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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李宇軒:推翻中共可達至解放香港 國安法後提議游說外國取消與港引渡條例

【蘋果案】李宇軒:推翻中共可達至解放香港 國安法後提議游說外國取消與港引渡條例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8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54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庭上展示李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之間的訊息對話,二人在《國安法》實施之前討論對策,裴倫德指香港在整個地緣政治的大局裡會被殃及,李則表示香港人樂意「攬炒」。李的訊息又指香港人嘗試以示威來說服國際社會作出改變,但是至今仍未見有任何制裁措施針對侵犯人權者,只有「譴責聲明」。李指上述訊息的潛台詞是希望 IPAC 除了「譴責聲明」之外,可以為香港做更多事。

二人另就運動手段和目標辯論,裴倫德認為如果最終目標是香港自治的話,毀滅中共是一個手段,因香港自由化的敵人是中共;李雖然同意推翻中共可能是達至解放香港的一種手段,但是香港人的目標並不是在北京層面推動民主化。李亦認為外界期望香港人透過上街來推翻中共是不切實際,因香港年輕一代已經開始覺得悼念六四不關自己事,現時統治香港的人是「香港政權」加上「北京政權」,但香港社會暫未有足夠意見認為要擴展至「推翻中共」。

李指裴倫德的訊息是在說服他嘗試把眼光集中在中共身上,而非只聚焦在香港。

「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第11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由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作主問。

裴倫德訊息指香港會遭受殃及 李宇軒覺得香港人樂意「攬炒」

控方展示李宇軒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 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之間的訊息紀錄。在2020年6月27日,裴倫德向李稱他們的策略需要調整(“Andy I think our strategy need to pivot.”),又指現時問題是如何懲罰和征服,並如何利用降臨在香港的「可怕東西」,在六個月內「殺死中共」:

“The question now is how to punish, divide and conquer. And how to use the terrible things that will happen in HK over the next six months to kill the CCP.”

裴倫德補充,香港會遭受殃及(“HK will be collateral.”)。李回應,香港人知道並且樂意扮演這個角色(“this we know and we are very happy to play this role”)。李庭上解釋,訊息中「play this role」的意思是「攬炒」,即是不論對於自己一方、對方還是各方,「對大家都有傷害嘅嘢。」至於裴倫德的訊息「HK will be collateral.」,李指他意思是在整個地緣政治的大局裡,香港會變成遭受殃及,而李認為香港人樂意「攬炒」。

法官李運騰問李的意思是否香港會遭到破壞,對方同樣會遭到破壞,而李樂意付出這個代價。李同意。

李宇軒預料香港不會再有大型示威 因示威只換來「譴責聲明」不值得 未見任何制裁

李宇軒其後向裴倫德說,中共已經做了非常可怕的事,即是他們的陣營沒有任何人要求訂立《國安法》,也沒有人設局誘使中共這樣做,中共只是出其不意地立法及實質上重燃運動,李認為他們只需要說出真相。

裴倫德問李,示威有什麼前景(“What are the prospects for a demo?”)。李則指香港人嘗試以示威來說服國際社會作出改變,但是至今仍未見有任何制裁措施針對已退休的指揮官陶輝或其他侵犯人權者,他們仍然在自由自在,但香港人得到的只有「譴責聲明」(“so far we haven't seen concrete sanctions falling upon, say, Dover or other perpetrators; they still roam free and all we get are ‘condemn’ statements”)。李又指,香港人的性命只換來一些聲明並不值得(“the lives of HKers aren't worth just in exchange for some statements”)。

李庭上解釋,他當時的判斷是香港短期內不會再有大型示威,因為香港人不認為有用,經過示威後除了「譴責聲明」外便什麼也得不到,所以李在訊息中向裴倫德解釋為什麼香港不會再有大型示威出現。

控方指當李說香港人不認為示威有用時,李是否該些香港人之一?李回答:「我當然係香港人。」控方又問,李認為示威沒有用,那他認為做什麼才有用。李則表示:「我唔知。」

法官李運騰問,裴倫德是否不建議再進行大型示威。李表示不是,當時《國安法》即將生效,裴倫德希望他可以預計會發生什麼事,以便日後在英國或美國層面作出回應,所以李告訴裴倫德大型示威似乎不會再發生。

