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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四晚旺角開花 航海訓練學生掟雪糕筒認暴動罪 囚2年4個月

去年六四晚旺角開花 航海訓練學生掟雪糕筒認暴動罪 囚2年4個月

【獨媒報導】去年六四31週年維園悼念晚會被警方禁止,市民當晚轉往全港各區「遍地開花」。旺角市民聚集期間,有人一度用雪糕筒堵路,大量便衣警衝出施放胡椒噴霧,衝突期間有警員遭硬物擊中而頭破血流。3人事後遭起訴,其中21歲學生投擲雪糕筒並擊中一名警員背部,今(25日)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姚勳智考慮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和讀寫障礙,以及當晚其參與程度,最終判監禁2年4個月。

男學生曾勁麟(現年22歲)承認於2020年6月4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附近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他另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11361,此控罪則存檔於法庭,不繼續起訴。

辯方:被告患過度活躍 守行為期間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和讀寫障礙,自9歲起須接受心理治療,影響他的專注力和自制能力,容易變得激動和易與別人起衝突。案發時被告就讀海事訓練學院的課程,表現良好,屢次獲得獎項。被告只差最後一個環節便可畢業,惟該環節訂於8月底至9月初進行,如今被告接受判刑,必然無法出席,導致學業「爛尾」,對他而言是很可惜。

另外,辯方稱被告過往因為與學院宿友玩遊戲時「玩過火」,導致宿友身體瘀傷,最終於2019年11月以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處理,故本案發生於被告守行為期間,接連牽涉兩宗案件,使被告發覺需要正視過度活躍症的問題。

官:接納被告沒預謀 事出突然

法官姚勳智判刑指,本案的嚴重之處在於逾50人佔據馬路,堵塞交通,對抗警方,被告參與其中,更用交通圓錐筒擲中警察背部,現場亦另有警員受傷,理應採用4年或以上的量刑起點。辯方求情稱,被告遭警方胡椒噴霧誤中,才會一時失控。姚官接納辯方求情所稱,被告沒有預謀,當日身穿休閑服裝路過,事出突然,暴動事件歷時亦不長,被告並非領導角色。

姚官考慮到事件對市民造成不便及交通阻塞,也有警察受傷,再考慮被告個人背景和參與程度,採取監禁3年半的起點,由於被告認罪,刑期可獲扣減至2年4個月。此外,對於被告違反守行為的命令,姚官下令須支付1,000元。

散庭後,被告一邊被帶走一邊道:「等我呀!」旁聽人士則表示:「撐住呀!」

案情指,去年警方基於公共衛生考慮而禁止六四晚會在維園舉行,但是有人在網上號召到各區集會。其中朗豪坊外的空地有市民擺街站,市民手持白色蠟燭或開動手機燈光,眾人叫喊示威口號等。晚上近9時,約50名示威者突然走出馬路堵塞交通,有的人以圍欄、紙箱等雜物堵路。警察分別將2人制服在地上,另有便衣警員上前包圍,舉起胡椒噴霧戒備,以防示威者來襲。其他示威者不斷向該些警員拋擲物品,包括水樽、圍欄燈、雪糕筒等。

有警員遭其中一盞圍欄燈擊中前額,即時流血,之後再遭一個交通圓錐筒擊中,導致用來掩蓋傷口的手亦受傷,而被告身處於該些人群中。該警員事後證實有3處裂傷,須縫5針,左手中指骨折。

新聞影片拍得,被告從人群中投擲雪糕筒,擊中偵緝警員11361的背部,導致背部泛紅。被告其後被當場制服及拘捕。

另兩名被告送貨員劉雨釗(55歲)和無業的曾子良(55歲),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兩人亦分別被控抗拒執行職責的偵緝警員15245和偵緝警長33491。案件將於10月19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DCCC7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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