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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唔讀書濫權,仲鬧返受害者轉頭?我譴責黑警個譴責

文:腸

1. 兩名《壹週刊》記者昨午(4月28日)在進行涉及助理警務處長陶輝的調查報道期間[1],被警方「無故擄走」。警方其後在Facebook專頁反駁,警員是「發現」兩名記者「並非附近居民,亦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所以懷疑有人干犯「遊蕩」罪,「遂將其拘捕並帶回將軍澳警署,以查證他們的身份及出現在上址的原因。」

2. 廣義來說,任何在街上沒有特定目的地行走,都可稱作「遊蕩」。然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160條,只有以下三種情況構成「遊蕩罪」:

a.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而「可逮捕的罪行」即「可處超過12個月監禁的罪行」[2];

b.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並以任何方式故意妨礙他人使用該公眾地方或該建築物的共用部分」;

c.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不論單獨或結伴在該處出現,而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3. 「並非附近居民,亦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並非上述任何一種構成遊蕩罪的情況。

4. 事實上,所謂遊蕩者須「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的說法,早已被掃入香港法律歷史的垃圾堆中。

囚友索投訴表格 懲教岀飛虎鎮壓

(獨媒特約報導)上月,懲教署聲稱有在囚人士因不滿管方安排,密謀進行違規行為對抗管方;懲教署兩度以「打擊監獄內的非法活動」為由,於大欖懲教所出動俗稱「懲教飛虎隊」的區域應變隊鎮壓。惟有出獄囚友向記者透露,所謂「對抗管方」的行為僅是在囚人士向管方集體索取投訴表格,企圖投訴被個別懲教人員惡意針對,過程中並沒有任何過激行為。

邵家臻、A先生、梁耀忠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A先生、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

懲教主任無故出言侮辱 在囚人士投訴不果反被處分

教材小組未能選出主席  梁耀忠「不負所託」 批張國鈞「尊重下我好無」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早前通過成立「研究幼稚園、中小學教科書及教材編製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今日舉行首次會議。會議原定會選出正、副主席,首次會議由最資深的議員主持,街工梁耀忠終於「不負所託」,容許議員作提問,最終未能選出主席。梁耀忠更在遭民建聯張國鈞「抽水」時發火反擊,「尊重下我好無」。

在會議上,張國鈞狙擊毛孟靜,稱小組名稱已在教育事務委員會通過,要求梁耀忠專注主持會議。他又對梁耀忠稱,「坦白講,你主持會議,根據過往經驗,我係有啲驚驚地。」其言論隨即引起梁耀忠不滿,梁立即斥道,「你尊重下我好冇無」。

此外,梁耀忠又喚張國鈞,並不需要教導自己主持會議,「講完嘢就收聲唔好再講嘢!」梁耀忠在會議上容許民主派議員提出法律諮詢,會議最終未能完成選舉工作。

民建聯要求調查李文浩劉家衡  區會主席楊彧稱按條例辦事:沒權處理

(獨媒特約報導)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和公民黨劉家衡,在辦事處門外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內進」,有親建制派人士踩上門搗亂和破壞。深水埗區議會今早開會,民建聯提出動議,要求二人道歉,並建議區議會成立工作小組,調查二人違反區議員守則。民主派提出終止討論該動議,認為沒有需要作表決,最後獲通過。民協區議會主席楊彧重申,主席根據《區議會常規》做事,並沒有能力作譴責、遺憾和調查議員。

【文化論政】楊雪盈:為新聞自由stand and fight

因為《頭條新聞》,因為一條向世衛助理總幹事提問的問題,令香港電台再次成為風口浪尖。

建制派對香港電台的批評,是「拿政府錢批評政府」,期望香港電台成為政府傳聲筒,成為HKCCTV,成為政府新聞處2.0。看不過眼香港電台在報導反送中運動上的出色表現,以及《頭條新聞》這種針砭時弊的諷刺性節目,有如此的反應並不意外。

今時今日,政府似乎已按耐不住,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先後質疑香港電台違反「一國兩制」原則。這無疑是一個警號,就如民選區議會自上任後不斷被打壓一樣,政府將會鑽一切空子,收緊對香港電台的編採自主權。

守護香港電台這場爭戰,少說也打了近三十年,原因如今日一樣:回歸前的中方人士及回歸後的政府及建制派,對作為政府部門的香港電台不願作為高官及權貴的喉舌而不滿。

香港電台由於是政府部門,人員屬公務員,財政由每年的財政預算案撥付。一旦政府要伸手操控,香港電台接幾近是無險可守,惟有靠港台員工及市民共同守護。

灣仔區會憂攝錄機監控市民 警方答唔到問食環攞片查咩案

(獨媒特約報導)食環署在2018年6月起在各區垃圾黑點加裝攝錄機,打擊非法棄置垃圾。署方近日承認監察的網絡攝錄機為中國視像監控設備商「海康威視」供應,多名灣仔區議員質疑攝錄機監控市民,質問署方詳情及警方索取影片的原因。食環署強調只是依靠攝錄車牌,了解非法棄置垃圾的模式及時間,從而作出檢控,攝錄機並不具備外貌辨識功能,而警方代表則指不清楚索取影片調查甚麼案件。

