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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Sir」涉隱瞞警司身分騙2千萬按揭貸款 同案商人申押後待商討審訊以外方式

「海港Sir」涉隱瞞警司身分騙2千萬按揭貸款 同案商人申押後待商討審訊以外方式

【獨媒報導】被稱「警隊KOL」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警司陳凱港,涉2019年向兩間本地銀行隱瞞其警司身分,並訛稱受聘於私人公司,以獲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經警隊內部調查揭發後被捕,已被停職。他與49歲男商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今(19日)在區域法院再訊。代表商人的辯方指需時向律政司索取進一步調查資料,並商討能否用審訊以外的方式處理。法官高勁修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9月27日,兩人繼續保釋。

兩被告依次為沒有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據了解,陳凱港被捕後已被停職。兩人均獲保釋。代表陳凱港的律師為黃偉強。

兩人早前分別准以現金各1萬元及5,000元保釋,另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兩項控罪指稱,兩人於2019年5月17日至11月4日,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務處警司職業,及/或藉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7月至9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以及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及/或藉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以及於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意圖分別誘使東亞銀行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作出作為或遺漏,從而獲利,或損害或相當可能使其蒙受不利,分別涉兩筆2,154.9萬元及480萬元的貨款。

案件編號:DCCC 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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