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廉政公署昨(12日)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涉嫌在處理2宗公屋單位調遷申請時,使用虛假批准文件,訛稱調遷已獲上司批准,並為租戶預留一個較大單位;他另涉偽造社會福利署便箋,以掩飾其延誤處理有關申請。被告目前准保釋,明(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訛稱一葵涌邨租戶調遷申請獲批 及後銷毀有關房屋檔案
被告包文豪(35歲),被控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一項刑事損及一項偽造罪,共涉4罪。
包文豪於2014年被派駐葵涌邨,他接獲一名租戶申請,將其一名親人加入單位戶籍以調遷至邨內另一較大單位。包文豪須進行評審以核實其申請資格。包涉嫌在2015年11月底,使用2份文件誤導房署,虛構指一名房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已批准上述調遷,及為該租戶預留一個較大單位;其後再於同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間,無授權下銷毀房署一個關於上述葵涌邨租戶的房屋檔案。
另涉虛假更改便箋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