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文章過長,所以我將它拆分在不同版面轉載)
續篇....
iii. 小商戶為何要原區搬遷:行業群體效應及街坊生意
「那麼什麼舖適合你呢?」謝先生說:「最好舖位前可泊車。面積大約800-900尺,樓底高。才能存貨。它要在旺中帶靜的地方,太旺的地方如朗豪坊,唔適合,太靜,我們做零售,沒有人經過地舖,也不適合。」「若賠償足夠買一間舖,我便離開,沒有理由我要由一間800尺的舖搬去400尺的舖,試問那些貨放在哪裏呢?結果做不到生意,我最唔想見就是執笠清盆。」
「謝先生為何你那麼堅持要在這區做生意呢?」,他說:「這裏有大鐵舖,有固定的客戶。若搬得遠,靠生客做不到,附近有大鐵舖賣建築材料,吸引一些公司到大角咀買鐵,然後又幫我們買少少貨,例如『焊枝吉碟』。誰在這區做五金,誰也會做到生意。那些大鐵舖吸引顧客到這區。」「市建局叫我去深水布,但人唔識人,鬼唔識鬼,你要從新守業,打回原型,去深水布,會喪失九成客戶。我不願意去,太遠,那裏沒有大鐵舖,大角咀有『金和』『華龍』等大鐵舖;賣不銹鋼,有『佳記』等。有客去大鐵舖買貨,便順便幫我買些配料,故有生意做。」
謝先生:「重建說要改善我們的生活,不要說改善,我們現時的生活也不錯,過得去,我不需要你改善,我只要求在附近買翻間舖,便算,買到便算,沒有要求半點著數。若在附近買唔到,去第二區,無得做,」謝太太突然插嘴:「市建局叫我們去深水布,沒有客路,你知唔知道若你不是在那一區做了一段長時間,沒有人會信你的!別人不熟你,不會幫襯你。」謝生又說:「做這些生意講營聚,雖然最初每日只賺200元,但我沒有灰心,相反我雄心萬丈,看見生意一日比一日多,總之你的熟客一日比一日多,那些客會再來買野。」我反問:「既然你有些客坐車到這區幫襯你,你搬去深水布,他們也會坐車去深水?找你。」謝先生說:「但深水布沒有大鐵舖,顧客到這區是找大鐵舖,難道叫『金和』等大鐵舖與我一起搬嗎!難道又叫這裡的裝修師傅和街坊跟我搬去深水?嗎!這裡許多街坊幫襯我,所以我只能搬去附近的三條街。」我追問:「你所說的熟客佔你們營業額有幾多呢?」謝先生說:「你當三分一,例如在重建區內的水電舖、鐵閘舖,對面前三街,後三街,附近工廠大厦,有做消房工程等,我不說有營業額的一半,沒有一半,也有三分一,沒有三分一,也有四分一。」謝太又插嘴,說:「我們只靠街坊生意,否則我們不需要捱得那麼辛苦,最初蝕本呀,給銀行追數,我們由蝕本做起,捱到今時今日,現在它說拆便拆,隨便賠幾十萬,我們要搵食,要養仔養女。「你說你對,我說我對,那麼你要先保著我的飯碗,被翻間舖我,我便說你對。」
iv. 市區重建非以人為本的特徵:居民缺乏參與發展(原區重置)的機會
謝太很憤怒地說:「政府拆樓,你說以人為本,不要令我們比以前的生活更差,你現在不是以人為本,其實挖我們的民脂民膏益大商家,我們不是去偷去搶,我們是慢慢拾(賺錢)回來。一毫字也有血汗。」謝生附和:「你政府靠大發展商賺錢,你不是次次也靠這些方法去賺錢,你起新樓,透過差餉,社會繁榮,這也是無形的益處。」謝太接著說:「我們是小市民,高級的(職員)不採我們,只叫那些『二打六』接觸我們,他初初說給我地方,我簽了,後來問他『你說會介紹地方』,但最後它做唔到,我便拒絕賣,他騙唔到你,便得閒來我的舖問你走得未,他見你還未走,便嚇你,說『你唔走,便搵人抬你,你會係第二個深水布的車軚舖(註:被政府抬走的個案)』,我們聽到他說會『抬』,真係驚!」「你是中間人,不要偏幫政府,也不要偏幫我們,我講錢,它又說我市儈,貪得無厭,但老老實實,我有幾仔女,要維生,在這裡做幾十年,你話收就收,(但)你收好閒,我唔阻你政府發達,你也要維持我生計,我是否同香港政府取綜緩呢!你是否同我養仔女!你一係賠給我足夠的(賠償),足夠在附近買翻間舖,可以存放現有的貨。」她又說「你都要照顧我們小市民日後的生活,你只說要『發展』,如何如何,要『世界大都會』,我們沒有半點分享。我們日又做,夜又做,都不知為什麼!我們講,沒有人聆聽,它只找『二打六』來打發我們。我們小市民,沒有地方講野。他們只叫我們搵舖,我行到,鞋都穿了幾對。」謝生補充:「即使?到適合的舖,也要簽合約,才能收七成訂,到時那間舖已賣了。所以那些政策不是幫我們。」謝太又插嘴:「我們要搵食,最好你給我在附近舖換舖、尺換尺。」
談論三小時後,謝生建議:「政府應該給予我們多些選擇,不應只是金錢。例如一半拆一半復修,讓一班人可原地安置,又或給予優先權回購新單位,市建局可以以優惠價賣給我們。現在那班人只說只有錢,你要唔要,不會想多些政策選擇。」我問:「以前有一些計劃讓業主與發展商參與發展,你覺得好嗎?」謝生謝太興奮地說:「緊係好!」謝生高呼:「業權參與,共同發展,尋求雙贏。社會繁榮,大家一起承擔。」謝太嘲笑謝生:「你好似唸詩咁!總之,我有幾多地方,你給我幾多地方。」
