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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3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負責擷取《立場》網站內容的國安警員昨承認,曾擷取多達300多條連結,惟僅其中30項交予辯方。控方昨稱該300多條連結與本案無關,惟今表示,「琴晚先知」該小隊主管曾在《蘋果》高層被捕後,指示隊員「(《立場》)有幾多文章就 cap 幾多文章,因為驚佢哋落架」,並因僅視作「情報」而沒有全數交予本案案件主管。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好大震驚」,重申最基本刑事檢控守則是控方要將所有不使用材料交予辯方;而控方如何挑選涉案17篇文章對本案重要,「我哋要知道佢哋點樣挑選呢17篇,點解其他持平嘅報導你完全忽略唔理。」惟案件的新發展意味他們需時閱讀該300多篇文章並向被告索取指示,明顯會延長審訊時間,余對此表示「非常之不滿同憂慮」。

國安督察收情報《立場》欲下架文章 着隊員「有幾多cap幾多」

負責擷取《立場》網站的國安處警員15186廖浩明(譯音),昨供稱自去年6月24日擷取了30個網址內容,惟在盤問下承認,曾擷取《立場》多達300多條連結。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昨稱獲案件主管清晰告知,300多條連結與本案無關,不知為何證人如此作答。

伍淑娟今澄清,頭5位負責截圖的警察證人,全部歸屬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的小隊,他們只是負責保留網上證據,與負責本案的案件主管是另一隊人。

她續指,去年6月21日,本案其中一篇文章作者陳沛敏和《蘋果日報》一眾編輯被捕,盧督察收到「情報」指《立場》會將文章下架,遂向隊員發出指令,要求將《立場》新聞「有幾多文章就 cap 幾多文章,因為驚佢哋落架」,當中不涉任何「篩選」,「純粹有幾多 cap 幾多。」伍並稱,其後《立場》在6月27日的確宣布將部分文章下架,「與盧督察情報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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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警員15186廖浩明(音)

控方稱昨晚始得悉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指示電郵已遭刪除

伍淑娟指,本案的案件主管於去年7月21日才接管本案開始調查,當天該隊收到30篇文章,包括涉案的15篇及沒有依賴的另外15篇。她表示,「我同案件主管成隊人其實都唔知6月24號嗰隊人係 cap(擷取)咗好多好多圖,我哋係琴晚先知」,會要求盧高級督察落口供解釋此事,包括曾下達什麼命令、截取什麼圖、有多少篇文章、覆蓋什麼時段、涉哪個範疇等,惟盧現時休假,會要求他明天盡快落口供,控方視乎口供內容或會作申請。

法官昨亦下令控方,尋找指示警員擷取《立場》網頁的3封電郵,伍淑娟昨稱警員查閱電腦後,發現電郵已刪除,今再稱發現寄件人亦已刪除相關電郵。她解釋,電腦在記憶體不足下,隊員會手動刪除看似無用、也沒有備份(archive)的電郵,故無法找回相關電郵呈堂。郭偉健稱相信盧督察的口供會覆蓋相關內容。

辯方稱需知為何忽略其他持平報導 惟被捕後網站全刪難呈堂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今天才得悉相關情況,「除咗憂慮之外都有好大嘅震驚」,直指最基本的《刑事檢控守則》,是「你(控方)如果係冇用嗰啲資料要交畀我哋」,惟現時原來警方「唔係截30篇,係300幾篇」。她又指,特別本案就合憲性作挑戰,「當時《立場》有咩文章,點解選擇性(依賴)呢17篇(文章)其實非常重要」,「我哋要知道佢哋點樣挑選呢17篇(文),點解其他持平嘅報導你完全忽略唔理。」她強調,平衡報導的原則對證供很重要,惟現時根本無法得知控方如何挑選檢控的文章。

余又指,尤其本案被告去年12月29日被捕後,「冚晒我哋所有嘢,根本即晚停止運作,全部嘢變咗黑色要刪晒」,如《立場》曾進行很多政府消息的直播,「但我哋冇辦法將呢啲呈堂,因為刪咗之後就冇」,形容是對本案很大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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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

辯方憂或延長審訊、被告還柙超判監刑期

余又指,現時預料將有盧高級督察的證供,而指示截圖的電郵又無法尋回,不知道「係咪真係有(主管提供)網址再click入去嗰頁(截圖),定其實有其他工作」。她表示,這明顯會延長審訊時間,「我哋都需要睇嗰300幾篇文、同當事人攞指示嗰300幾篇文章對案件係咪有特別關係」,很明顯會超越原先估計20天審訊。

余重申,緊接本案後有其他案件需處理,當初因為「搵唔到」其他律師才接本案。而控罪最高刑罰兩年監禁,被告自去年12月被捕已還柙至今近一年,「冇人希望佢地還柙時間超越任何有可能適當嘅監禁。」但她指,現時的新發展「唔係我預期之內」,望向法庭提出對本案時間方面「非常之不滿同憂慮」,辯方暫時只能等待看新的資料。

伍淑娟回應,盧健賢小隊「係將佢哋大量截圖嗰樣嘢視作情報(intelligence)一部分」,故沒有交予本案的案件主管,亦因此控方「琴晚先知道有件咁嘅事」。

警稱300篇文紙本全交主管、不記得其他時間曾否查《立場》

廖浩明其後續接受盤問。他稱記得有儲存該300篇文的電子檔,但「實際放咗喺邊度或者而家存唔存在都需要返去確認」,又首度稱截圖後會列印紙本交予主管,包括全數300多篇擷取文章。

辯方問及除口供提及的日子,曾否在其他時間擷取《立場》內容,廖稱不記得,又指如果曾擷取或可在其電腦尋回,但重申該些檔案是「多餘出嚟嘅電子垃圾」,他或會因電腦沒有容量而刪除。

國安警稱工餘看《立場》直播

對於他稱上司給予一疊載有《立場》網站連結的A4紙,指示他擷取網站內容,廖多次表示不記得收到多少張紙或文章涵蓋的時段。他又同意截圖檔案「TSN」的編號是他自己定下,但否認代表「Target Standnews」,重申「冇特別理由」。

此外,廖否認曾獲指示於《立場》網站搜尋「羅冠聰」、「何桂藍」等關鍵字,亦不曾截取網站上相關人物的負面新聞,或其他媒體就該些人物的報導。但他稱作為一個警察,知道《立場》有很多直播,指《立場》已運作多年,「經歷咗各大小嘅社會運動」,「咁所以我都係有睇佢嘅新聞嘅,佢嘅面書其實我自己本人都有睇」,「閒餘時間可能有睇過(《立場》)直播。」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呈堂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