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外判商「好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在8月5日黑雨翌日後,更改其50名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工作的清潔工合約,將工友的黑雨更津貼由工資的150%改為「0元」,部分工友認為不公拒簽。《獨媒》訪問工友下,更得知外判商一直未按合約支付風更及暴雨津貼。康文署回覆《獨媒》表示,一般而言八號風球或以上,僱員應獲支付1.5倍工資,至於黑雨等情況則透過僱傭合約處理。署方稱已與「好環境」作出聯繫,提醒其有責任按照勞工處發出的相關指引或守則,妥善處理與其僱員的問題。
「好環境」對於突然更改清潔工合約,稱是「誤解」黑雨津貼要求而「更正錯誤」。新合約下亦同告取消八號風球或以上的150%津貼,只容許僱員實報實銷的額外交通費用。
《獨媒》向康文署查詢事件,包括署方如何確保承辦商履行合約條款、署方會如何介入事件、以及有否在招標文件訂明惡劣天氣下的值班安排及津貼。
康文署在周二晚(8月26日)回覆表示,署方按照既定有關採購服務的政府規則和指引,將部分場地的清潔服務外判予「好環境服務有限公司」。一般而言,服務合約訂明當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發出期間,如外判服務承辦商的僱員須要上班,可獲發1.5倍的工資。
至於黑色暴雨警告情況下的僱傭安排,須由外判服務承辦商作為其僱員(包括清潔員工)的僱主,按照勞工處發出有關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的指引或守則,透過僱傭合約處理。
康文署表示已與「好環境」作出聯繫,提醒其有責任按照勞工處發出的相關指引或守則,妥善處理與其僱員的問題。
根據勞工處目前《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僅提及僱主應另外發放當值津貼及往返工作地點的特別交通津貼,或切實考慮為僱員提供安全的接送等,未提及應發放額外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