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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法》司法覆核 民主派議員眾籌385萬元冀港人支持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在10月5日引用《緊急法》硬推《蒙面法》,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早前申請臨時禁制令和司法覆核,法庭的合併聆訊明天一連兩日進行。民主派提出眾籌,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預計,整個聆訊需要500萬港元,24名民主派議員將合資150萬港元,連同眾籌平台的行政費用,目標向公眾籌集385萬港元,希望在3個月內完成眾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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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

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稱,官司不但牽涉《蒙面法》,更和《緊急法》有關,質疑行政機關的權力過大,令香港成為極權社會,「係人治同法治的對決」。他形容,今次的官司屬香港回歸以來,憲制歷史發展以來最重要的案件之一,而且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希望港人能夠支持。

警方妨礙採訪 記協提司法覆核 擬明年3月審理部分投訴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記者協會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提請司法覆核,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周家明指,由於案件涉及大量記者的投訴個案,建議先作原則性裁決,又考慮與其他議題類近的司法覆核案件一併於明年3月處理。

涉13記者陳述 法官:建議先作原則性裁決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香港記者協會,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和律政司司長。

法官周家明指,因為牽涉大量記者的投訴個案,如果要逐個個案處理,有可能要數年時間去處理,建議法庭先作原則性裁決,例如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如有責任則可以施加何種限制。律政司代表認為,現時有13份來自不同記者的陳述,法庭難以處理。因此他建議應綜合成一份事實陳述,讓正式審訊時可作參考。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則建議,法庭不需要將那些陳述視為證據處理,當作參考便可,因為記協並非以個別事件申請,而是就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而作司法覆核。他續指,現時有關警員的投訴未有觸及新聞自由等議題,將會在稍後正式審訊時,提出相關議題。

就有關警員編號及身分認證問題的投訴,周官指目前已有同類的案件排期於明年3月審理,建議記協一方考慮在當日一同陳辭,讓法庭更易處理。

城大「和你傾」遭打壓轉場沙田新城市 300人參與

(獨媒特約報導)部分城大學生原定昨晚自發於校內王氏廣場舉辦「和你傾」活動,邀請不同政見的校外市民及學生表達意見。惟被校方阻止,活動需轉移至沙田新城市廣場中庭舉行,約300名市民參與。

昨晚轉場未有減退市民參加意欲,有近300名市民參與。期間有市民自發於新城市廣場高層位置掛起寫上「即使勢弱言輕,也不虛作無聲」對聯的黑白直幡。活動於近晚上11時結束,並播放死因受爭議的陳彥霖同學生前的歌曲《喜歡你》結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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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原定於城大校內的王氏廣場舉行,但校方多番打壓,先指未有任何校內團體租借場地,及後則稱場地已被租用,並於昨日發電郵予校內師生,表明會追究參與活動人士。活動主辦只好轉移到沙田新城市廣場中庭舉行,有城大同學到王氏廣場觀察,發現該處未有舉辦任何活動,更被水馬圍封,質疑校方是政治打壓。

活化翠屏河斥資17.6億 未能「親水」只能「近水」

活化後的翠屏河會設有人工浮島,供市民走到河面上

(獨媒特約報導)發展局向立法會申請17.6億「活化翠屏河」,工程包括重建河道改警排污能力,及增設「近水設施」包括跨河行人通道及園景平台等,惟活化後的翠屏河,市民仍未能直接接觸水面。渠務署解釋指,目前的明渠兩邊是垂直的牆,未能提供足夠空間供行人快速上落,大雨來臨時會有危險,但表示會研究會否在旱季容許市民走到活化後的河面。

「活化翠屏河」項目包括重鋪河道及改善排水設施、挖深約800米長的現有的敬業街明渠、建造6條跨河行人通道及園景平台,以及重建橫跨鯉魚門道的行人天橋。計劃於2019年第四季展開工程,分階段在2022年至2023年完成。明渠由佳廉道起沿翠屏道及敬業街伸延至海邊,落成逾50年,屬市區少數現存的明渠。渠務署指,因應氣候變化而更新的排洪指引下,明渠需挖深以增加排洪力。

智利是一面鏡子,幫助我們看香港

過去一星期智利因地鐵加價引發抗爭行動,很快示威活動釀成暴動,總統迅速取消加價,但停不了百萬人大示威,智利人壓抑了近三十年的憤怒釋放了出來,演變成不滿社會和經濟結構的抗爭,許多人感覺被這種結構遺棄,貧富差距變大,因此他們要求經濟改革、總統下台,智利總統今天(27日)表示已經聽到了街頭的要求,明白「我們處於一個新的現實中」、「智利不同於一周前」,又宣布將解散內閣、進行重大改組。(註1)

對比兩地,香港港的修訂逃犯條例等同智利的地鐵加價,同樣觸發抗爭,後來兩地擴大規模的示威,都反映民眾壓抑多年對政府及其代表的社會和經濟結構的不滿,貧富差距變大的背景兩地相同。

兩地演化過程不同的地方是(一)智利政府兩天之內取消地鐵加價,消除動亂的偶然誘因,香港用了四個月,上個星期才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二)智利總統一星期之內認識了「新的現實」,香港政府四個月來拒絕成立調查委員會,未能認識發生了甚麼事,(三)智利總統一星期之內決定解散和改組內閣,香港政府幾個月一個人都不換。