v. 政策討論
金錢賠償並非不能處理「收購」問題,若市建局稍為調高賠償價,便解決它的問題。但金錢賠償轍頭轍尾不理會人是空間的一部份、地區經濟與舊區空間的密切關係(包括包括地區生意網絡) 和基層市民生存的方式(包括街坊的交往、前舖後居的生活、樓梯舖賣東西等)。更甚的是整個賠償安置機制令居民視市區重建為賠償問題,又排除居民參與重建更新的機會,只造就條件給予市建局自行或與發展商合作發展。倘若居民遇上賠償爭議時,他們只能向政府表達慘況尋求安置。
如何開拓「居民參與發展(規劃)」的意義呢?這不能再倚賴政府舊有政策的安排,而要視乎城市運動的力量和方向。因為在「市建局年代」,市區重建的模式已變得單一化。相較「土發公司年代」,土發公司由於資源及權力有限,它嘗試多種重建模式,例如當它成立時,它便嘗試用公私營合作的模式進行八個重建項目,又在某些細地皮獨自重建,後來在1990年初又嘗試「業主參與重建計劃」。雖然「參與計劃」反應冷淡,但是政府及學者仍敦促土發公司再嘗試「業主參與計劃」,以加快重建的可能性i,故土發公司於1996年再推行業主參與重建計劃,是次計劃效果較理想(在河內道計劃,有80%的業權人參與)。其實這類「參與重建」ii就彷如股票投資,是一種多業權人集體投資發展的方式,非業權人不可參與,而業權人則可以交出物業作為資本參與,並且分擔發展成本。當重建物業完成及出售後,業權人便可按其所佔的比率分享利潤和承擔虧損iii。這種「參與計劃」主要由私人發展商推行,而參與其中的小數業主因所佔的業權份數少,所以難影響項目的發展和設計。它亦有別於「市民參與規劃」強調集體參與和改造環境的人文理念。經過試驗(河內道重建項目經過十一年)後,土發公司認為要同時徵集和結合業權是一件相當困難的工作,而且由於小業主要分擔重建項目的法律責任和發展風險,故政府認為這種模式未必適合小業主iv。到了「市建局年代」,由於收地權力加強後,市建局更傾向採用公私聯營合作的重建模式,又害怕給地產商商會批評『壟斷重建項目』故盡量不採用獨自重建的方式.同時它更以『實行有困難』為理由拒絕參與發展的計劃和「原地安置」的模式,結果重建模式更趨單一化。
i 星鳥日報。《學者批評土發黑箱作業 促將重建利益全歸於民》。1995年5月29日。大公報。《土發公司有失當 測量師陳東岳提建》。1995年6月7日。
ii 星鳥日報。《土發鼓勵小業主參與 尖沙嘴重添新方案》。1995年3月3日。
iii 文匯報。《業主參與土發河內道重建》。1997年10月8日。
iv立法會CB(1)872/96-97號文件。2000年3月27日。立法會CB(1)1969/99-00號文件。2000年3月27日。
回應
賠償問題
土發局收地重建賺大錢﹐怎樣這點孤寒不肯給市價相等的賠償。其實早日收樓早日重建﹐多賺那些錢的利息已經足夠去給多點錢作賠償。
這篇市區重建的文章﹐比早前利東街觀塘那些文章有說服力得多。這篇文章清楚地指出問題所在﹐有市價租金等數據作支持﹐文中的小商戶要求也十分合理﹐讓讀者清楚看到土發局以低於市價的賠償去收樓﹐暴露政府侵佔私產權的暴行。上幾篇文章用虛無瓢渺的社區價值作反重建的理由﹐則理由便十分牽強蒼白。
期望獨媒可以多點這些報導﹐為受清拆影響的市民爭取合理賠償。而不是只為滿足社運份子的懷舊自戀心態﹐煽動居民去盲目地反抗市區重建計劃。
Tipical Hong Kong people
hevangel has mind like our government, can only see thing with figure label. Soon the story can be translated into figure, he can understand.
Wondering how our government can calculate how much it cost to our citizen to lose in order to continue their dream of 'world class city'! When they are dreaming about new developement, do they have solution for the waste and pollution, employed and crime they produced. Who is going to pay for this? Not people like hevangel for sure.
L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