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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火鳳凰」發揮社會運動視覺力量!

文/ 梁寶(當然加埋你個名啦!)、小鬼
(另刊今日明報)

12.4遊行「普選火鳳凰」一出之後,加上「獨立媒體」換上新標記,這周網上鬧得熱哄哄。自2003年7.1大遊行,網上與小眾媒體動員力量令政府、學者以至「大眾」傳媒大跌眼鏡之後,這次遊行宣傳,老伯、網民與NGOs繼續齊齊出動,各式宣傳創作,包括標誌、網頁小廣告、短片、漫畫、文字,甚至把政府和商業廣告改頭換面加以挪用,接二連三的透過電郵與網站發放。無論是六萬還是二十五萬,這些宣傳在動員運動中實在應記一功。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標記,分分鐘勝過民主黨聲嘶力竭的口號,或長篇累牘的宣言。

視覺傳意,捉錯用神

12.4遊行的第一波宣傳,把尊子親筆繪畫的鳥籠圖象放置在一只手掌之內,在旁配上一大段文字,變成宣傳海報。「獨立媒體」作者小西以詰問的方式,着大家把海報與iPod nano廣告自行比較,本來以為會高下立見,從而帶出有關視覺傳意的討論。然而帖子一出,卻錯觸網友神經,變成了抄襲疑雲,繼談版權爭論。自從政府力倡版權法之後,網友界草木皆兵,此是一例。然而聊聊幾篇針對視覺傳意的回應,也多繼續為海報辯白—不是指設計者只是學生,能力有限;便扯到社運界資源短缺、時間有限,不能聘請專業設計師;更有指社運決策過程體現民主,又要兼顧種種客觀限制,難以讓設計人員自由發揮……。

然而,這些回應反映的,更是社運人士甚至一般香港人對設計的誤解。香港的藝術教育向來只重技術和陶治性情,間接成為人格管理,最終導致大家都成了視覺盲(visual illiterate),忽視了藝術的情緒和道德號召力,把本來是屬於人民的力量和動員工具當成了是小資趣味遊戲。告訴人家你唸藝術,總會被當成是唸設計;告訴人家人唸設計,又被當成是唸廣告─搞藝術和設計的朋友,人生裡大概不止一次會遇上這種美麗的讓會。這種意識,大概就是令我們的是社會運動向來普遍失色的原因。

就這張鳥籠海報而言,其視覺傳意效果有欠力量,是因為畫面失去重心,文字反訊息重覆嘮叨;而同時以鳥籠與手寓意受到制肘則同語重覆,奠子漫畫向來造型精簡傳神,這只手掌明顯是畫蛇添足。我們不能只怪動手做海報的朋友視覺傳遞手法有欠高明,而是要問社運宣傳為何語意不清。宣傳策略和傳意手法並非兩個各不相干的項目,設計之成敗,關鍵往往是整體宣傳策略的得宜。

我有我意念 你幫我攪掂?
大概是我們太習慣商場以客為專的法則,把「客戶vs服務提供者」關係對立化。設計者作為服務提供者,難以對客戶的宣傳策略提出異議。但如果換到社運界,也只能把藝術和設計當成是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幫閒腳色,而不讓大家一起進行雙向溝通,釋放創意,只會繼續讓人覺得社運=說教、沉悶,最後敬而遠之。

把設計從整體宣傳策略中分開的看法,等同叫設計者在社會運動中淪為他者, 只能以服務提供者的身份—而非參與者—「服務」社運團體,這同時在浪費兩方的資源:參與社會運動人士要花大量人力和時間思考和策劃宣傳策略,而熟悉宣傳策略的設計者只能當操作電腦軟件的排版員—大堆文字與理念志氣高昂,決定好了,才急奏章的找會造絲印的朋友幫忙變成橫額、海報、T恤─不理會不同媒介與物料特性。

設計豈止粉飾包裝
正當這邊廂在浪費彼此力氣,那邊廂另一個124宣傳品「普選火鳳凰」標誌卻成為香港社會運動中以視覺傳達資訊的正面教材。人們在成功爭取普選之前,已用實質的行動選出一個好設計—在眾多爭取普選的視覺創作中,「火鳳凰」明顯突圍而出,成為整個運動中的視覺焦點。「火鳳凰」的設計擺明與官方的「香港品牌」「飛龍」玩大龍鳳,模仿其以文字組合成圖像的設計模式,讓人們聯想到「飛龍」代表官方,而「火鳳凰」則代表民間,標誌中的「普選」二字清楚易見,圖文結合,帶出民間以火鳳凰不死鳥的精神竭力爭取普選,訊息清楚簡潔。鳥籠給讀者描繪的是現實和負面的困局;鳳凰卻給上街的人添加正面能量。香港的民主運動能否超脫困局,實在在乎於更多的正面想像。

網上的討論,還指出不少社運的宣傳品傾向以文字主導。社運朋友雄辯滔滔以理服人,以文字思考居多。但不要忘記以筆桿搞革命的魯迅,曾經大力支持中國木刻運動,深明美學的價值和藝術的重要性。換在在今日的消費社會,視覺傳意成為企業建立企業形象的利器。一個簡明的商標,主題色調與專用字款能夠傳遞抽象的企業文化(儘管是善是惡),對外能讓人過目不忘,對內亦能增強員工認同。誰敢說看見黃色雙拱門想不起麥當當,看見剔號想不起Nike和just do it?企業形象抽象而無形(球鞋這物件本身與想做就去做的形象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卻因宣傳而變成了商品的文化元素),社會運動中所追求的平等、公義、博愛、自由、民主等抽像理念,就更難以三言兩語能說得清楚,更何況是爭取民眾認同和動員參與?拱手把視覺傳意的力量相讓與企業和資本家專美,實在不太像社運人士做事的風格!解說分析這些理性和教育的工作在社會運動中固然重要,然而它們自有自己的媒介,如傳媒訪問、文章、小冊子、論壇、演講…,卻不是海報、標誌、街板與橫額等視覺宣傳品。街板與橫額利用借來的時間空間佔據街頭一角,如果不能即時引起途人的注目,從而引起讀者的興趣,實在是多掛無益。

搞社運和文化研究的朋友常會拿德國納粹政治宣傳片《Triumph of the Will》和與咱家的《心繫家國》比擬,進行批判,也明白文革宣傳美學的威力。但與此同時,為什麼我們就忘記了八九年的民主運動,也是由中央美術學院師生,以最恭敬肅穆的筆法畫成大幅胡耀邦畫像與挽聯,放到人民英雄紀念碑而展開的?如果沒有藝術的招魂作用,人民的悼念便只能以鬆散的方式零星地展開?而人民英雄紀念碑亦不會給轉化真正地屬於人民的歷史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