單一的真理去壓制其他的性態可能。
不過令胡露茜最感失望的是, 這次教會組織所發起的一人一信行動所採取的策略失去了真誠。在信的開首就指出立法會令教會和異性戀者受到歧視, 這策略的目的是為了製造一種恐懼, 以武裝自己進行抵抗, 這種做法是為了維持教會的利益, 以石頭取代關愛和真誠。
在場一位國際特赦組織的成員Liz亦指出, 明光社和傳媒把反歧視法的內容完全扭曲。她指出港府的反歧視法只涵蓋三個部份: 工作 (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性取向而停止聘用), 服務 (教育, 房屋等), 以及會籍。反歧視法根本不會以語言入罪,但「一人一信」的內容, 使人以為反歧視法可以以言論入罪, 這是完全的誤導。
明光社和性文化協會的幾位代表, 在四十多人當中變成小數, 說話時顯得戰戰驚驚。Jess 說自己並不歧視同性戀者, 而且從同性戀者的角度出發, 若出現濫用法例的情況, 立法會使同性戀與異性戀分化。這番說話當場把好幾個姐妹氣哭:
「你說你不歧視, 請看你自己寫的信: 一旦性傾向歧視立法,等於宣告同性戀跟異性戀一樣正常,同性肛交跟異性性交一樣正常,而這卻有違社會大多數人的想法,甚至有害公共健康,因為肛交容易引致失禁、腹瀉、直腸潰瘍等問題,與性別歧視、殘疾歧視等沒有相同的立法基礎。這是否歧視?」
「我們可否以生孩子會導致失禁, 產後抑鬱, 嘔吐等病而說生孩子不正常?」
而性文化協會的King則說自己的神學派別與胡露茜不一樣, 她相信黑白分明, 但會包容差異, 可是她又隨即說法律應反映大多數價值, 性傾向少數不單指同性戀, 亦可包含戀童癖…
彩虹的煒煒忍不著大叫, 「法例已說明是同性戀和異性戀從來沒說過戀同癖!」
姐妹們激動得你一句我一句的…在場一個(採訪?)的女生走出來批評大家打斷Jess與King的發言, 希望大家能尊重發言者讓她們把話說完。
胡露茜嘗試把姐妹的情緒整理出一個問題來: 「你們反對立法, 但卻說自己包容不歧視? 請告訴我, 如何不立法但卻可以令到她們享有公屋和工作上的保障? 使她們可以come out?」
Jess與King並沒有回應, 只是說自己來這個活動已經有心理準備給人罵, 又說社會上應該有言論自由, 應該容許不同的聲音, 因為時間有限, 她們要先離開了, 始終沒有回應胡露茜的問題…
其實在場有很多不是同性戀的朋友, 她們不清楚同性戀所受到的歧視, 亦不知道為什麼姐妹們會那麼憤怒, 反而明光社與性文化協會在姐妹們的憤怒對辯下, 變成被打壓的少數。
昨天, 我頭一次體會何為偽善者, 這些偽善者的邏輯是, 我打你也是為你好, 因為我能同時代替自己和你說話… 姐妹們的憤怒正是由此而起。可是, 對於局外人或不清楚事情的來攏去脈的人來說, 姐妹們的反應很容易令人反感。在明光社和性文化協會離去後, 有一個女生就說自己希望了解多方的觀點, 但在場的討論氣氣卻使人無法溝通。
畢竟社會上對性傾向的爭論缺乏理解,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不是以歧視之心去看待同性戀, 而是被純綷的無知和被傳統的觀念所綑綁, 教會組織的策略, 很容易會取得這些人的支持, 相反姐妹的憤怒並不能爭取大眾的支持。
當然, 作為一個異性戀者, 我無法體會這種憤怒, 但正如胡露茜所帶來的一首歌所言, 我相信界線是可以被逾越的.
