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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涉前年7.1毀港鐵站設施 被控企圖刑事損壞等7罪今提堂

兩青年涉前年7.1毀港鐵站設施 被控企圖刑事損壞等7罪今提堂

(獨媒報導)2020年7月1日,有市民於港島自發遊行,兩名18歲青年被指企圖損壞天后站的閉路電視和電子顯示屏,及企圖縱火焚燒兩個紙箱,事隔一年半被控企圖刑事損壞及企圖縱火等7罪,今(6日)於東區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2月17日再訊,首被告涉另案正還柙,次被告則獲准保釋。

兩名被告張世康和黎俊熙均為18歲,他們同面對兩項企圖刑事損壞及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港鐵天后站B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港鐵公司的閉路電視和電子顯示屏;及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港鐵公司的四支熒光燈管。

兩人另各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指他們同日在香港北角英皇道14號外,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損壞該地點外的兩個紙箱。他們並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作為企圖縱火的交替控罪,指二人同日同地保管一個打火機,意圖損壞兩個紙箱。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17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準備轉介往區域法院的文件,獲裁判官批准。

張世康涉另案正在還柙,沒有保釋申請。控方不反對黎俊熙保釋,他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及每星期去警署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ESCC2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