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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暴動案法律問題 上訴庭:「共同犯罪」原則適用不在暴動現場也可入罪

(獨媒報導)前年7月28日,「赴湯杜火」夫婦湯偉雄、杜依蘭以及17歲少女被控在上環參與暴動,去年被區院法官郭啟安裁定罪名不成立,並批評控方過份強調「共同目的」,忽略「集結在一起」的元素,是以偏概全。惟律政司憂條文排除了一些沒有實際行為的「共同犯罪」者,包括提供物資者等,故要求高院上訴庭釐清「共同犯罪」原則是否適用於暴動罪行,為97年主權移交後首次。上訴庭今(25日)頒下判詞,裁定律政司勝訴,指身在現場並非定罪的先決條件,即使不在現場,但若有足夠證據證明參與者共同犯罪,他們亦可被定罪,包括提供物資者、在社交媒體鼓勵、通知在場人士警方部署,以及接載參與者離開等。

上訴庭同意律政司所指,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者可以有不同角色及分工,有些人會親身參與其中,有些則為現場輔助,另外亦有人即使不在場但仍共同犯罪,包括遙距給予在場參與者指令、提供物資者、透過電話或社交媒體鼓勵及宣傳、收集裝備、通知在場人士警方部署的「哨兵」,以及負責接載參與者離開等。律政司認為,無論參與者是甚麼角色,他們亦需承擔罪責。

上訴庭認為,身在現場並非定罪的先決條件,即使不在現場,但若有足夠證據證明參與者有共同犯罪,他們同為犯罪者。

高院裁定非妥為當選 李軒朗:結果無改過半票數當選事實

(獨媒報導)前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西九新動力」林博提出選舉呈請,指控九龍城(土瓜灣南)民主派區議員李軒朗競選期間聲稱獲學者沈旭暉、立法會前議員劉小麗等人支持,但事前未取得他們的支持同意書,涉嫌選舉舞弊。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今午頒下判詞,裁定李軒朗非妥為當選,議席即時懸空,李軒朗成第二名被DQ民主派區議員。

李軒朗傍晚在社交平台稱,正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詞,再決定會否上訴至終審法院。他又表示,感謝街坊和同路人一直以來的支持,並稱「選舉呈請結果無改我在選舉中以過半票數當選的事實,在民主選舉中成為你們的民選代議士亦是我畢生光榮。」

聆訊在上星期四(3月18日)進行,林博一方指,李軒朗5份選舉宣傳品含不實主張,包括1,000份選舉海報及傳單、選舉電郵、電子直幅海報、實體橫幅海報和社交平台Facebook條目。

控方指出,當中提及有7名支持者,惟李僅透過Whatsapp和Telegram聯絡部份人,便聲稱獲他們支持並印製宣傳品,沈旭暉事後才補簽及支持同意書,而劉小麗更從沒有簽署支持同意書,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條及選管會《選舉程序規例》第106條。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高級政務主任謝亦晴在庭上確認,選舉期間沒有收到任何李軒朗支持者的支持同意書。

王婆婆涉襲高院保安今自辯申押後開審 官斥「浪費時間」

(獨媒報導)經常於抗爭現場出現、曾遭內地扣留的王婆婆王鳳瑤,涉2019年初於高等法院外推撞一名女保安,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原定今(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王婆婆選擇自辯,卻未有時間及器材閱覽所有控方文件及光碟,裁判官鄭紀航應她的要求將審訊押後。王婆婆庭上透露,控方文件有多處以黑色筆遮蓋,又投訴警方曾不當對待她,致使她兩度入院。她又提到,不想找律師是因為「知道佢哋好忙,有好多手足好慘,我唔想阻佢哋時間」,而自己為了應訊,「已經好勤力溫書,咪法律、咪文件」。由於王婆婆遲遲未能決定好是否找尋當值律師,她在排期審訊時,一度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怒斥「浪費時間」、「到此為止,忍耐都有底線」。王婆婆最終決定作「公民抗命」,「唔認罪、唔請律師、唔自辯、唔求情」,案件押後至5月11日開審。

被告王鳳瑤(64歲)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她於去年1月20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襲擊胡婉鴻。

王婆婆需時看畢控方文件及光碟 申請押後

王婆婆開庭時向裁判官鄭紀航確認,今日沒有律師代表,將會自辯。惟她表示,並未準備好開審,因控方昨天提交了新文件,而她亦未有時間和器材閱覽所有文件及案發片段的光碟。鄭官僅表示:「控方責任只係畀文件你,你自己要去張羅。」

