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首名被控《國安法》中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的23歲男子唐英傑,案件定於今年6月開審,被告已就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日(8日)於高等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將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有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研究報告呈堂。惟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僅批准報告中有關口號的起源及演變的部份呈堂,今(9日)頒佈的書面理由指,該報告在《國安法》第20及24條的條文字眼上提供詮釋,然而法庭只須根據日常理解,而毋須參考某一個群體如何理解條文字眼。
被告涉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案件定於今年6月23日開審,為期15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審理。
審訊的爭議點之一,在於旗幟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意思。控方指,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所撰寫的研究報告,可協助法庭從該口號在2016年首次出現,直到近期之間的社會脈絡,去理解該口號的意思,從而判斷被告人是否知悉該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