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的士業及貨 van 爭拗的一些見解

先申報利益,由於本人從事工程工作,故經常需要客貨車服務,而間中搬運工具不多的話,亦會截的士運送,故此對雙方面對的困難有一定理解。

的士業對貨 van 爭生意的抱怨聽了很久,在三月五日的城巿論壇便請來雙方代表,各抒己見,為稍後的立法會辯論作熱身。

以我觀察現在的問題,是的士業被法例要求按錶收費,其經營、牌照、保險各方面同樣受到法例規管;相對客貨車,基本上管束是少很多,牌照、保險等成本均較低,結果是很多客貨車台以較的士便宜的收費招徠生意,除了短程車 (最低消費一般約$40 ) ,長程車大概是的士七、八折 (憑個人經驗推算) 。結果在經歷沙士後,經濟一直未惠及普羅巿民的情況下,搭的士巿民整體減少的同時,亦有部份乘客選擇電召客貨車,部份不甘生意 “被搶” 的的士司機選擇八折減價,而部份的士組織便組成聯盟將矛頭指向貨van,要求當局規管。

從城巿論壇所見,政府官員似是希望不要管得太死,只以的士載人為主,而貨 van 載貨為主作為分野,但的士界指這樣保障不足,要求更明確界定,例如要求取消貨 van 中間坐位。這個方案,對我這類貨 van 用家是不願見的,因為搬運貨物有時需要三、四人跟車以方便上落貨,若其中兩人被迫另行搭車將非常不便。

此外,的士界亦期望就何謂貨物訂立更清楚要求,我想這方案最後效用亦不會太大。正如的士業組織一直要求規管折扣的士,結果是司機跟搭客以親友名義接載避過規管;同樣,客貨車亦可以類近理由為籍口,只要雙方有默契,法例是難以監管的。

對的士業經營困難本人是同情的,每天屈坐十多小時,又要擔心交通意急外與交通警票控,尤其看見長長的的士車龍仿似無了期的等候,若等了數十分鐘卻接上短程客,真是有苦自己知。

但是,期望的士業界不要以對其他車輛的限制作為挽救的士業的手段。我想,要挽救的士業該從兩方面入手。首先,是先降低的士業成本,基於歷史原因,的士牌是被高價炒買的,動輒三百多萬,致使的士租金成本一直高企不下,縱使期後推出的石油氣的士,汽油成本約是柴油的三成,但炒賣牌價的結果是把租金推高,導致整體的士業欠缺減價空間。

其次,一個更大問題,是近年低下層工作選擇的減少。今天,客貨車跟的士業割喉式搶客的根本問題,是低學歷人士工種選擇的萎縮。官員總辯稱這是經濟轉型的結果,但同時不可否認的,是政府政策更關顧大財團利益,卻妄顧低下層謀取生計的權利。例如舊區那種商住合一的社會模式,正被盡是大財團壟斷衣食住行的新巿鎮及重建區所取代,大量低下層因重建沒有了工作,推高失業率,結果是低下層割喉浴血式競爭。但是各大財團,卻在政府政策庇蔭下發其大財,年年賺取巨額盈利。

所以,的士、客貨車業界及對事件關注的政黨,請勿簡單將的士業面對的問題簡化為貨 van 規管的問題。說到底,的士司機及客貨車司機同樣是政府政策傾斜大財團的受害者。當政府大言不慚地說經濟復甦必將惠及各階層時,我們更要將政府政策的方向跟基層巿民面對的處境相對照,將基層勞動群體的困難進一步思考,找出問題核心,而不是將矛頭指向其他更弱勢社群。

後記:早前在大嶼山芝麻灣工作,差不多每天搭大嶼山的士。由東涌至芝麻灣工作地點,一程足足一百元。本來想省點搭大嶼山巴士至貝澳,再轉乘廿多元的士便到,但結果竟然等了四十五分鐘的士兼不斷call 台也截不到,路過的不是往載客便是耍手拒載 (若不乘車,步行需要四十五分鐘),後幸得一泥頭車願送一程,才不枉等 (僅此再謝)。

事後得知,原來只得五十部大嶼山的士,任何車輛到島的南部必先獲批,故此司機唔休做,大多數司機不接短程客的 call 。後來一次放工 call 車出東涌,一同call 車的有另一群出梅窩準備搭船的 (車費約五十多,連電召約六十) ,結果由等車到東涌的超過半小時,仍未有的士願接 (call 台說三遍,沒司機回應作罷),司機解釋是因為梅窩少回頭客。

也許,巿區及新界的士可要求開放多些大嶼山路線,你們多做生意之餘,亦讓我等小巿民不用那麼受氣。

編者按: 圖片為編輯所加, 是 Luc Besson 的 taxi driver 的海報.

