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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6月底前過75%同意門檻 政府將收購宏志 若不成事居民自理難題「業權係佢㗎」

【宏福苑五級火】6月底前過75%同意門檻 政府將收購宏志 若不成事居民自理難題「業權係佢㗎」

【獨媒報導】大火發生後,政府早前提出以68億收購A至G座7幢樓的業權,今日再公布針對剩下宏志閣的收購方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指若6月30日前,有不少於75%宏志閣業主同意並簽署同意書,就會將宏志閣納入政府收購方案。他明言,若政府只能收回零星業權,即政府「未能掌握一定話語權」,就不會繼續收購方案,意味居民交由「市場安排」,例如承擔高昂工程費,和大幅上升的管理費等。黃多番強調安排是「你情我願」,目前已有77%宏志居民初步表示希望政府收購,不接受收購的業主只得9%,他提到若達到75%門檻後,不排除立新法例收回餘下業權。目前估計收購宏志閣248個單位,涉及10億元公帑。

黃偉綸在未公布收購方案和呎價前,首先交代一系列宏志閣目前的情況,他指雖然宏志閣未受大火波及,但面對不少複雜問題和不確定性,例如未知何時可以搬回住所,將來要修訂地契和公契,須另聘管理公司和工程公司,承擔高昂工程費和大幅上升的管理費。此外又要重修消防系統、中央石油氣、買保險等,又指現時的大維修工程仍未完成,外牆有三分二未鋪紙皮石。

未提方案 先強調為宏志各難題擔心

黃偉綸又表示,解說隊已接觸99%宏志業主,有77%初步表示願意向政府出售業權,14%未有打算,9%表示不接受。他稱尊重居民私有產權,明言若只回收到零星業權,意味政府未能掌握一定話語權,就不會繼續方案,而居民仍要解決以上難題。若政府收到過75%門檻,他表示對將來立法工作有幫助,因為收回業權將要立一條新法例。

對於收購價,收購價與A至G座一樣,黃偉綸表示,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的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所有單位均採用上述劃一標準,料收購價會動用公帑10億元。若宏志閣業主同意政府收購,須於6月30日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在限期前回覆的簽署人可以在第一批「特別銷售計劃」揀樓。宏志閣總收購價約10億元,將要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追加撥款。捐款基金近來因為沒有新捐款,已經無法再騰出更多金錢。

75%非科學計算 惟對立新法「有幫助」

被問到75%門檻參考甚麼訂出,黃偉綸表示「無科學化方式」,只是4戶中如有3戶同意,便反映「高度共識」。至於剩下一戶如何處理,黃表示早前審視現有法例,發現皆不適用收回宏福苑的業權,需要訂立特別法例,因此如收回不少於75%的單位,對將來立法工作有幫助。不過他強調立法是較後工作,目前是「你情我願」買賣安排。他又強調收購業權要符合《基本法》對私有產權的保障,任何收回都必須有賠償。

多名記者問到若6月底限期時不過75%,收購是否會告吹,不再用公帑處理宏志閣居民,黃表示涉及太多揣測,他稱政府立場清晰,若少於75%業主願意出售業權「唔夠就唔繼續」,如果政府合理介入失敗,業主就要交由「市場安排」,「業權係佢㗎,佢要克服好多挑戰」,在政府的角度「共識做唔到,安排就難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