還有一個觀察,智利軍人倒台改行民主政制已經近三十年,但是依然出現今天的動亂情況,顯然「自由民主」不是解決社會經濟問題的萬應靈丹,社會經濟結構更需關注,我們必須清楚認識。

屯門衝突 候選人張贊華被捕 警進入私人屋苑平台

(獨媒特約報導)昨日下午,屯門區多處傳出不明氣體,不少居民感到身體不適需求醫,網傳屯門大興警署行動基地外洩催淚煙。警方雖然發表聲明否認,但晚上大批街坊到基地外要求交代,警方使用催淚彈驅散,拘捕多人包括已參選「寶田」的張贊華。在凌晨,警方更進入私人屋苑寶怡花園平台搜查。

網民昨晚號召晚上8時半,到位於建生邨附近的大興行動基地要求警方交代。大批屯門街坊與防暴警察對峙,有人於良德街及良運街設路障並縱火。晚上9時許,警方多次舉起藍旗,警告是非法集結,及後於良運街進行驅散行動,並在無預警下施放多枚催淚彈,街坊爭相走避。現場情況平靜後,街坊又返回對峙,持續至凌晨。期間已參選「寶田」的候選人張贊華等人被捕,遭押入大興行動基地。

催淚煙波及建生邨附近民居和安老院等設施,期間不少樓上住戶與防暴警察對罵,警員多次舉槍指向寶怡花園、盈豐園、豐連等住宿大廈,企圖向住宅開槍,並不斷照射大廈搜尋街坊的縱影。其中一枚催淚彈射進大興行動基地對面的兆軒苑七樓。

少數族裔出席民間記者會:抗爭中感到與港人「connect」

印裔棟篤笑表演者阿V

(獨媒特約報導)民間記者會昨晚舉行第21次記招,以「暴政面前,不分族裔,憑藉良心,真香港人」為主題,邀請多名少數族裔人士分享在香港生活及成長的經歷,以及對近日反送中運動的感受。多名少數族裔人士,包括印裔棟篤笑表演者阿V均異口同聲表示,他們在香港遭遇不少歧視及困難,但在近日抗爭中感到與香港人重新「connect」。

民間記者會原有三位巴基斯坦裔的專業界別人士曾答應出席記者會,惟最後礙於白色恐怖未能親身出席,民間記者會於會上擺放一張空櫈並代為發言。在記者會開始前,發言人特意表示「未完成整個程序前,不會突然中斷和熄燈離場」,相信是回應今午警察記者會一度中斷並趕記者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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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sir 解釋阻差辦公罪拘記者 啲 Law 100%錯晒

題為編輯所擬。

江永祥「解釋」點解以阻差辦公罪拘捕記者,啲 law 100% 錯撚晒,痴撚線。

1. 'The officers in question were in uniform, so the reporter should have had no reasonable suspicion about their identities.'

2. 'Asking the officers to show warrant card was not a reasonable excuse for not showing her identity card.'

我重申,時任最高法院高等法院法官梁紹中在 R v Lau Yin Kum (unreported, HCMA 15/1997, 23 May 1997) 案判詞第3頁裁定,市民有權要求任何當值的警員(無論是否身穿制服)展示委任證以供核實及辨識其身份。

在此原則下,因要求身穿制服、膊頭有 number(何況無?)的警員展示委任證不果,而拒絕出示身分證,不屬阻差辦公。

7.14沙田衝突、8.13機場衝突  6人改控暴動  下月區院答辯

(獨媒特約報導)昨日下午東區裁判法院有9人再提堂,分別涉及7月14日沙田大遊行、8月13日機場襲擊警員致拔槍事件,以及禁錮《環時》記者付國豪事件。法庭應控方申請,將9人合併成3宗案件,並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將於下月進行答辯。其中有6名原被控「非法集結」罪的被告遭改控「暴動」罪。

涉 7.14 沙田衝突3人 改控暴動罪

在7月14日沙田大遊行的衝突中,23歲的梁柏添、49歲保安員龔志遠和16歲李姓學生早前分別被控「非法集結」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

3人的案件今日獲裁判官批准合併處理。現時3人共面對一項「暴動」罪,指控他們於7月14日在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398號舖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另外,首被告梁柏添與次被告龔志遠同被控於同日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383號舖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以及意圖導致郭兆恒身體受嚴重傷害。

首被告梁柏添、和第三被告李姓學生同被控有意圖而導致張歷恆身體受嚴重傷害。

記者抗議警毀新聞自由 警中止記者會趕記者走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今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回應過去一周的事件。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及高級警司江永祥完成開場發言後,有一名在場記者宣讀聲明,抗議警方打壓新聞自由。警方一度中止記者會,並將該名記者趕離現場。《蘋果日報》及本網記者響應杯葛行動,離開記者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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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記者開始宣讀聲明時,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隨即宣佈中止記者會,在座的警員離場。該記者呼籲在場傳媒杯葛記者會,她手持電筒模仿警員用強光照射記者的行為,繼續宣讀聲明,批評昨晚多名防暴警察阻礙記者採訪,無理推撞記者及拉扯記者的防毒面罩,記者被直射藍色水劑及發射橡膠子彈,多名記者受傷。聲明又指,一名女記者被警員查證身份後,被無理通宵拘留7小時,至今早才獲准保釋;警方更多次用強光電筒照射記者雙眼及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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