圖片2000年阿藹攝
回應
內幕
加一個小"內幕消息",明光社等人本在聚會的約一星期前, 應約出席並以嘉賓身份發言. 好的, 香港女同盟會已內有約定, 嘉賓發言時, 所有人不得插咀.
但是, 到了聚會該天的早上, 她們突然變卦, 來電說不做嘉賓了!那不得插咀的約定亦不再生效了!
相信, 胡露茜博士在會中是代表溫和回應派(雖然她溫和的語氣中, 言語是相當尖銳), 彩虹行動及f'union則是激進派了. 而參加者中的激動表現, 卻是之前所料不及的. 因為那幾位朋友一向都是十分溫文有禮的, 當日的表現, 甚至把我比下去呢!
所謂打段, 我想是有給予空間給那些明光社人回應的, 只是要她們回應的問題, 她們都並無事先準備"標準"答案, 突然語塞, 便出現了被"打段"的現象. 例如胡露茜問她們, 如果不立法的話, 那同性戀人的權利如何被保障, 她們是答不出口的. 又有人問, 那麼性別歧視條例, 是否會"分化"男性和女性(因為明光社的人說, 反對"性傾向平等機會條例", 是為"不同性傾向人士"好的, 因為條例是會引致社會中人更不喜歡不同性傾向人士, 會分化"大眾"與"不同性傾向人士"), 她們亦答不出口. 有好些打段, 都是想迫使她們盡快回答一些"罐頭"答案以外的想法. 可以看得出, 她們都只是會回答一些標準答案, 之外, 可以說是對有關議題一無所知.
其實是次活動, 沒有想著是說服那些明光社之流的人, 一來真的很少見到明光社之流中的女人, 這都是一個好機會看看她們是如何的. 二來, 是想給參加者一個機會試試直接與她們對話. 三來, 要與她們的"一人一信"行動公開對話, 她們在場是較好的安排, 起碼不是"缺席聆訊".
其中一位"明光社之友"說, 覺得在場各位參加者都有屋住, 有工做, 看不見受到任何歧視. 如果生活真的如此恰意的話, 我想就真的不需要激動地爭取立法了.
激動, 我想是很表面的. 內裡是長久在社會壓力下生活,面對著施壓者, 仇視者的象徵人物,絕望而傷心的反彈.當然還因為她們的歪理太離譜了, 令人激氣.
我想, 參加者真心的激動回應, 總比表面溫和的偽善歪理, 可愛一些.
而事後更令我覺得可悲的, 是看出這些不是"核心人物"的明光社人, 事實上對不同性傾向的議題並沒有確切的理解, 而全盤接受了明光社對她們的灌輸.
落區?
謝謝Will的補充,如此一來當日的情況就更清晰了。
讀到「其中一位"明光社之友"說, 覺得在場各位參加者都有屋住, 有工做, 看不見受到任何歧視」,再讀「這些不是"核心人物"的明光社人, 事實上對不同性傾向的議題並沒有確切的理解, 而全盤接受了明光社對她們的灌輸」一句,覺得這幅圖象十分面善──香港的學生,不少都在正規教育裡全盤接受了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灌輸,對各種貧窮議題並沒有確切的理解,一味反對增加福利,拼命擁抱市場,甚至夠膽死說「人人有屋住,有飯食,看不見香港有任何窮人」。
性小眾團體與基層團體所遇到的困境,何其相似!
若要在院校帶同學認識基層議題,光用口說,功效微乎其微,所以一般來說都必須帶他們落區,親身接觸基層市民。一旦同學親眼目睹一個公屋外判清潔工友領著四千多月薪在髒兮兮的垃圾房天天工作十小時,而自己光是為了踏進這個垃圾房已心裡發毛猶豫十秒,以後再想開口說「香港無窮人」之前,總會三思。我想,親身接觸對象的經驗學習,對打破成見是必要的。落區,可能是讓大眾認識性小眾處境的身方。
問題是,同性戀者的身份實在太敏感。當落區探清潔工也要面對「我們會否將工友當成動物園的動物?我們是否在獵奇?」的倫理問題時,落區探訪同性戀者面對的問題可能更嚴重──即使已經排除「明光社會派無間道爆被訪者料」這種技術問題,亦然。
我相信彼此接觸才是促進理解的治本之法。可是,尊重和理解兩者要如何兼得,我倒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唉。
如何建立公共論述的空間
現在大部份的討論都在教會, 同志團體和性權團體, 要建立公共論述首先是共公空間, 建構議題的公共性.