法官李運騰再問,李是否在訊息中說服裴倫德或 IPAC 要採取什麼行動。李則指上述訊息的潛台詞是:「如果你哋做多過出譴責聲明嘅話會更好喇。」

李宇軒稱為香港而運動、推翻中共僅次要動機 裴倫德則認為應先推翻中共才能解決香港問題

李又向裴倫德表示,他們的目標是建立香港,推翻中共可能是一個次要動機,但這動機從不會強大到足以令香港人考慮犧牲自己(“the thing is, our aim is to first establish HK, taking down CCP might be a secondary motive but it will never be a strong enough motive for HKers to consider sacrificing themselves”),因他們是為香港而參與運動,而不是在北京層面推動民主化(“we campaign for Hong Kong, not for some democratic change at Beijing level”)。

裴倫德則回應,「推翻中共」與「建立香港」兩者是密不可分,如果最終目標是香港自治的話,毀滅中共是一個手段(“If the end is self government, the means is the destruction of the CCP”)。李宇軒則回應,這是手段與最終目標的問題(“it's the means vs end perception”),而推翻中共可能是達至解放香港的一種手段(“take down CCP might be a mean to liberate HK (the end)”),但不是掉轉過來。

法官李運騰問李和裴倫德是否在訊息中辯論,李表示「都有啲」;李官又問二人是否有意見上的分歧。李指分歧可以總結為,他自己當時的形勢判斷是以香港為中心,而「Luke de Pulford 應該認為呢個係要由北京嗰度開始睇嘅」。

李官追問,所以裴倫德的視野比李看得更遠和更大,因為他想中國作出改變。李則理解:「應該係 Luke de Pulford 認為首先要係中國做咗改變,然後先至可以解決香港問題,但我就覺得無論中國有冇改變都好,我個 focus 係喺香港嗰度。」

控方追問李所說的「中國改變」是否意指推翻中共。李同意。控方又問,想透過推翻中共達到什麼目標。李回答:「Liberate Hong Kong⋯⋯啫係解放香港,由中共手中解放出嚟,做返香港人。」

李官則表示不解,昨天的「SWHK IPAC」群組訊息顯示,李並不主張香港獨立,與上述李和裴倫德之間的對話內容不同。李則解釋,在「SWHK IPAC」群組討論的語境之中,他的確不主張港獨,但是在與裴倫德討論的語境下,「我唔反對呢條 line。」

裴倫德稱香港自由化的敵人是中共 惟李宇軒指香港人不認為要擴展至「推翻中共」

裴倫德向李解釋,從政的首項要點是「你永遠有一個敵人」,第二點是打敗敵人的方法是打散它的部隊、狠擊它和佔領它的領土。裴倫德又強調任何未能認清敵人的策略都不是策略,而香港自由化的敵人是中共。

李則指第二點是他們一直嘗試做的事,所以制裁是「願望清單」首位(“that's why Sanctions have been on top of wishlists”),尤其是有針對目標的制裁(“esp targeted sanctions”)。李在庭上解釋,他在訊息所說的制裁對象是涉及侵犯人權的人士。

李在訊息中向裴倫德表示,他認為外界期望香港人透過上街來推翻中共是不切實際,香港年輕一代已經開始覺得悼念六四事不關己,所以敵人並不是中共本身。李續指,如果要談論敵人的話,現時統治香港的人是「香港政權」和「北京政權」,但暫時香港社會未有足夠意見認為要擴展至「推翻中共」。

李庭上解釋,因為當時香港自由民主被壓縮的政治環境,是由香港政權所造成,而香港政權背後有北京政權撐腰,「叫香港嘅政權咁樣去管治」,所以他在訊息中說統治香港的人是「香港政權」和「北京政權」。他認為裴倫德是在說服他嘗試把眼光集中在中共身上,而非只聚焦在香港。

