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案發時為 IVE 學生的27歲男子,涉2017年於高登討論區發帖文,稱「不排除製作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並列出製作步驟,他於2018年被捕,3年後才被起訴。被告於審訊後被裁定「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成,今(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半。暫委法官鄭紀航指,雖然懲教署的臨床心理學家指被告患自大型妄想症,但鄭官認為被告獲倫敦大學遙距課程取錄,顯示其智力沒有異常,因此他發文時明顯經深思熟慮、有邏輯及意識,故不會因其心理狀況而下調量刑起點。但鄭官強調,控方延誤3年才檢控被告,為不必要的延誤,控方應可更快捷及有效地運用時間,故給予兩個月減刑。
被告陳振銘(27歲,案發時為IVE學生),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控方指稱被告於2017年11月17日,在高登討論區發帖文,標題為「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當中列出製作材料及步驟等。被告於2018年被捕,2021年才被正式起訴。
官指帖文提及的炸藥有如小型手榴彈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