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前往尖沙咀一帶聚集,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被控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其中3男2女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今(11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14至18個月,一名青年被判入更生中心。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斥各被告做法「缺乏邏輯、近乎盲目」,形容他們是將自己的想法「強加於社會大部份沉默的人上」,損害本港國際形象。
早前認罪的5名被告為:裝修工人賴俊雄(現24歲)、時裝設計師陳子朗(現24歲)、學生林綺雯(現20歲)、學生郭惠玲(現21歲)和地盤工人溫欣(現23歲)。他們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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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今早求情時指出,各被告的報告內容均為正面,雖第三被告賴俊雄及第九被告溫欣身體狀況並不適宜進入勞教中心,惟辯方望法庭能考慮二人認罪有悔意,在量刑上寬大處理。而第四被告陳子朗及第七被告林綺雯的報告內容則分別顯示適合判入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