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法會今日連續第4日全日開會逐條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早上會議提及限制被捕人諮詢某律師或某律師行的權利。民建聯黃英豪擔心若某律師被禁,其聲譽將會受損,問當局會否為被拒律師制訂上訴機制。政府回覆指,律師不是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士,看不到為他們設上訴渠道的必要,被限制見律師,利害受損的是被捕人,即使被拒律師提出司法覆核,也不見有被受理的機會。
《條例草案》提及,若政府相信被捕人與指定律師或律師行見面諮詢,有機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或妨礙警方追討犯罪利益,或將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就可以由一名總警司以上級別人士,向裁判法院提出申請,禁止諮詢某律師或律師行,甚至在被捕後48小時內禁止會見任何律師。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經營黎名下的力高顧問公司,隱瞞違反租契條款,二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分別判監5年9個月和1年9個月,黎另被判取消董事資格8年及罰款200萬元。二人均有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至8月22日聆訊,性質為「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需時2天。
黎智英和黃偉強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控罪指稱案發時期涵蓋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黎亦被裁定另一項欺詐罪成,該控罪涵蓋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
原審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力高雖有涉足壹傳媒動畫的業務,但無改它是黎的私人公司性質,蘋果在22年來曾替27間附屬公司申領牌照,唯獨未有替力高申領,法官絕不相信黎「忘記」力高的存在。
陳官認為,力高的業務不關乎租契上指明的「出版及印刷」用途,唯一合理推論是黎明知須向科技園申領牌照,但力高不符合資格,於是隱瞞力高的存在,佔用壹傳媒大樓長達20多年,黎的不作為是欺詐行為,亦是虛假陳述,使租出壹傳媒大樓的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也令力高能以低廉租金佔用大樓,從中得益,故裁定黎兩項欺詐罪成。
【獨媒報導】當局在巨額財赤下,檢討「二元優惠計劃」,明愛長者聯會早前進行調查,訪問了916名長者,結果顯示96%認為應維持計劃,重申計劃社會效益好處更多。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認為,目前只有港鐵設定額罰款機制,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卻只需補繳差額,認為欠阻嚇力,促同設定額罰款機制。他又建議如要針對「長車短搭」問題,可修改資助模式,以平均車費而非每程實際車費計算補貼差額。
明愛:計劃社會效益大
對於當局擬作檢視,明愛長者聯會主席陳鉅庭認同大方向正確,但認為應改善系統,在公共交通工具加設更多分段收費。陳鉅庭本身居住在鄉郊,他指當區交通不便,但不少長者需替子女照顧孫兒,不認同當局減少資助或改動資助方式。
明愛安老服務長者關社工作小組督導主任馬玉霞相信,全面應用樂悠卡後相信濫用會減少。她重申計劃有助長者外出,包括多探望家人及外出工作誘因增加。馬玉霞又指,約40億開支包括殘疾人士,當中約37億屬長者,而「長車短搭」多花的開支亦僅約3,000萬,認為相對而言計劃的好處更多。
【獨媒報導】翠林邨昨日舉行第七屆法團換屆選舉,關注組「翠家」敗選。點票階段有街坊指控投票箱減少,質疑法團做假。大會由後台拿出3個空票箱「自證清白」,台下譁然,要求擇日重賽。大會其後解釋3個票箱因「壞鎖」棄用,不過當時近半人已抗議離場。一如以往,有不少街坊到場後發現懷疑假授權,有子女獲父母授權惟無法投票,不少人即場報警。
警方回覆《獨媒》表示,在3月7至10日接獲兩宗報案,有翠林邨居民發現其信箱內有懷疑偽造的業主授權書。經初步調查,暫時共有112位居民報稱發現懷疑偽造的業主授權書,案件暫列「製造虛假文書」,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案件仍在調查當中,暫沒有人被捕。
遠離屋邨開會 200人排隊等入場
法團曾於西貢大會堂舉行特別業主大會,離開翠林邨逾10公里,今次業主大會選址坑口鳴遠中學,搭車亦需時至少20分鐘。民政處回覆《獨媒》,早前已建議使用邨內地點,惟法團並未接納。
【獨媒報導】法案委員會加開全日會議審批《基本法》23條。民建聯主席陳克勤指,有任職公務員的朋友擔心,如果自己想約另一名公務員提早退休,「移居去某個地方嘆世界」,是否屬煽惑公職人員離叛?他嘆:「我理解就唔係啦,但佢唔信吖嘛,可能局長解一次俾佢聽就好啲。」

民建聯主席 陳克勤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退休是正常活動:「退休遲退休早,每個人有自己生涯規劃」,與「放棄效忠特區」是兩回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就補充,支持港獨或分裂國家等才會構成不擁護《基本法》:「絕對唔係一般話唔支持政府喇、唔再打政府工喇,一定唔需要擔心。」
(獨媒報導)為讓《基本法》23條全速通過,法案委員會周末加開全日會議,繼續逐條審批。周六早上開始討論叛國和叛亂罪的條文,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叛亂」屬新加罪行,問2019年七一有「暴徙」佔領立法會「打爛啲嘢」,是否屬叛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她理解正確,如果在街頭大量縱火的目的是危害國家安全,或衝入中聯辦、禮賓府塗污國徽,同樣屬於危害中國主權。
鄧炳強又指「暴動罪」最高判監十年,與「叛亂」最高判終身監禁有差距,因為前者不一定危害國安和整體公共安全,可能只是街頭暴力行為。至於何謂「整體的公共安全」?鄧炳強指2019年的「五區開花」就有整體性,對香港有整體影響;但如果有一個地區因勞資衝突導致暴力事件,則屬個別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