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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很嚴肅莊重 《學生報》上庭記

東區法院,這個地方在這年實在太常去了。第一次去,是因為何來。保護天星的時間亮出一把界刀,將圍起碼頭的帆布割破,於是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及破壞公物兩罪。

第二次,就是因為《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事件。

七月六日,《學生報》第一次上庭,早上九時,庭外已滿是記者,來聲援的人士包括基層住屋聯盟成員等亦已到達,齊齊靜候「新郎新娘」。性學會的成員先到,架起聯署人士的學者大名,以及展示哈佛耶魯的色情報,先以權威嚇你一嚇。

同學來了。原來的街頭劇沒有了,沒有聲明,叫了數句口號就上庭了。

法庭的樓底不高,座位不多,空間不大,律師團席、記者席及公眾人士、裁判官的位置亦顯得較低調,權力的分別較不明顯。覆核評級開始,高座的有裁判官及四位審裁員。裁判官區士顯幾乎是一坐定,便向代表《學生報》出庭的大律師沈士文提問,「為何你提交的供詞會遲了﹖禮貌上是否應向我告知一聲﹖」沈以極客氣、緩慢及友善的聲調說「係。」「我係度鄭重向法庭道歉。」接著再解釋延遲提交的原因,區似乎相當滿意了,差點沒有離座摸摸沈士文的頭,「乖孫」。法庭,是很嚴肅莊重的地方麻。

終於可以開始了,沈士文仍然以極客氣、緩慢及友善的聲調,提出一個質疑是次覆核合法性的「法律觀點」。沈表示,審裁處的初審,只將結果刊憲,並沒有提出理由。於是他去信審裁處查詢,審裁處的回覆,只指出凡有明確文字描述性行為,並產生色情效果的,均屬不雅。一直以來,大家均認為《學生報》出問題的部份,是那些單線條的圖畫及有「人獸交」及「亂倫」字眼的問卷,《學生報》的同學及律師團,均針對此搜集專家證據。惟後來與律政署律師交換文件時,才發現原來問卷中的另一條問題「咸古夠唔夠咸」及填問卷送安全套,均屬「不雅」。

沈士文因而指出,若果審裁處初審時沒有明確指出被定為「不雅」的刊物哪一部份(part)有問題,以及提出理由,根本不符合法例的規定,以該刊物不確為因裁定為不雅,是倒果為因。沈因此要求,將初審的結果裁定為無效。

雖然沈說來詳細兼有耐性,裁判官區士顯卻好像措手不及了。沈說審裁處沒有清楚列出哪一部份「不雅」,區不明白。不是因為區士顯不明白法律的程序、法律的經驗不足,是因為人生的經驗,道德的判斷不同。

區一直認為,所有有問題的部份都十分「清楚」,他舉例說,《學生報》情色版中的「小說」,有一段﹕「我就用自己一般格式地雙手放在陰戶一隻手指在陰核上打圈……」這時,區說他讀不下去了,含羞少女猶抱琵琶半遮面。他的意思,是咁明顯地描述性行為,還不是「不雅」﹖(他讀不下去的一段,是「──我真的覺得這裡的顫慄不比陰道插入輕微」,見《中大學生報》二月號)區不是少女,他沒有面紅,公眾席及記者席的眾人,只輕輕嘩了一聲,他們都強忍,將(恥)笑聲吞下肚去。笑法官,想被人告藐視法庭乎﹖

原來,公開地討論性行為,是不被容許的一回事。能用的字詞,就只有「個d野」或「X」,最好,便是心照。面對一個保守的裁判官,法庭的權力會被扭曲到什麼的樣子﹖才不久之前,重視環境保護的何來,希望執行社會服務令時,不要安排任何會破壞環境的工作,竟被法官「怒斥」諸多要求,想坐監乎﹖不想破壞環境,是一個多麼合理及卑微的要求﹖其實,究竟法治中的人治有多少﹖

回到案子,經沈多次的努力重新解說。區士顯沒有耐性了,他直接說,究竟你想我點﹖你要我宣佈自己的法庭違憲乎﹖如果是在街邊,我想沈會以「X你老味,講咁X多次都唔X明。」不過這裡是法庭,很嚴肅莊重的。沈再次禮貌及唐突地說,「我在這裡是協助法庭解決問題,我亦沒有說法庭違憲,我完全尊重法官……」沈續說,法庭如不宣佈初審無效,他便會尋求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判決。他認為,覆核庭在條例上的權力是Review,沈認為Review包括推翻初審判決的權力。

律政署的彭寶琴律師不同意,她認為JR(司法覆核)只可以在高等法院進行。區害怕了,他似乎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還是沈士文利害,他主動向區請求休庭,與彭相議。臨休庭前,沈士文向區表示,即使他是法律界的行內人,他也不清楚審裁處的運作,他希望得到《學生報》初審時的會議紀錄,區真利害,他很快便回答,「沈大律師,我可以告訴你沒有,幫不到你。」沈冷靜、輕聲地說﹕「這樣便足夠了。」

原來,一個法庭裁決竟然沒有文本可以查看。

休庭後,裁判官宣佈無限期押後聆訊,等待高等法院司法覆核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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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看主流媒體的報導,仍是《蘋果》最有心機。

史泰祖﹕「大學生係成年人,連唔都唔畀問,我覺得好可悲。」
特稿標題﹕「一旦成功 淫審處需改做法」
涂謹申﹕「譬如話人偷野,都要知道偷乜 。」
黃國桐﹕「 一般公司開會都需要仔細記錄,何
況係審裁處?」

司法覆核排期極慢,最快都要於一年後展開。

審判的結果,將會相當重要。如上所言,「一旦成功 淫審處需改做法」。往後所有裁決,均需列明裁決的理由。列出理由,公眾便有資源公開討論了,保守的淫審處將面對更大的挑戰,甚至面臨崩潰。可以想像,如淫審處說,「《學生報》公然派發安全套,此舉實為不雅」並刊憲,淫審處的權威面子還往哪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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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蘋果》,早一日前,刊出了各地的淫審制度﹕

各地出版物品淫審法例及機制

香港審裁機制:由影視處送檢,經淫審處的主審裁判官及民間審裁委員評級
淫褻或不雅定義:裁判官及審裁員基於「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評定物品屬「暴力、腐化及可厭」

英國審裁機制:沒有專門審裁出版物品的部門,一般經警方等執法機關檢舉,再由陪審團裁定物品是否淫褻
淫褻或不雅定義:陪審團必須在沒有專業指
導下,評定物品屬「暴力、腐化及可厭」

美國審裁機制:沒有相關審裁部門,直接由各州份的地區法院審理
淫褻或不雅定義:挑動情慾、以令人反感的方法描繪性交及缺乏教育、科學和藝術含意

台灣審裁機制:由出版業界及民間團體組成的「中華出版倫理自律協會」評級
淫褻或不雅定義: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引起羞恥或厭惡感及有傷風化;風化定義須按當時社會發展而調節

圖片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