法官李運騰問,所以裴倫德認為中共是敵人,有需要推翻它,過程中香港會被殃及。李同意。

李宇軒託裴倫德邀請外國政客參與反國安法聯署

2020年6月29日,李宇軒向裴倫德傳送一份反《國安法》聯署聲明連結,指暫時收集了21個簽署,包括17名香港區議員和4名日本議員。李託裴倫德邀請更多外國政客、社運人士和組織參與聯署,並指聲明會安排在6月30日凌晨發布,因要趕及在國安法實施之前發布,以保護參與聯署的香港區議員和在港組織。

李供稱,SWHK 成員有共識不在 SWHK 的網站發布該聲明,他其後開設了一個名為「Anti NSL」的網站,在《國安法》生效之前發布了聲明,從6月30日至7月初,他仍然持續收集聯署及更新聯署名單。至於為何李在訊息中稱該聯署聲明可以補足 IPAC 的聲明,李庭上解釋該聯署聲明有香港區議員的支持,又開放予組織參與聯署,加上有日本議員,「呢啲係當時我覺得 IPAC 聲明做唔到嘅嘢。」

其後,李向裴倫德傳送新聞稿,顯示聲明標題為〈香港民選區議員及各國議員等組織聯署 反對港版《國安法》並呼籲國際社會推行政策回應〉,共有83名議員、政界人物和民間組織參與聯署,涵蓋14個國家。

控方庭上展示「Anti NSL」網站截圖,顯示聯署人士包括「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和山尾志櫻里(本名「菅野志桜里」)。聲明內容要求各國針對有份侵犯人權和削弱法治的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等,又促請各國持續監察中國的行為,例如是否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聲明又要求民主政體提供誘因支持企業將生產線和營運基地轉移至民主國家,以減少經濟方面對中國的依賴,各國應聯手在經濟層面脫離中國的影響,以及檢視中國資本的滲透。

網站提供3種語言版本,即英語、德語和「香港話」。至於為何只有這三種語言,李表示沒有特別原因。

李宇軒指國安法後出現「政治罪行」 研游說外國取消司法互助協議或引渡逃犯

2020年7月2日,李宇軒問裴倫德是否應該游說外國取消與香港簽訂的司法互助協議或引渡逃犯措施,又問裴倫德或 IPAC 是否會就此展開工作,或者交給各地的港人組織去做。李庭上解釋,因為《國安法》實施之後,香港便開始有「政治罪行(political crimes)」,所以其他國家需要因應香港的政治罪行而重新檢視司法互助協議或引渡逃犯措施,以及考慮是否繼續簽訂協議。

李指,IPAC 部份成員成立了一個小組來研究這範疇,但他不是小組成員之一。

李宇軒協助 IPAC 聯絡山尾志櫻里討論取消與港引渡協議

訊息紀錄顯示,裴倫德要求李幫忙問日本議員山尾志櫻里翌日是否有空出席小組會議,討論引渡協議。李之後稱已問了山尾。控方問該次會議是關於什麼,李指不同 IPAC 成員會講各自地區與中國和香港司法管轄區之間的司法互助和引渡協議,以及有沒有機會要求政府重新檢視該些協議,之後成員會各自跟進。李亦確認除了山尾之外,還有英國、澳洲、加拿大和德國的 IPAC 成員出席會議。

裴倫德告訴李,IPAC 之中有9個成員國家與香港仍有引渡協議,所以目標是游說這9個國家。他其後向李傳送一條 Google 線上會議連結,邀請李參與小組會議。李確認他有列席該會議。

會議之後,裴倫德叫李向山尾確認她有意在日本議會提出修訂與香港之間的司法協議,並告訴李加拿大已經宣布撤回與香港簽訂的引渡條例。

2020年7月4日,裴倫德傳送一則 Twitter 帖文給李,內容提及 IPAC 經過開會討論《國安法》和引渡協議之後,確定他們的立場是不應有逃犯引渡協議,與會者包括加拿大眾議員 Garnett Genuis 和 加拿大律師 Irwin Cotler。他並託李叫 SWHK 轉發此帖文。李庭上確認他有列席上述帖文提及的會議。

由於法官杜麗冰在午膳期間不慎被剪刀割傷,她稱雖然能夠止血,但決定提早至3時半休庭,以前往急症室治理。

案件將於4月8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第53天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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