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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一年後被捕 18歲男學生擬認暴動罪 下年2月答辯

潛逃一年後被捕 18歲男學生擬認暴動罪 下年2月答辯

【獨媒報導】前年9月22日,旺角發生警民衝突,一名案發時16歲的男學生被控暴動罪及縱火罪,他獲准保釋後缺席聆訊,法庭遂頒下拘捕令,直至一年後即今年5月,警方在秀茂坪安達邨一單位將他拘捕,其後加控他一項不依期歸押罪,即時還柙。被告今(4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透露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被告擬承認暴動罪及不依期歸押罪,而縱火罪則由法庭存檔,不提證供起訴。被告還柙至明年2月22日答辯。被告押走時旁聽人士紛紛向他揮手及高呼「加油!」。

被告曾俊傑(18歲)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附近,連同蕭樂婷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以及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不依期歸柙罪則指他於2020年4月27日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涉同案的女咖啡師蕭樂婷,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縱火罪及一項暴動罪均成立,今年4月被判囚4年半

案件編號:DCCC 5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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