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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大生評議會提「感激」梁健輝議案囚2年 全數提出刑期上訴

4港大生評議會提「感激」梁健輝議案囚2年 全數提出刑期上訴

【獨媒報導】4名港大生被指於前年7月的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支持「感激」7.1刺警男子梁健輝的議案。他們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各判囚2年。繼評議會前主席張敬生和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不服判刑過重,提出上訴後,餘下兩名被告、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及文學院學生會前代表容頌禧亦針對刑期提出上訴。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未有聆訊日期。

4名上訴人分別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前主席張敬生、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及文學院學生會前代表容頌禧。

4人早前承認一項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至於「宣揚恐怖主義」罪則獲撤銷。

原審法官謝沈智慧在今年10月30日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4人以評議會的最正式渠道作出煽惑,美化暴力,引起傳媒廣泛報導及國際關注,是濫用權力和「公器私用」,公然挑戰法律。法官亦批評,被告於引起社會公憤後始撤回議案,悔意非常膚淺。

法官以3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於即將開審前才認罪,僅扣減五分之一刑期至28個月;另因被告年輕和撤回議案,再減刑4個月,4人各判囚兩年。

案件編號:CACC 2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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