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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潘國森先生的數篇都市日報文章

//中國名堂:避孕當安全 中國 學會副理事長朱琪教授長期負責愛滋病防治和教育的工作,他多次指國內將「避孕套」改稱為「安全套」是不科學的誤導,而香港衛生部門正正用上相同的宣傳教育方針。 
  朱教授指出condom(避孕套的英文名)一詞,根本不含「安全」意義。美國研究統計顯示,避孕套避孕成效不是 100%,因品質不良或不當使用,同樣可以「攪出人命」。 「避孕套可以預防  病」之說  乏堅實的流行病學證據支持。用了避孕套就算「安全  行為」(safe/protected sex)而避談失效的風險,是對  放縱的思潮和行為開綠燈。在這種社會風尚之下誰人得益?那麼鼓吹這個歪理的力量似乎已呼之欲出。//(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10082007&newscat=21&newsid=49379) 

筆者按:「避孕套可以預防性病」之效用在醫學界是公認的,居然說是缺乏堅實的流行病學證據支持?

以上說法是扭曲了「安全」一詞的慣常用法,因為「安全」一詞的慣常用法根本並不涵蘊百分百的成功比率。按此君的思路,「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眼罩」也是誤導,因為品質不良或不當使用,同樣有可能「攪出人命」或令使用者受傷。

 

//中國名堂:三不的鋸箭法兩男子酒店釀血案,事件疑因「同性戀」感情破裂引起。社工邵家臻指幫助他們首先要視他們為常人,「他們的愛情與異性戀者無異,不要將他們分為某一個類別,否則只會更惹他們反感。」社工將求助者視為常人很正確,但「同性戀」和「異性戀」真的「無異」嗎?
對此事扮鴕鳥只會對「同性戀者」形象構成更多負面影響。從死者家屬角度,也要問兩個問題:
一:「非同性戀者遇上同性戀者追求而不能接受,應該怎樣處理?」二:「與同性談戀愛後認為不適合自己,應該怎樣提出分手?」這是很嚴肅的問題,不可以用「不要分類、不要討論、不要想改變」的「鋸箭法」了事。(四之一) //(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20082007&newscat=21&newsid=50345) 

筆者按:

莫名其妙:處理分手及拒絕追求者是任何人都有可能需要面對的問題,這與性取向有甚麽相干?  

//中國名堂:助得甚事?在眾多桃色糾紛引發因愛成恨的暴力事件中,施暴者以男性居多,皆因女性暴力傾向較男性輕微。加上體能差異,即使女性要取舊愛命,亦少「正面攻堅」。

「女同性戀者」遇上失戀後動武,多數屬自殘而傷人較罕見。從使用暴力處理感情來看,「男同性戀」跟「異性戀」與「女同性戀」差異更大。因此,我向來主張「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要分開來討論和研究。香港人講「同性戀」,一般指homosexuality,主要指兩男戀愛和性交等行為,兩女戀愛和性交則用lesbianism。社工助年輕人處理感情問題而架空性別,可借用宋太祖趙匡胤名句:「之乎者也,助得甚事?」 //(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21082007&newscat=21&newsid=50490) 

筆者按:

有甚麽堅實數據去支持「女同性戀者遇上失戀後動武,多數屬自殘而傷人較罕見」及「使用暴力處理感情來看,男同性戀跟異性戀與女同性戀差異更大」的說法?  

//「同性戀」和「異性戀」真的無異嗎?這是錯的!除極少數例子外,戀愛最終會導致性交。男女性交有可能導致懷孕,男男配、女女配則不能!

更困擾當事人的是「性功能」調整,因為有部分男男、女女「做愛」要模仿一男一女性交,這涉及到或有一男要學當女,或有一女要學當男。這是改動「性功能性別」的「同性戀者」還要面對的獨有難題,衝擊他們的身心狀態,這都是他們「不用轉性的同志」和「異性戀者」不必費心的事。

所謂「情場如戰場」,自由戀愛總會引起競爭,男女拍施,一般只會遇上同性的情敵。「同性戀者」則不然,同性之外,還有異性!

(四之三)// (http://www.metrohk.com.hk/news.php?startDate=22082007&newscat=21&newsid=50615) 

筆者按:

「扮男」、「扮女」只是個別同性戀者的個人喜好而非理所當然,很多同性戀者根本從不「扮男」或「扮女」,正如有個別異性戀者喜愛在做愛時扮狗扮奴隸扮護士扮瑪麗蓮夢露一樣,這算甚麽難題?更何況人家愛用甚麽方式「做愛」干卿底事?

為甚麽男女拍施不會遇上異性的情敵?這是哪一門子的社會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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