灣仔區議會今午召開第二次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討論區內環境衞生黑點行動清單,當中包括已安裝網絡攝錄機的景隆街、寶靈頓道及灣仔道交界、柯布連道、軒尼詩道與莊士敦道交界近循道衛理大廈、天后留仙街臨時休憩處、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近紀利華木球會、天后廟道、交加里與活道交界,以及堅拿道西與灣仔道交界等9個地點。

黃浩銘提「禁選條例」司法覆核 律政司:涉政治  法庭無權介入

(獨媒特約報導)因「佔中九子案」而被判監8個月的社民連主席黃浩銘,於去年入稟司法覆核,挑戰《選舉條例》中被判囚超過3個月者未來5年內不得參選的規定。高等法院今早以視像會議形式進行聆訊,原訟法庭法官周家明聽取雙方陳詞後,宣布押後裁決。律政司一方指出,因相關條例涉及政治考量,法庭因此毋須介入。

黃浩銘:《基本法》予港人參選及投票權 不應被任意剝奪

黃浩銘分別於2017年及2019年,先後因反新界東北規劃示威案 、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和佔中九子案被判入獄,刑期均超過3個月。根據現行《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任何人凡被判囚超過3個月,不論是否得到緩刑,由判刑當日起5年內,一律喪失參選立法會、區議會與鄉郊代表選舉的資格。

就有關「禁選條例」是否不合理,法庭一般會以「均衡測試」(proportionality test)評估市民在行使有關權利的時候,有否受到不合理的限制,透過衡量條例的目的及實際上所施加的手段,以決定限制的合理性及會否出現抵觸《基本法》的情況。

過千飲食界選民被「彈表」選舉事務處未表明欠缺文件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舉行,選民登記周期於本週六(5月2日)截止。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郭榮鏗及陳淑莊等於今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首投族登記選民。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亦於會上批評,飲食界有過千份選民登記表格被「彈表」,惟選舉事務處未有清楚指出選民所欠缺的文件。他要求選舉事務處盡快回應,並呼籲申請人查詢清楚登記資格。

無標題

「入紙」做選民兩個月冇回音 促選舉事務處盡快回應

內地抵港強制檢疫令延長至6月7日 跨境學生、商務客獲豁免

(獨媒特約報導)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宣佈,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人士須接受強制檢疫的規定有效期延長至6月7日,但放寬讓跨境學生及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業務人士可獲豁免,明日零時生效,具體細節仍待公佈。

豁免細節待政策局商討 稍後公佈

陳肇始表示,4月以來本港的病毒「平均即時有效繁殖率」保持低於1,4月11日至今的每日確診數字維持於單位數,亦有5天錄得零確診,但全球疫情仍然嚴峻,而且反覆,呼籲社會各界「堅持多一陣」,以免防疫工作功虧一簣。

內地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定(第599C章)的有效期於5月7日屆滿,陳肇始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早通過延長有效期1個月至6月7日,同時放寬豁免範圍,包括在任何根據《教育條例》註冊學校接受幼稚園、小學及中學教育的抵港人士,或為提供該等教育、安全地進行行程的人士,例如跨境學生及相關服務提供者,以及擁有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生產作業、業務活動或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士,均可獲豁免接受強制檢疫。

陳指相關細節,包括申請豁免的條件、停留時間、及須遵守的防疫措施等,仍待教育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處理,並與業界商討,將於稍後公佈。她又提到,現時中港司機亦獲豁免,而強制檢疫條例生效至今,9萬多名抵港人士中沒有人確診。

尚十祭壇拆完再圍板 領展:修例事件前已籌劃的優化工程

(獨媒特約報導)近30名防暴警察及白衣人士上周三(4月22日)凌晨清拆由市民自發築成、悼念科大生周梓樂與知專學院學生陳彥霖的「尚十祭壇」。事發不足一周,大批工人昨日(27日)在原本祭壇的外牆上加裝圍板,並重漆停車場的外牆。領展再向傳媒發稿「澄清」,重申圍封外牆及油漆工程是優化工程一部份,強調工程籌劃「早於修例事件及科大周同學事件發生前。」

管理公司在上周起於停車場各處貼上告示,指停車場將於3月初至6月底會進行外牆油漆工程,部分車位及路段將會封閉。現時停車場二樓及三樓位置已被白布圍封,阻擋通往周梓樂同學墮樓事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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