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分成多案起訴暴動罪。案發時年僅17歲、現年滿20歲的城大政政女學生經審訊被裁定罪成,法官游德康一度拒絕考慮教導所,但參閱同級法院案例後改變主意,替她索取教導所報告。女生押後至今早(5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游官考慮女生有正面良好品格,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庭上提及女生為城大學生會會長,據悉女生正確職位應為臨時行政委員會署理會長。
官一度拒考慮教導所
裁決當日,代表被告何羚甄(案發時17歲,現20歲)的大律師梁耀煒要求索取教導所報告,惟游官指何當日攜帶「幾充足嘅裝備」,認為教導所不足以懲罰和阻嚇,故拒絕辯方要求。至判刑當日,游官指同級法院就同日事件的案例顯示,有21歲以下、暴動罪成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故改變主意,替何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至今日判刑。
官引述求情指被告為城大學生會會長
游官判刑時引述求情內容,何現正就讀城大公共政策與政治課程,亦身兼學生會幹事會會長及城大校董會成員,不時義教跆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