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陳皓桓:民陣不會逐一回應社團主任提問 指如取締將引來更大反彈

陳皓桓:民陣不會逐一回應社團主任提問 指如取締將引來更大反彈

(獨媒報導)警方早前要求民陣就運作提供六項資料,包括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開支、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或款項的銀行及戶口號碼等,指民陣已涉嫌違反《社團條例》。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下午在前年7.1案上庭前見記者,表明堅守原則,不會逐一回應社團主任的提問,又指如果當局取締民陣只會引來更大反彈。

44F45CD6-E03E-40A6-B64F-8947E5502E92

一人秘書處 陳皓桓:有咩組織會儲15年資料?

陳皓桓表示,民陣「感謝」當局來信,讓其只有9日時間,尋找15年來的所有資料。他表示,很難給予資料予社團註冊主任,促請對方捍衛《基本法》,保護港人的人權、民主和自由。「有咩組織會儲15年資料,更何況我15年前只得嗰十幾歲。」他強調,民陣不是非法社團,所以不會理會社團註冊主任的要求,「就算交税都係七、八年資料。依家民陣得我一個,點會有?就算有都好,都唔會交,呢個係原則嚟。」

民陣現時只剩下一人秘書處,即陳皓桓本人。陳皓桓重申,民陣自2002年成立至今,為政黨、宗教、工會和同志組織的溝通平台,多年來均堅守和法、和平、理性和非暴力的原則,並就申請遊行和集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及和政府多個部門開會。

質疑多年來沒要求社團註冊 兼讚「一個大品牌」

陳皓桓質疑,警方多年來均沒有要求民陣作社團註冊,並曾在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的聆訊中讚揚民陣是「一個大品牌」,及和「警方合作得好好」,「如果民陣係非法社團,警方同咁多個部門點解一直同非法社團合作?梁振英2013年仲以行政長官身份稱呼我哋呢個『非法社團』做朋友?」

記者問到,如果民陣不回應社團主任的提問,將有可能遭到取締。陳皓桓表示,當局如要取締堅守和平、理性、合法和非暴力的平台,難以想像日後對社會的影響,憂慮將會進一步剝奪港人的結社和集會自由,「只會引嚟更大反彈。」

CD598B8C-1C18-4D45-863B-63D8E350280D

此外,警方在信中又要求,民陣須交代去年和支聯會等26個團體向聯合國遞交聯署,即要求改善中港人權的目的和原因。

社團事務主任要求陳皓桓在腳日或之前提交資料,並表明如任何社團沒有遵從根據第15條送達的任何通知的全部規定或部分規定,經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