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涉2021年非禮兩名女子,涉及其中一名女事主的案件,去年經審訊被裁無罪;3個月後,黃再被控非禮另一名女事主。黃指兩次起訴均源自同一宗調查,質疑屬「一案兩審」,他先後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及司法覆核,均失敗告終。案件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余俊翔指,女事主的庭上證供在關鍵情節上,與她在警署錄取的書面口供有分歧,包括被觸碰的身體部位及觸碰維持了多久等,因此未能穩妥地接納她的證供,亦未能肯定事件發生時的實際情況,最終裁定黃兩項非禮罪不成立。黃申請訟費,余官表示會在一個月內頒下書面決定。
被告黃子偉(41歲,報稱足球教練)被控兩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21年1月7日在香港於某車內猥褻侵犯女子Y;另被控於2021年5月15日至6月18日之間的其中一日,在香港九龍長沙灣道香港紗廠工業大廈5期一個單位猥褻侵犯女子Y。
女事主稱遭被告掃大腿 另一次辦公室內遭被告觸碰上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