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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安全帶】江玉歡稱審議附例「條條都啄得好應」十分危險 行政主導政府不樂見

【巴士安全帶】江玉歡稱審議附例「條條都啄得好應」十分危險 行政主導政府不樂見

【獨媒報導】政府宣傳自1月25日起,巴士乘客必須強制佩戴安全帶。不過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昨日發帖,揭發新例只規限今年1月25日起新登記的巴士,換言之現時在街上行駛的「舊巴士」皆不受新例影響。江玉歡在昨晚播出的商台節目中,則提到新例的訂立過程。她指相關規例是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提交,指如就附例「條條都啄得好應」是十分危險,亦非行政主導下的政府希望所見。

立法會是於去年9月審議相關修例,時為該法案委員會委員之一的江玉歡,早前承認修例時低估影響。她在昨晚(1月29日)播出的商台節目《又係時候同一天講再見》再談及巴士安全帶。節目開始時,她先指近日在社交媒體「被人鬧得好激下」,但稱並非為自己開脫,歡迎市民批評。

附例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處理

涉及巴士安全帶的《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採用的是「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即政府刊輥當日即告生效,立法會一般可於一般為28日內的審議期限審議,如政府或議員未有提出修訂或其他決議,則《規例》便會一直有效。

在節目中,江玉歡澄清立法會並未通過該《規例》,而是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以附屬法例形式,在去年9月5日刊登憲報後,再提交立法會審議程序。

翻查資料,該《規例》於9月5日刊憲,內會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委員會於9月18日上午及下午舉行兩次會議後,於9月26日向內務委員會報告,委員會及政府皆不會作出任何修訂。


江玉歡(資料圖片)

「條條啄住」非政府樂見

江玉歡提到,任內至少經歷10次「先訂立後審議」工作,形容政府每次在事前都會「做足功夫」,而處理附屬法例上亦相對簡單,除非草擬上出現重大錯誤,否則議員在委員會只會簡短討論,提出修訂機會不大:「就算我自己較有印象,我做過呢啲10幾次先訂立後審議委員會,無一次,無一次係出現修訂嘅……絕大部分,百分之一百喺我經驗裏面,其實都係上嚟『傾吓』㗎啫。」

江玉歡又喚市民設想,在行政主導下的政府,如議員就附例「條條都啄得好應」是十分危險,亦非政府希望所見。她認為是時候檢討「先訂立後審議」形式,認為立法會可與行政機關商討,處理附屬法例時採用「先審議後訂立」程序,或預留更多時間予立法會討論。

指與網約車修例同日進行

對於被指把關不力,江玉歡再解釋指該《規例》與網約車條例同日審議。她指網約車為新例,加上「從來喺香港未試過」,故投放較多時間處理。她強調並非沒有參與條例修訂討論,指自己「身在曹營心在漢」:「我好記得當時我喺(立法會)二樓跑嚟跑去,都帶住晒耳筒,聽住一邊討論到去邊」,惟最終錯過審議巴士安全帶部分。

會期相撞,她形容「無辦法」,事實上報名參與委員會時想「勤力啲、參與多啲」,惟報名時不知道何時開會,結果會期「火星撞地球」。不過她亦承認,如在場審議修訂時,亦未必考慮到實際操作問題。

至於未有舉行公聽會,江玉歡指政府稱已廣泛諮詢業界及有關持份者,普遍支持修例,而絕大部分「先訂立後審議」的委員會一般不設公聽會,原因是議員可接觸市民,由議員表達意見。

翻查資料,在9月18日,《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委員會有兩節會議,分別為早上8時30分至10時15分,以及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至於巴士安全帶相關的委員會亦同有兩節,分別為下午2時45分至4時45分,以及下午5時至7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