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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提訊4日 46人正式交付高院 吳政亨提初級偵訊7月進行

【初選47人案】提訊4日 46人正式交付高院 吳政亨提初級偵訊7月進行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僅15人曾獲准保釋(惟鄒家成和余慧明早前被撤銷保釋),其餘32名被告還柙至今逾15個月。今為第6次提訊日的第4天,袁嘉蔚及吳敏兒終完成交付至高院審理的程序,連同上周三的17人和昨日的27人,共46人完成交付程序,日期待定。完成交付程序的吳敏兒難掩興奮,不停笑着向旁聽席和律師飛吻、舉拇指,又拉下口罩對律師微笑和做出勝利手勢,並對旁聽席以兩手手指在口罩上畫出笑容。袁嘉蔚亦與律師互相做心,又一邊哼歌一邊入庭。至於吳政亨則要求初級偵訊,排期7月4至8日處理,另7月25日會處理部分被告的申請。

今進行提訊的包括吳政亨、袁嘉蔚及吳敏兒,另何桂藍、譚凱邦、劉頴匡、馮達浚、王百羽、黃之鋒、梁晃維7人也有列席旁聽。

交付完成 吳敏兒難掩興奮 頻飛吻舉拇指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袁嘉蔚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吳敏兒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吳政亨則沒有法律代表。

案件原定10時30分開庭,眾被告約於10時35分入庭,紛紛向旁聽席揮手,黃之鋒亦向律師揮手。列席被告坐最後排,何桂藍、譚凱邦、黃之鋒和梁晃維被懲教人員左右夾坐,提訊被告則坐前排,欄內共有約10名懲教人員。劉頴匡和馮達浚續穿紅色港隊和利物浦球衣,何桂藍穿棗紅色達明一派演唱會T裇。

提訊期間,黃之鋒、梁晃維等不時傾前上身隔着懲教人員與其他人交談,被告亦數度發笑。袁嘉蔚和吳敏兒完成交付後,聆訊短暫休庭,完成交付程序的吳敏兒狀甚興奮,不停笑着向旁聽席和律師飛吻、舉拇指,直至囚室門關上一刻仍一直飛吻,袁嘉蔚則向律師雙手放頭做出大心心。休庭回來,吳敏兒仍難掩喜悅,拉下口罩對律師微笑,又做出勝利手勢和飛吻,後又對旁聽席以兩手手指在口罩上畫出笑容。袁嘉蔚亦一邊哼歌一邊入庭。

中午約12時45分,案件押後至下午4時45分處理,被告嘩然。散庭時,被告紛紛揮手,黃之鋒說:「Bye bye!」王百羽則不滿謂:「4點9喎,痴線㗎。」

吳政亨提初級偵訊7月處理

下午再開庭,所有列席被告左右兩旁均有懲教人員,全部人被隔開坐着,馮達浚則由利物浦球衣換上一件深藍色衣服。吳政亨要求初級偵訊,排期7月4至8日閉門處理。

散庭時,被告紛紛揮手,有旁聽人士大叫「撐住」、「加油」、「保重身體」,亦有人說「劉頴匡你食多啲嘢啦,你好瘦啊」、「好好照顧自己啊,等你出返嚟」,「阿藍寫咗信畀你啊,等收信啊」。吳政亨雙手合十,劉頴匡則做出韓式心心,袁嘉蔚臨步入囚室時飛吻。7月25日將處理袁嘉蔚、吳政亨、劉頴匡及何桂藍提出的申請。

初級偵訊是在裁判法院進行的程序,由辯方提出,以對案件進行初步檢視。控方必須向裁判官提出足夠理據,證明針對被告的表面證據成立,案件才會交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進行審訊。法例規定,初級偵訊須閉門進行。

提訊第4日 46人正式交付高院

今完成交付至高院程序的有兩人,為袁嘉蔚及吳敏兒。

昨(6日)完成交付程序的有27人,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和王百羽。

上周三(1日)完成交付程序的有17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伍健偉、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僅13人准保釋 34人還柙逾8至15個月

本案去年3月1日首度提堂,經歷5次提訊仍未完成交付至高院的程序,期間亦曾數度提堂處理被告申請,惟遭羅德泉拒絕。首提堂逾一年仍未有審期,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4月在拒絕范國威保釋的判詞中,關注案件長期延誤,提議下級法院主動進行案件管理。

現正還柙的被告有34人,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余慧明。

其中鄒家成和余慧明曾獲擔保,但被指違反保釋條件,遭撤銷保釋。

獲准保釋的13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柯耀林、李予信、陳志全及黃子悅。

47名被告依次為: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56歲)、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33歲)、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35歲)、前西貢區議員鍾錦麟(32歲)、吳政亨(42歲)、前南區區議員袁嘉蔚(27歲)、前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23歲)、前東區區議員鄭達鴻(32歲)、前東區區議員徐子見(53歲)、前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34歲)、前南區區議員彭卓棋(26歲)、前沙田區議員岑子杰(33歲)、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64歲)、前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32歲)、馮達浚(25歲)、大律師劉偉聰(53歲)、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61歲)、劉澤鋒(24歲)、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4歲)、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45歲)、前觀塘區議員李嘉達(29歲)、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49歲)、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58歲)、前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38歲)、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43歲)、前屯門區議員張可森(27歲)、嶺南大學學生黃子悅(23歲)、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25歲)、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51歲)、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59歲)、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50歲)、前荃灣區議員譚凱邦(40歲)、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30歲)、劉頴匡(27歲)、前立法會議員楊岳橋(39歲)、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48歲)、鄒家成(24歲)、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54歲)、社工呂智恆(38歲)、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64歲)、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32歲)、前西貢區議員柯耀林(49歲)、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27歲)、前元朗區議員王百羽(30歲)、前東區區議員李予信(27歲)及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33歲),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47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即:

一、為以下目的宣揚、進行或參與一個謀劃,旨在濫用其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根據《基本法》第73條所受託的職權;

(A)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以對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

(B)迫使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

(C)最終導致行政長官因立法會解散和重選的立法會拒絕通過原財政預算案而根據《基本法》第52條而辭職;

二、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選立法會選舉,及/或促致、煽動、引致、誘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該選舉;

三、承諾或同意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在審核或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時,按照該謀劃,行使或不行使其根據《基本法》第73條所訂的職權;

四、承諾或同意在該選舉中當選後,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在該選舉中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或故意或蓄意疏於履行其立法會議員職責,即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案件編號:WKCC8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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