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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塌棚致兩死 安全顧問料大量連牆器被解開「大家貪方便」

啟德塌棚致兩死 安全顧問料大量連牆器被解開「大家貪方便」

(獨媒報導)位於啟德跑道區承富里2號的澐璟建築地盤,昨日發生致命工業意外,一幅大廈外牆的約15米乘8米的竹棚架突然倒塌,從約60米高處墜下,令兩名女工不治及三名工人受傷。有工業安全顧問直指事故原因只有一個,便是外牆的連牆器(俗稱「拉掹」)被解開。他認為事故絕對可以避免,原因「只不過大家貪方便」。

事故發生時,一名女工正在19樓外牆的懸掛式棚架安裝鋁架及玻璃,女工與棚架一同塌下,壓中地面4人,其中2人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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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顧問料多個連牆器被解開

建造業總工會安全顧問李光昇在港台節目表示,估計事故原因只有一個,料為懸空棚架的連牆器(俗稱「拉掹」)不穩。他相信搭棚師傅有使用足夠的連牆器,不然師傅搭棚時亦有機會墜下,但完成後交給下一個工序的分判商時,該些連牆器或阻礙其工作,部分人或不以為意「拆咗佢先」。他解釋指,連牆器一般為連接樓宇結構及竹的鐵線,但由於連牆器安裝在牆上,而玻璃幕牆亦需要安裝於牆上,某些連牆器位置或令玻璃無法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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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根據勞工處指引,每隔4米乘7米必須至少有一條「拉掹」,李光昇指棚架面積相當大,認為不止有一條「拉掹」,而新大廈一般會預留直徑6mm連接位,以使用軟鐵計算,受力可達一噸,「相信今次解得好多(「拉掹」)」。他以涉及的棚架約15米乘8米計算,垂直計算已需4至5條,橫向則至少有3條,故應有10多條「拉掹」。李光昇續指,相信「(「拉掹」)已經甩得七七八八,唔係無理由會跌咗落嚟」,指棚架重量只有每平方米約200至300磅,有理由懷疑「仲有幾多條『拉掹』喺外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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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昇提到,解開「拉掹」並不困難,只需用力扭開,甚至聽聞有工友會直接鋸斷。他料有人解開完成其他工序後未有重新連接「拉掹」,但亦指如「拉掹」連接外牆位於玻璃正中間,工友解開或根本無法重新連接。

他認為事故或涉一連串失誤,包括年初五的檢查未有認真進行,認為如多個「拉掹」被解開「無理由睇唔到」,亦有可能於檢查後「拉掹」才被拆除。此外,地盤的管工每日需監管當日進行的工程,認為他無理由不視察外牆工程。

李光昇重申規劃階段時應溝通「拉掹」的位置,在現場亦應溝通,例如必須解開其中一個「拉掹」時可安裝另一個替代「拉掹」,形容「只不過大家貪方便」。他指如承建商按指引進行,棚架即便懸空亦相當穩妥,而從現場照片可見,棚架向外倒塌,故事故並非因為承托即狗臂架出現問題。

李光昇
建造業總工會安全顧問李光昇(資料圖片)

工權會:「意外」「大部分為意料之內」

總幹事蕭倩文在同一節目指,已與兩名死者家屬接觸,有人從國內乘飛機抵港見傷者最後一面。她指承建商過往亦曾發生嚴重致命的工業意外,質疑是否文化出現問題,以及是否無法掌推分判商的安全情況。她重申大部分「意外」「大部分為意料之內」,在進行工程前應作足夠評估。

工聯會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梁子穎指昨日曾探望兩名受輕傷的傷者,分別腳部及手部受傷,皆需打石膏,至於從高處墜下的女工則需進行深切治療部,其頸部及雙腳受傷。他認為需了解發展商是否因樓盤臨近完工,不容許承建商在外牆進行足夠加固工程而影響外貌,以及未來是否應加強保障在外牆進行工程的工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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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資料圖片)

勞工處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

勞工處昨日表示,意外發生後已即時派員到現場展開調查,並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處方表示會全速進行調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勞工處表示,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需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及監禁兩年,而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萬及監禁6個月。勞工處又稱,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並會協助有困難的家庭申請合適的緊急援助基金。

屋宇署亦稱對事件高度關注及全面調查,包括棚架作為一種臨時建築工程是否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要求,如有人違例將提出檢控。署方指根據條例,工程的進行方式如令任何人受傷,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及監禁3年。

事故亦正由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