落區是一種創造公共空間的方法, 但正如團體所說, 無錢無資源, come out的壓力又大, 很難搞. 但與其他團體連結可以是另一種創造公間的方法.
人權, 社會和諧, 體諒都是一些有力的公共論述, 不知同志團體有沒有寫過一些如 leslie 之死的話劇或小說? 我想社會對leslie 是有很大的認同, 而他的前半生一直在cover up...
公共空間
謝謝大家的建議. 在呢緊既日子裡面, 在策動行動時, 定會時常
緊記著大家的意見, 希望更努力做出一個公眾的論述.
如有甚麼行動, 定會告訴大家. 更要謝謝獨立媒體提供這個討論空間.
關於筆芯的《身份的鐵籠》
關啟文寫了回應,各位可以到筆芯的thread那裡看看,我已貼到那兒去。相信不久後性文化學會的網頁上亦會出現。
榆林書店封殺「性傾向」平等教育資訊
政府「性傾向」平等教育被封殺
榆林書店拒絕「她們的女情印記」進場
強烈要求榆林書店開放渠道
有關「香港會愛上女人的女人口述歷史計劃」的小冊子「她們的女情印記」,被榆林書店視為內容與「同性愛」有關,以老闆有「基督教」背景為理由,拒絕擺放小冊子於店內免費供人取閱。我們強烈要求「榆林書店」承諾重新開放渠道,讓「性傾向平等」資料自由流通,並取消「封殺少數性傾向資訊」的公司方針。
今年二月四日香港女同盟會及香港彩虹義工前往旺角「榆林書店」,擺放由民政事務局資助的「她們的女情印記」小冊子於「榆林書店」門外的書架,供市民免費取閱,竟遭店員拒絕,表示由於書店的老闆有「基督教」背景,故不容許擺放有關「同性愛」的小冊子,店員更表示如發現有關「同性愛」的傳單擺放於書架,也會將它們「棄掉」。這些更都是榆林書店的公司方針。
已有七年歷史的旺角著名二樓書店「榆林書店」,門外的書架多年來開放給不同的民間組織免費擺放宣傳品,供市民取閱,一直都是一個重要的民間資訊渠道。榆林書店封殺「性傾向平等」資訊,並視之為公司方針,嚴重窒礙「性傾向平等」資訊在社會上的自由流通。
「她們的女情印記」是香港彩虹、香港女同盟會及F'Union合辦之「香港會愛上女人的女人口述歷史計劃」出版之小冊子。該計劃獲「民政事務局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資助。此資助計劃,旨在推廣性傾向平等機會訊息。
一本由政府資助,旨在推廣性傾向平等機會訊息的刊物,竟然遭受「封殺」,可見社會上對「不同性傾平等」的教育,阻力仍然嚴重,以致並未能有效傳遞至社會各個層面。
香港政府現時已計劃舉辦大型民意調查,研究巿民對少數性傾向人士的看法,若沒有強烈反對聲音,最快可在○六年推出諮詢文件,列出保障少數性傾向人士權益的建議諮詢公眾,其中包括針對「性傾向歧視」的立法工作。
現時香港女同盟會正舉辦「本港女性因性傾向受歧視個案」問卷調查,希望能了解本港性傾向歧視的現況。
就是次事件彩虹行動特於旺角西洋菜街舉辦論壇,邀請了張超雄議員及劉慧卿議員就著少數性傾向人士權益發言。他們是其中兩位支持「同志政綱」的立法會議員。
合辦團體:彩虹行動、香港彩虹、香港女同盟會
鳴謝:學聯社運資源中心(8樓)
事件資料
《她們的女情印記》被拒擺放
事發地點:榆林書店
事發時間:2005年2月初
內容:拒絕擺放
《拼圖》被掉
事發地點:榆林書店
事發時間:由2005年12月至3月初
內容:估計被掉去共約700份
《月事》被掉
事發地點:中文大學范克廉樓門外
事發時間:約1998年2月
內容:被自稱「捍衛道德大聯盟」所掉去20份
榆林行動
大家好~
香港彩虹聯同彩虹行動及香港女同盟會, 昨天為榆林事件舉行了一個旺角街頭論壇, 並上到榆林書店遞交公開信, 邀請榆林於下星期日(4月17日)於同樣地點, 公開承諾開放其資訊渠道.
