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53歲女子李盈姿涉去年3月在西九法院外送囚車,被票控違反限聚令。她否認控罪,今(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暫委裁判官郭子丰表示,本案沒有證據顯示當天送囚車的人士事前相約,她考慮被告與在場人士沒有互動,情況就好比一群互不相識的人共同過馬路一樣,難言有「共同目的」,極其量只是一同在場、作相同行為。裁判官又指,當日在場人士站在一起的時間不長,形容比在超級市場等候付錢或在車站等車的時間還要短,若說能增加病毒擴散風險,則未免牽強。
李盈姿(53歲)沒有律師代表,今天穿上印有劉曉波頭像、寫有「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的T裇應訊。社民連「阿牛」曾健成、「女長毛」雷玉蓮及社運人士古思堯亦有到場旁聽。

李盈姿否認控罪,指她於2022年3月8日,在通州街及荔康街或荔發街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官裁督察供詞誠實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