機場外阻警車 兩青年非法集結罪成還柙 官:身攜文宣反映憎恨警察

(獨媒報導)前年8月13日的機場集會中,一名內地男子被懷疑是公安身份,遭示威者圍困多個小時。至晚上,包括黃耀華在內的警察協助救護車駛至機場大樓外帶走他,示威者欲阻擋並引發衝突,黃一度拔槍指向人群。兩名青年否認非法集結罪,早前審訊後,今日(25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即時還柙至3月31日,屆時與同案另兩名已認罪的被告一同判刑。

廚師高穎康(25歲)及清潔工人麥幸雄(23歲)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控罪成。控罪指他們2019年8月13日至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第8層離境大堂外暢航路,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代表高穎康的大律師鄧子楷求情指,高案發時為一名高級廚師,由於面對案件承受很大壓力,精神和情緒變差,須接受心理輔導,故審訊前已辭去工作,協助母親打理食店。高知道自己罪成後會面臨即時監禁,擔心沒有人可照顧父母,感到自責,希望服刑完畢後可盡快重投社會。

母親的求情信指,被告為人孝順,會探望母親及陪她看醫生,即使面對情緒問題,也會堅持幫母親打理店舖。社工的求情信指,高預計自己會面臨即時監禁,已尋求社工協助處理照顧父親的事宜,承諾日後會三思而行。

【元朗7.21】涼茶店老闆稱「飛天南」請食飯 回家聞「南哥好似死咗」:個心唔舒服

(獨媒報導)前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白衣人襲擊,案件今(25日)第23天續審。被告「飛天南」吳偉南的3名辯方證人中,只有涼茶店「安順堂」的女老闆X願出庭,其餘兩人拒作供。X指「南哥」為熟客,當晚他到涼茶店請X吃外賣,其後離開食燉蛋,而X回家。X指約12時收到消息指「南哥好似死咗」,她當刻「個心好唔舒服,食飯又係佢係俾錢」。控方質疑現距離案發日逾年半,吳偉南亦多次光顧,為何X清楚記得當日情況。X稱印象深刻:「食咗咁次飯,無一日要去醫院探佢。」

X又先換衫、戴帽及太陽眼鏡才離庭。案件押後至4月28日予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辯方原將傳召3名辯方證人,但證人指受網上騷擾故拒作供,最後只傳召涼茶店的老闆。她申請不在庭上讀出姓名,而用代號X。

認識「南哥」近兩年 每周光顧2至3次

口音不正的X供稱在元朗雞地鳳群街開涼茶店,他以「南哥」稱呼被告「飛天南」吳偉南。她認識「南哥」近兩年,因他每星期會到涼茶店光顧2至3次。他們有時會在店內一起叫外賣吃。

文憑試4.23開考 增原校及地區考場、SMS放榜

(獨媒報導)考評局今日宣布2021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於4月23日開考,至5月20日結束,放榜日則為7月21日。受疫情影響,考評局今年新增多項破格措施,包括編配考生到原校及同區考場應考,及以SMS通知成績。如考生因被圍封指定區域內而遲到,提出陰性證明後可繼續應考,但就不獲補時,考評局將就相關情況評估成績。

新增原校及地區試場安排

考評局秘書長魏向東表示,為了確保考生之間保持充分的社交距離,今年安排420多間學校提供考場,可提供520個禮堂及750間課室,考生之間會保持1.5米距離,亦會有2萬多名教師負責考評工作。考評局亦向學校發放指引,就清潔、通風等方面提供建議。魏向東亦說,會繼續就疫情發展與教育局保持緊密溝通,以確保考生可安心、順利地完成考試。甲類科目筆試由4月23日開考至5月20日,而核心科目考試則由4月26日至5月3日。期間,提供考場的學校將會停止面授課程。

立法會大比數通過「議員停賽」制  鄭松泰:多此一舉

(獨媒報導)立法會今日續會,以大比數通過由謝偉俊提出的修訂《議事規則》議案,包括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可被罰暫停出席會議。多名建制派斥過去民主派利用漏洞阻擬議會運作,讚揚修訂撥亂反正。唯一反對的熱血公民鄭松泰批評修訂直接扼殺僅有的議事空間,又認為有人大修例在前,日後的立法會議員應全為「愛國者」,不會出現行為極不檢點議員,諷刺修訂「多此一舉」。

修訂包括引入「停賽」機制,即賦權立法會主席可「點名」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經表決後可暫停有關議員出席會議,首次罰則為一星期,其後再遞增、限制議員發言時間,以及委員會主席在新主席當選前可繼續履行職務。

