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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理大生認於連登稱「要捉落單狗殺」判囚7個月 官指帖文血腥殘暴

23歲理大生認於連登稱「要捉落單狗殺」判囚7個月 官指帖文血腥殘暴

(獨媒報導)一名23歲理大男學生涉2020年初於「連登」稱「黑警捉我地手足秋後算帳,我哋就要捉落單狗殺!」,又指「要一擊斃命嘅武器,例如刀,切肉嘅最好」。他今(2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判囚7個月。法官姚勳智指,帖文內容血腥殘暴,加上有二百多人「讚好」附和,但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故額外減刑一個月。

被告黃戩烽(23歲,理大土木工程系學生),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另一相同控罪則存檔法庭。

案情指帖文提到「要一擊斃命嘅武器」

案情指,案發時高等法院已批出臨時禁制令,制止故意在互聯網平台發布鼓勵或煽惑使用暴力、意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害的信息。

被告於2020年3月8日凌晨4時,利用「連登」帳戶「肯德基佬爺爺」發布帖文,標題為「手足唔可以坐以待斃,麻包袋準備」。帖文內容為「準備麻包袋,黑警捉我地手足秋後算帳,我哋就要捉落單狗殺!!!要一擊斃命嘅武器,例如刀,切肉嘅最好,不過唔好用鋸扒嘅鋁齒刀(鋸扒都切到攰,諗下劏頸要幾大力,成功率有幾低)」。

帖文續指「菜刀(唔夠尖),有咁尖得咁尖,例如切生肉嘅鋸齒刀先啱用(夠尖,從後,壓刀落頸,拉刀)。如果隔離有另一隻狗想反擊,嘗試殺埋佢,就用斬(因為已經被發現,就正面還拖斬)」。

案情指帖文獲254個讚好及13個不讚好

同日早上,警員12844進行網上巡邏時,發現該帖文當時獲254個「讚好」及13個「不讚好」。被告的帳戶更被發現曾張貼大量政治議題帖文,包括支持2019年6月以來的暴動,以及仇視警方、政府。

被告警誡下稱發帖純發洩、無意煽動傷警

警方於2020年9月30日搜查被告住所,被告承認擁有家中的一部電話及手提電腦,並自願解鎖。警方在電話發現連登帳戶「肯德基佬爺爺」已登入,但涉案帖文已從連登移除。另亦有多個帖文關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社會運動及仇警情緒。

被告於警誠下承認擁有「肯德基佬爺爺」連帳戶,但聲稱無意煽動他人傷害警察,他表示:「我喺 Facebook 同連登所講嘅嘢純粹只係想發洩下,我真係無諗過叫人出嚟傷害警察」。

被告又稱,他在網上見到類似帖文,並加以編輯,最後重新發布涉案帖文。他發布帖文是為了爭取關注及發洩情緒。

辯方求情:被告因案不能成為註冊工程師

辯方求情指,被告坦白並與警方合作,案發時他低估行為的法律責任。他有志向土木工程行業發展,畢業後任助理工程師,但因案不能成為註冊工程師,這對被告來說已是很大教訓。

辯方亦提到,被告於案發時遭逢家庭巨變,其父母離異、父親公司亦倒閉,因此被告轉移到網上宣洩情緒。辯方續指,被告孝順並把大部分收入給予家人。被告的求情信透露,對於衝動行為感到後悔,但因案已受到3年折磨。

官:帖文血腥殘暴、二百多人讚好附和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本案控罪嚴重,而且帖文內容血腥及殘暴,亦有二百多人「讚好」附和。姚官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8個月,另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節省法庭時間,亦因案飽受折磨,而且重犯機會低,因此減刑一個月,共囚7個月。姚官提醒被告出獄後不要再犯案,要好好工作及報答家人。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6日及2020年3月8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 43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