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規管網約車法例大部份法律條文昨日起生效,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莊豪鋒表示,新例下召喚網約車的等候時間,及價格均輕微上升。他昨日從位於九龍的住所召喚網約車到金鐘立法會,可見等候時間稍長,但認為分別不大,認為在「5分鐘之內有車」仍屬可以接受:「我以前可能等分幾、兩分鐘,噚日叫3分幾、4分車,係咪我接受唔到嘅程度呢?又唔係喎。」
政府預計最早可在今年11月底批出網約車服務牌照,網約車司機日後必須持有網約車駕駛許可證,持有「的士許可證」人士可以直接申領網約車駕駛許可證。不過,未有持有的士駕駛執照人士,就需要先通過綜合筆試,完成後再參與職前課程。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未領有有效出租許可證而非法載客取酬的司機,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司機另可被取消駕駛執照,為期不少於12個月。
莊豪鋒今早在港台節目表示,新例對兼職網約車司機的阻嚇力較大,「佢可能會停一停先」,或會轉為駕駛的士:「佢會唔會返出嚟再做網約車司機,就好視乎政府成個執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