姚思榮稱累進罰則過嚴

建制派紛紛表態支持,廖長江點名批評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利用《議事規則》漏洞挾持內會,支持修訂堵塞漏洞,加強議會效率,撥亂反正。民建聯陳克勤歸咎已撤出立法會的民主派先破壞《議事規則》,「唔係我哋都唔洗改咁多」,強調修訂是糾正歪風,與時俱進。

女咖啡師縱火、暴動罪成 還柙前叮囑:阿嫂幫我照顧阿爸阿媽

(獨媒報導)前年9月,有大量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有人在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堵路及點燃雜物作「火路障」。26歲女咖啡師涉嫌把雜物丟入火堆助燃,及管有一支鐳射筆。法官反覆觀看片段後,確認片中縱火女子為被告,今(25日)在區域法院裁定被告兩項縱火罪及一項暴動罪罪名成立;另外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則因未能證明她有攻擊意圖,而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至4月14日,以待法庭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才聽取辯方的進一步求情。

蕭樂婷(26歲)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兩度縱火和參與暴動。她另被控同日在旺角荔枝角道管有一個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在法官確認片中女子為被告時,蕭隨即盼顧旁聽席。至散庭後,她在被解離法庭時,高呼:「阿嫂!幫我照顧阿爸阿媽!」旁聽席多人大喊:「撐住啊!」以回應蕭。坐在靠旁聽席的家屬目送蕭後,不禁潸然出涕,有旁聽師在旁安慰。

法官姚勳智引述控方案情指,在2019年9月22日,有逾百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一帶聚集。有示威者向在警署內的警員照射鐳射光束,並投擲硬物,破壞警署。有示威者在太子道西的馬路上縱火,燃燒紙皮及路障。警方「清場」後一小時,再有示威者再度縱火。

【文化論政】何建宗:關於藝術審查:一個三藩市個案

今年年底即將開幕的香港M+博物館,終於迎來第一波熱烈討論的新聞,不是有關建築裝修的花邊細節,也不是哪個位置最適合打卡拍照的熱點推介,而是嚴肅的藝術話題:審查。

事件源起於M+博物館館長華安雅於傳媒預覽時,提到博物館策展會真實面對歷史,不會迴避展示六四、反修例示威相關作品,而另一邊廂,有立法會議員於行政長官答問會上,質疑政府巨額支持西九文化區卻用作展示涉嫌違反《國安法》的藝術品,而行政長官則回應:政府會尊重藝術表達自由,但藝術創作自由與散播仇恨、破壞國家安全的界線是可分辨的,表示香港政府會「特別警惕」云云。

在此,我不必再復述官員、議員、藝術家、藝評人等各方壁壘分明的後續見解,我也不意圖墮入「誰才有資格說藝術」的概念怪圈,我只想說一個有關藝術審查的個案——一個發生在三藩市的藝術審查事件。

話說,在2019年,一幅繪於三藩市喬治華盛頓高校牆壁上的畫作引起了一場全國風波。作為一所以喬治華盛頓命名的學校,校方於1930年代請來俄裔美國畫家Victor Arnautoff於校園的牆壁、梯間、大堂等,繪畫了一共13個場景、1600多呎有關華盛頓生平的畫作,而其中一幅當眼的作品是這樣的:華盛頓與另外三名白人殖民者指揮著軍人,而軍人的腳下卻是美州原居民的屍體。

【初選47人案】吳政亨、林卓廷撤保釋申請 繼續還柙

(獨媒報導)47名參與初選的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現時僅11人獲准保釋。吳政亨和民主黨林卓廷今早再次行使每8天進行保釋覆核的權利,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保釋申請。兩人最後撤回保釋申請,但均保留8天內進行保釋覆核的權利。

二人均沒有律師代表到庭,民主黨中委莊榮輝和何俊仁到庭旁聽。聆訊在早上9時半開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在9時37分開庭,二人才被帶上庭。

蘇官問二人是否要進行保釋申請,吳政亨表示,由於今早未有機會見到律師,希望能和律師聯絡後才作決定。林卓廷則先向何俊仁、莊榮輝點頭,並回答稱需要更多時間作考慮,今日不會申請保釋,但保留8天內進行保釋覆核的權利。

林卓廷在被帶走前多次望向記者席,以及何俊仁、莊榮輝二人。蘇官隨即休庭予吳政亨會見律師。蘇官在10時05分再開庭,吳政亨表示不作保釋申請,但保留8天內進行保釋覆核的權利;二人將在3月31日重返西九龍法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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