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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人涉駕車助理大游繩者離開 開審前2周 其中14人遭加控暴動

19人涉駕車助理大游繩者離開 開審前2周 其中14人遭加控暴動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有人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警方於何文田一帶截獲7輛車,並拘捕車上的人。19人被指協助理大游繩者逃避警方拘捕,合共被控7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一人另被控危駕罪。案件原定於1月30日開審,惟控方今(13日)申請針對其中14人加控暴動罪,獲法官王詩麗批准,為第二宗「家長車」案件有被告被加控暴動。辯方將爭議控方呈上政府新聞公告、「連登」留言等網上留言作證據,法官指需時閱讀控辯雙方理據,故延至2月2日才開審。

19名被告依次為:35歲船務主任何英傑、20歲學生林斌、22歲學生伍偉楠、32歲地盤工人冼宏俊、32歲秘書林施雅、23歲地盤工人梁卓鋒、20歲理財顧問陳俊鋒、25歲文員麥韜、20歲學生利文熙、17歲學生黃筠喬、41歲商人張頌熙、30歲銀行經理梁穎欣、32歲建築安全主任陳鎮洋、26歲網頁設計員劉淑華、22歲學生黃琪峰、21歲外賣員林鑫濤、18歲學生卓琬宜、24歲項目助理黎靖言及17歲學生陳宇晴。

控方對14人加控暴動 辯方指前天方收控方數千頁文件 需時考慮答辯意向

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他申請針對其中14名被告新增一項暴動罪,包括林斌、伍偉楠、梁卓鋒、陳俊鋒、麥韜、利文熙、黃筠喬、梁穎欣、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黎靖言、陳宇晴,獲王官批准。

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理工大學,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代表其中3名被加控暴動罪的大律師詹俊祺指,辯方前天(11日)才由控方收到逾4,000頁的文件,需時檢閱及索取被告指示,故暫時對答辯意向有保留。

辯方爭議控方呈政府新聞公告、網上留言作證據 官指需時閱讀雙方理據 改2.2開審

控方打算呈上網上留言作證據,包括「連登」討論區留言及 Telegram 訊息,眾辯方大律師表明反對,詹大律師更謂「睇唔到控方有咩理由呈交」。代表第一被告的大律師張民輝表示,將爭議控方呈上的政府部門新聞公告。

最終控辯雙方同意於開審前,將有關證據呈堂的理據及反對理據送達法庭。王官指,法庭需時閱讀相關理據,故將原訂1月30日的開審日期,改為2月2日,屆時將以「案中案」審訊(voir dire)形式處理有關議題。

控方製理大及附近範圍合比例模型 官准法院大樓內拍攝模型

控方透露,控方已將理大及附近範圍製成合比例模型,但礙於模型實物「頗大」,故申請於開審前存放於西九龍法院大樓,獲王官批准,並准辯方屆時檢視及為模型拍照。

19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其中一人另被控危駕擬認罪

19名被告分別被控7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與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陳鎮洋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繞道近理工大學李兆基樓危險駕駛一輛客貨車。他擬承認此罪。

另外3名被告伍卓文、黎敬暐和曾瑞娜在案件首次提堂時未有到庭應訊,遭發出拘捕令。

早前,8人被指駕車接載理大內爬渠離開人士,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5人不認罪受審,控方舉證完畢後,突申請加控鄭錦滿一項暴動罪,獲暫委法官鄭念慈批准,為首宗「家長車」案件有被告被加控暴動。

案件編號:DCCC 313、573/2021(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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