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19歲調酒師在前年11月示威者堵路期間,兩度將垃圾、發泡膠箱及木卡板放入火堆中助燃,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今(3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祁士偉判刑時表示,雖然被告並非領導的角色,沒有點火只是助燃,最終亦無人受傷,惟案件乃2019年恆常發生的社會運動事件之升級,被告縱火堵路及破壞公物的罪行嚴重,終拒絕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教導所,被告須入獄39個月。
求情指成長經歷悲慘 案發後深感後悔
現年20歲的調酒師沈俊傑,承認於2019年11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參與暴動。他原再被控一項縱火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惟早前獲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法官早前下令索取背景及教導所報告,辯方表示,兩份報告的內容正面,沈被指非常有禮、合作,而且展示強烈的悔意。辯方求情指,沈自小父母離異,童年時遭父母遺棄,情況悲慘(tragic)。雖然他學業成績不是最好,但仍沒有放棄,是一個善良、有良好性格的人,會供養及關懷同住的祖父母,自13歲起任義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