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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律師會倡參考加拿大 引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

【23條立法】律師會倡參考加拿大 引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

【獨媒報導】《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明日結束,香港律師會今日(27日)發表意見書,會長陳澤銘建議在「竊取國家機密」罪中引入公眾利益作為辯護理由,並認為政府可參考加拿大的《資訊安全法》做法。他又認為保障國家安全立法工作與香港人權並非「零和遊戲」,相信兩者可以在優良司法制度下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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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澤銘

相信可平衡國安與人權

在諮詢期完結前夕,香港律師會下午於中環會址舉行記者會。會長陳澤銘表示23條立法十分重要,強調是港府的憲制責任與義務,應優先處理、儘快完成。他又認為保障國家安全立法工作與香港人權並非「零和遊戲」,相信兩者可以在優良司法制度下可取得平衡,並表示歡迎諮詢文件認同法律專業保密權的重要性。

陳澤銘特別提到意見書建議在「竊取國家機密」罪中引入公眾利益作為辯護理由。他認為政府可參考加拿大的《資訊安全法》做法,即如被告能證明公開某機密訊息的公眾利益是超過保密訊息的公眾利益,則有可能作為辯護理由。事前亦要符合其他法律程序要求,例如披露訊息目的是為揭露他人執行工務時所犯罪行、以及在事前曾向相關官員或機構作出報告,但對方並未在合理時間內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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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諮詢文件比03年更充足

2003年23條立法工作引起極大爭議,更激起50萬人七一上街反對,政府亦未能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支持,最終需撤回議案。陳澤銘大讚今次政府諮詢文件用心:我可以咁講,呢次諮詢文件比2003年資料更加充足詳盡。」他

另外,政府建議國安案件可盡快排期審理,並減省某些訴訟程序,律師會要求政府就減省的程序提供更多資訊,以及建議考慮被告在調查期間的權利,包括保釋權。

被問到如何對延長羈留的看法,法庭是否有需要把關,以及是否有需要阻止被告人接見某些律師、煽動意圖犯罪元素的定義等。陳澤銘指至今草案仍未推出,強調意見書只是關於立法原則,現階段亦不適合評論量刑及刑罰內容,承諾在立法草案正式推出後會再逐一研究,但認為可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