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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社交平台發「光時」及港獨帖文 兩男遭控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罪 保釋遭拒

涉社交平台發「光時」及港獨帖文 兩男遭控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罪 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兩名男子涉多次於 Instagram 及「連登討論區」發布有「光時」及港獨字眼的帖文,昨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二人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今(24日)被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8月4日再訊,以待警方就被告的電子設備作進一步調查,二人保釋申請均遭《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須還柙候訊。

兩名被告分別為陳偉倫(30歲資訊人員)及陳冠旭(28歲,報稱無業)。

二人同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分成兩宗案件處理,分別被指於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在 LIHKG 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及於2021年1月17日至2022年6月1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在 Instagram 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相片或海報,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控罪書顯示,案件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負責。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控方代表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陳偉倫的是大律師梁麗幗,至於陳冠旭則沒有律師代表,申請使用當值律師服務,當值律師向總部索取指示後任其法律代表。

控方申請毋需答辯,將案件押後至8月4日,以待警方就被告的電話和電腦等設備作進一步調查。兩名被告申請保釋,均遭控方反對,羅德泉聽取雙方陳詞後,指未能信納他們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拒絕二人保釋,二人均須還柙候訊。另陳冠旭保留8日保釋覆核的權利,將於6月30日再訊。據悉二人涉分別於連登及 Instagram 發布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及港獨字眼的帖文。

警方昨指,二人涉多次於社交平台發布帖文,內容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

案件編號:WKCC2144/2022、WKCC214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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