謝謝大家留意!
三聯
點解唔三聯或商務?
書店有責任開放渠道嗎?
請識者有以教我. 為什麼一間商營書店有這個責任?為什麼不爭取在政府埸地擺?或已爭但不果?如是矛頭應先指向政府.
後感
貼文於明光社一人一信之下, 是因為榆林店主的言論, 很明顯是與明光社之流口徑一致. 某程度上, 反映出明光社之流的言論, 對好些「基督徒」確有功效......
還有, 由店主的言論中:「同樣道理,如果我擺異性戀書佢度,咁樣得唔得?」, 說得好像同志組織是憎恨異性戀的...... 事實上以我們對「不同」性傾向的包容, 當然包括異性戀. 要是她們想擺放異性戀的小冊子, 我一定非常歡迎, 並不會「掉左」佢地. 真希望她們不要以己度人.....
不知道這些對同性戀的憎恨, 是否同樣源於明光社???
她們的女情印記網頁:http://www.wchk.org/oralhistor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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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2005-04-11 港聞 A08
成報 2005-04-11 港聞 A08
女同志抗議書店拒放小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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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見安報道】一本由女同志創辦,內容涉及同性戀愛的免費派閱小冊子,被拒擺於店東為基督徒的「榆林書店」門外,由於本港的性傾向歧視法例尚未通過,因此香港女同盟會表示「有冤無路訴」,故指控該店封殺了有關性傾向平等資訊,但書店負責人則駁斥,書店是有權篩選擺放書籍的類別,更承認對同性戀話題並無興趣。
指榆 林書 店封殺資訊
香港女同盟會的發起人Connie表示,香港女同盟會及香港彩虹義工於今年2月4日,前往位於旺角的榆林書店,希望能夠擺放30本名為《她們的女情印記》小冊子於該店門外的書架。該店店員詢問了有關小冊子內容後,表示由於書店的老闆有基督教的背景,故不容許擺放有關同性戀的小冊子於店,店員更表示如發現有關的傳單擺放於書架,也會將它們棄掉。
「佢話呢係公司政策方針,但我覺得愕然、難過同埋難受,因為本小冊子我籌備一年。」現年30歲、本身亦是一名女同性戀者的Connie表示,榆林書店封殺了性傾向平等的資訊。
香港女同盟會昨日於旺角行人專區指斥該店歧視同性戀者,並邀請了張超雄和劉慧卿議員發言,而他們兩位都是支持「同志政綱」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說:「現今社會講求多元化同埋包容,性傾向非主流,並唔代表不道德,以及需要受排斥。」而劉慧卿則指,政府有必要為性傾向歧視立法。
店方反駁有 篩選自由
榆林負責人徐美玲認為,女同盟會是運用傳媒力量向書店施壓,她道:「擺咩書係書店的自由,唔係唔使錢就可以放書店。」她表示店主是基督徒,因此對有關同性戀的刊物和話題並無興趣,「同樣道理,如果我擺異性戀書佢度,咁樣得唔得?」
《她們的女情印記》於去年獲得民政事務署的資助,記述了15個女同性戀者的口述事,現時於一些大專院校派發。
新報 2005-04-11 港聞 A08
女同志轟書店歧視 冊子被拒擺放呼籲立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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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由民政事務局贊助,由「女同志」組成的香港女同盟會進行編纂,講述女同性戀者生活及心態的小冊子《她們的女情印記》,較早前被旺角的「榆林書店」指內容與「同性愛」有關,而其老闆有基督教背景為理由,拒絕擺放該小冊子於店內供人取閱。香港女同盟會等團體昨日邀請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劉慧卿舉行論壇,批評有關書店涉及歧視,呼籲政府盡快立法保障同性戀者。而「榆林書店」負責人徐美玲則指書店有選擇擺放小冊子的自由,其他人沒有權干預。