回應

一問

樓主不如多說一些
其實現時的士牌的制度是如何設計的
另外如何可以改善有關制度
令的士司機的收入可以增加﹖

謝謝

這件新聞也令自己不快,心想又是窮人斗窮人了......謝謝丙兄的詳細解釋。

的士和客貨車的不同功用

首先﹐短途人多的(15HKD四到五個人分)只有的士。

然後﹐如果去飛機場﹐行李多得無法乘巴士的話﹐的士根本也不是一個選擇﹐只好call客貨車。

再者﹐時間不方便﹐位置不方便﹐自己不方便(例如喝醉了)便會等的士﹐也沒有叫車的可能。

還有﹐趕時間的話﹐等貨van 也來不及了﹐誰在乎那麼十元八塊。(要一百多元以上的車程﹐基本上都是沒可能的﹐多趕都不坐算了。)

(不過﹐這是一個非的士常客的意見﹐很可能根本不合司機大佬們的意。總之﹐香港的公共交通太方便了﹐網絡完善﹐一天還沒發達﹐怎能那麼奢侈﹐的士進的士出呢﹖)

P.S. Name of the movie

The name of the movie is 'Taxi'.

慚愧

看到這段新聞時,自己其實也有兩分慚愧...

曾有一段長時間,我和某個住在同一「山卡啦」區的朋友也是的士常客,一天例必搭過百元的士,甚至,間中幾百元。

及後因為司機大佬爭相向我們派咭片、派電話,說能提供折扣,先是九折,再來八折,直至收過一張七折咭片,老實說,作為一個消費者,怎能不心動?只要每次在朋友飯局埋單前早點打去call車,一天便能省下幾十至上百元!夠吃幾餐茶餐廳喇!

記起一天忘了call車,落街截車,(可能真的慣左有折)我問司機能否八折,他氣憤的回價九折,我趕時間唯有照上。車程中,他說起行內那些給折扣的正一害群之馬,言詞間態度極度激憤。還說曾有一次他自己搭的士,司機給他一張折扣咭片,他即場用粗口回司機:「XXXX!而家你當我黑衣呀!?你呢D人正XX...」,還當他面前撕掉那咭片,落車後,更想追打那司機。我聽著聽著,很是汗顏,但也唯有儘量客觀的和他一起談,以平靜他的情緒(話晒我條命響佢手)。

他越講越興奮,又不斷說:「o個d客又係XX既!搭o個一百幾十都要比折,送X埋盒叉雞飯比佢丫苯!再下次搭的士有例湯添呀好冇?...」我:「師傅你唔係話我下話?」他:「即係唔係話你呀...咁係丫麻,你估街市買野搭paul匆呀!?乜都折!...」我唯有不斷滴汗。

落車時,我無地自容得想死,結果比返原價佢。

事後返去都曾反省過,內疚過,但後來...

那朋友有日比左個電話我,發現到原來call客貨車的價錢可以等如的士的六折!唉,之後就從此失守了...

看了這單新聞,才知客貨車原來不可只載客不載貨。但冇辦法,就像是用老翻的感覺,明知錯,但仍好想用...

的士牌由來我也不清楚

但結果是的士租金一更要二百多近三百,加上油費(聽聞石油氣也要約百二),四百成本走不掉。要一更有七百生意才實收三百,乘26日的話一個月才 $7800。感覺上不如一份十二小時的保安,至少不用吃牛肉乾。

我想,的士業可考慮爭取釣泥鯭合法化,例如深夜時段,政府沒理由規管過嚴。

還有,現在巴士的短程收費是貴得離譜的,五分鐘路程也要三蚊、三個半,巿民選搭是為了巴士站位置好 (如在火車、地鐵站口),的士界亦可爭取巴士站上落客的權利,亦不失為開源之道。

Re: Franklen K S Choi

Some of the taxi drivers are very rich (in terms of my own standard, possibly), esp. those who have the licenses themselves.

Anyway, I just think that only the richer people can afford to take a taxi all the time, but not us, the small potatoes. Really, for trips less than 70, 80 HKD, just don't ask for discounts from taxis. And, without luggage or any goods, don't call for vans. (I personally think that with luggage is okay, no matter what the 'officials' say, as luggages are not that different from goods, in fact, esp. if you can see my luggages, wahaha!) Anyway, driving taxi in HK is not easy, esp. with the keen competition (the great public transport networks).

Hi Frostig

Thanks. Your reminder was also my worry, becasue prior dialogues with taxi drivers revealed to me that many "protests" of taxis were in fact organized by company owners who appropriate the fruits of the manual class. I am not sure who the stakeholders are this time, but I think Brother Bing's observations are still more or less valid even if the above is taken into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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