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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陳真案男學生屢改答辯意向 辯方指被告患專注力不足 需更多時間理解案情

私了陳真案男學生屢改答辯意向 辯方指被告患專注力不足 需更多時間理解案情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男子陳真涉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傷人,並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陳及後疑遭「私了」,6男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原不認罪的20歲男學生,在審訊中途改為認罪,其後於求情當日卻推翻答辯,改為不認罪。辯方今於提訊時指,被告患專注力不足及自閉症,因此需更多時間理解案情。暫委法官高偉雄關注,被告是否指控原審大律師沒有給予他充足時間考慮。辯方回應,被告認為在倉卒情況下,無足夠時間了解案情;但辯方補充,原審大律師可能不夠敏感,並不代表有疏忽。案件押後至3月15日再訊,待辯方呈交誓章。控方就聆訊申請訟費,原因為被告沒有依時呈交誓章,亦不斷改變心意,「唔夠時間係佢一手造成」,導致浪費法庭及控方時間;高官押後下次處理。被告第三次申保釋被拒續還柙。

第五被告徐俊傑(20歲,學生),原本不認罪受審,但他於審訊第4日(12月11日)改為認罪,當時法庭已裁定表證成立。其後於求情當日(12月22日),徐推翻答辯,改為不認罪,並指不同意案情。而原本由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不能繼續代表被告。

第五被告徐俊傑
第五被告 徐俊傑

法庭早前給予時間被告聘請律師,案件今再提訊,被告由自行聘請的姓施大律師代表。

辯方:被告患專注力不足,需更多時間理解案情

辯方確認,被告將會不認罪。辯方亦呈上醫療報告,指被告患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及自閉症,因此需要更多時間理解案情。辯方指,可能被告以為自己明白案情,但其後才發現自己不了解事實的全部。

官問被告是否指控原審大律師無給予充足時間考慮

暫委法官高偉雄表示,法庭不能判斷被告症狀的嚴重程度,但以其了解,症狀不會影響一個人的認知。高官問及需否傳召精神科醫生上庭作供。他又指,相信原本的代表大律師會知道被告的狀況。高官關注被告是否指控原審大律師沒有給予他充足時間考慮。

辯方:原審大律師或不夠敏感,但不代表疏忽

辯方回應指,被告認為在倉卒情況下,沒有足夠時間讓他了解案情。但辯方補充,不是所有人都接觸過患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的人,原審大律師可能是不夠敏感,但不代表有疏忽。高官提醒,若被告是指控原審大律師,辯方亦需要將誓章文件交予對方及法援署。他又指,被告的案件應該會交由另一法官審理。

官要求辯方2月5日前交誓章

高官要求辯方於2月5日前向法庭、控方、原審大律師及法援署,呈交有關推翻答辯的誓章,如上述各方需要回應,則要在2月26日前呈交回應誓章。案件押後至3月15日再提訊。被告第三次申請保釋被拒。據高官透露,被告已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控方申訟費 指被告屢改心意、時間不足屬一手造成

控方就是次聆訊申請訟費,原因為被告沒有依時呈交誓章,他亦不斷改變心意,「唔夠時間係佢一手造成」,導致浪費法庭及控方時間。高官表示理解控方的申請,並指他們有理據且要求金額不多。他將訟費聆訊押後至3月15日一併處理。

就同案其餘5名被告,認罪3人即張潤鋒(25歲,咖啡師)、容志強(32歲,侍應)及鄭朗穎(25歲,文員),還柙至5月22日判刑。不認罪兩人即高縫(61歲,律師樓文員)及鍾志宏(36歲,無業),則定於明年2月8日結案陳詞。

陳真蓄意傷人罪成囚14年半

為本案事主的陳真,被控蓄意嚴重傷害趙家賢及一對夫婦,以及普通襲擊上述女事主的堂姊,早前在高院受審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囚14年半

案件編號:DCCC 3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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