《她們的女情印記》是香港彩虹、香港女同盟會合辦之「香港會愛上女人的女人口述歷史計劃」在今年出版的小冊子,並得到民政事務局的資助,在小冊子中,她們共訪問了十五名廿五至五十一歲的女同志,記述了她們的生活及身為女同志的感受,以讓人更能了解女同志的心路歷程。
一眾女同志投訴無門
香港女同盟會發言人ConnieChan昨在論壇中表示,《她們的女情印記》在本年二月,被「榆林書店」以其老闆有基督教背景,不希望宣揚同性戀為由而拒絕擺放於書店內,令她感到「好愕然、好難受」;她表示,香港的同性戀者一直受到歧視,她自己也曾在公司被孤立,甚至被大罵,令她決心編寫一部有關女同性戀者的歷史。Connie稱,由於現時香港的《性傾向歧視條例》尚未通過,所以平機會對有關投訴不會受理,令一眾「女同志」投訴無門。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昨在論壇中指,該刊物能幫助一般人了解女同性戀者的心路歷程,應加以鼓勵,他又指,香港是一個多元化社會,市民應「互
相關懷、互相支持」,不應存有歧視。張超雄又促請政府,不應只以教育的方式教導市民反歧視訊息,而應盡快立法,以保障同性戀者。
議員促保障同性戀者
而另一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則呼籲書店應以開放態度接納該本小冊子,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尊重。
記者昨日走訪旺角的「榆林書店」,該店負責人徐美玲表示,書店有自由選擇擺放哪種書籍及小冊子的權利,她表示,他們沒有興趣推介同性戀,希望人們亦會尊重書店的決定。
會不會有點偏激呢﹖
好像我們沒理由﹐沒道理要求一家有佛教背景的書店放'信主心路歷程'的書吧﹖人家又不是政府機構﹐有權訂立自己的'方針'嘛!
離遠一點﹐如果一家專賣英文書的書店不願陳列中文讀物﹐我認為不可能算是歧視吧?
現在這討論﹐只會讓那些有意離間的人得逞﹐正中他們的下懷﹐造成'矛頭指向基督教'﹐這是我極不願見的。相信基督教的我﹐一直都反對'明光社'的態度﹐立場﹐也知道很多基督徒和本人一樣﹐支持平等機會。希望大家看清楚討論重點。
明光社的電子報
收到了明光社的電子報,
內容有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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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與禱告:
近日有同志團體因書店拒絕擺放其出版的小冊子而抗議,指摘書店「封殺少數性傾向資訊」,
是次事件正是一個活生生的「逆向歧視」例子,倘若政府已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有關書店可能會被起訴,平機會可能會用公帑控告書店及其董事歧視,
這證明有關「逆向歧視」的擔憂並非沒有事實根據。求神讓有關的立法部門、
議員及公眾能辨清立法對整體社會造成的深遠影響;並呼籲各教會及弟兄姊妹起來,
積極以實際行動回應,同心禱告守望,應付這場屬靈爭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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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想不到有什麼說…
祈禱
咁靈不如祈下保祐中國啦. 東海都被入侵了. (其實我唔知明光有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