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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合併兩暴動案審訊 指「延遲正義非正義」官駁回以免改期對辯方不便

控方申請合併兩暴動案審訊 指「延遲正義非正義」官駁回以免改期對辯方不便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46人被控於夏愨道政總外參與暴動。其中兩案共19名被告將於今年6月及7月開審,惟控方於開審前4個月突然申請兩案合併,指「延遲的正義並非正義」,且分案會浪費公帑,逾半被告反對。法官高勁修今(25日)駁回控方的合併申請,他指若在開審前才更改審期,會影響各方準備,更會為辯方帶來不便,而且疫情尚未緩和,難以同時處理眾多被告。

兩案早前分別定於今年6月1日及7月13日開審,審期分別為25日及35日。兩案合共19名被告,控方於2月申請合併,其中10名被告反對合併。

控方指「延遲的正義並非正義」且分案審會浪費公帑

控方申請合併的理由為,本案發生的暴動事件相同,控方同時強調「延遲的正義並非正義」,及時處理案件才能實現審判的公正。另外,早前亦有審訊同時處理23名被告,法庭過往亦曾批准共涉20名被告的3宗案件合併。控方又指,案件涉及相同證人及證據,若分開審訊會浪費不必要的公帑及人手,加上疫情緩和後已能處理眾多被告的審訊。

辯方反對:改期令部分律師未能出席,被告難短時間換律師

辯方反對合併的理據包括,案件於一年前已定下審期,而律師與被告已建立關係,若於接近開審前才合併並更改審期,有律師或會未能出席,導致被告需短時間内更換律師,新的律師代表須重新檢視逾千頁文件,這會對被告構成不公。辯方又引用案例指,除非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否則法庭不應重新審視決定。

官:改審期會對辯方不便、且疫情未緩和

法官高勁修考慮雙方陳詞後指,更改審期會影響各方的準備,加上早前獲批准合併的案例,是因辯方沒有作出反對。另外,法官認為將要開審前才更改審期,會對辯方帶來不便,而且疫情尚未緩和,難以同時處理眾多被告。因此法官認為沒有充分理由合併兩案,最後駁回控方的合併申請。

首宗案件的12名被告為:20歲學生謝曉峰、15歲男生、14歲男生、24歲曾憲嘉、20歲學生黃昱翔、29歲技術員劉燕嫦、22歲產品檢測員游茜茹和30歲髮型師范瑜。案件將於今年7月13日開審,預計需時35日。

另一宗案件的11名被告為:21歲張偉青、18歲學生張凱欣、23歲電腦技術員張銘彥、18歲學生林卓軒、26歲文員馮浩軒、19歲學生何滿恒、18歲學生鄭曉容、16歲梁姓學生、21歲謝梓健、21歲學生李穎欣、21歲學生蘇家玉。案件於今年6月1日開審,需時25日。

另外兩宗案件則分別於9月及10月開審。

案件編號:DCCC237/2021、23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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