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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金鐘暴動 不認罪浸大生稱穿黑衣無特別原因、從未用傘戳警員

7.1金鐘暴動 不認罪浸大生稱穿黑衣無特別原因、從未用傘戳警員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早上,大批示威者在龍匯道一帶聚集,並向舉行升旗禮的會展推進,與警方發生衝突。9名男子當場被捕,其後踢保,事隔逾兩年半遭控暴動罪,5人早前認罪,其餘4人不認罪,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現時19歲被告、浸大學生戴嘉平親自作供,他稱在案發前一日,有撐警人士破壞反修例人士於金鐘設立的憑弔區和連儂牆,因此想到現場「睇吓宜家嘅情況」。他之後走到「煲底」,有現場人士給他眼罩及手套,他拒絕不果,欲離開時又與哥哥失散,終在警方推進時被撞跌和拘捕。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戴嘉平當日身穿黑色上衣、長褲及深色波鞋,他稱沒特別原因:「衣櫃求其攞一件。」對於控方指他曾用雨傘戳警員,戴嘉平則稱自己沒有帶雨傘到現場,亦沒有在場人士給他雨傘;他稱從沒用雨傘戳警員:「因為由頭到尾都冇揸起過遮。」

案發時讀中三 得悉金鐘憑弔區被破壞 欲親眼看故前往

戴嘉平供稱,案發時他14歲,就讀中三。2019年6月30日晚,他到爺爺嫲嫲家中吃飯後,與同案被告哥哥戴嘉正在該處留宿。他翌日早起,與哥哥討論到在6月30日,有參加支持警察集會的人士,破壞了反修例人士於政總東翼設立的憑弔區和連儂牆「所以想過去睇吓宜家嘅情況係點樣」。

戴嘉平
遭校方停學一年、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 戴嘉平

他稱當時只得14歲,但已有留意時事,反修例運動爆發後校內同學會不時討論;他留意到不同傳媒在同一件事上有不同報道方式,「有啲會重點報道示威者犯法,有啲會重點報道警察使用武力」,因此想「去現場親眼睇吓」。

他表示有考慮人生安全,但因為當時仍是社會運動初期,「示威都叫做大致和平有序」,而且時間尚早,故仍選擇前往。

見示威者與警對峙「有啲距離」 未離開因 「行咗咁耐不如去埋」

戴嘉平供稱,在7月1日早上約6時多,他與哥哥從爺爺嫲嫲位於灣仔的處所出發,沿軒尼斯道行往金鐘。他指中途沒有封路,街上有人流但不多,亦有汽車行駛;當時時間尚早,軒尼斯道大部分店舖沒開,但海富中心的麥當勞有營業。

他和哥哥走上天橋後,見到夏慤道有示威者疑在堵路及與警方對峙。戴稱,當時想過即時離開,並特意在天橋上張望差不多5分鐘。不過,他見示威者和警方「有啲距離」,「好似兩邊都冇郁過咁」:「同埋嗰陣細個,想法有啲天真,覺得都行咗咁耐,差唔多20分鐘,不如去埋憑弔區(同連儂牆)啦,都好近啫,呢個係我嘅想法。」

現場人士給予眼罩及手套 曾拒絕稱「我哋唔係示威者」

他和哥哥遂前往政總東翼,見到憑弔區和連儂牆已經修復,便再行往煲底(立法會示威區)。他們約7時後到煲底,見到該處有幾十名示威者,有些穿黑衣,有些戴上頭盔、眼罩等裝備。

一名不認識的男子上前與兩人搭訕稱:「你哋嚟做咩㗎?身上咩都冇嘅?口罩都冇個。」之後他從袋中取了一副透明眼罩及一對手套,塞進戴嘉平手中,戴立即表示:「我哋唔需要,因為我哋唔係示威者。」惟對方堅持把物品塞進他手:「得啦,咁多嘢講。揸住,保護自己。」男子之後轉身離開。

欲離開時與哥哥失散 警推進時被撞跌落地

戴嘉平供稱,當時不懂得處理手上的眼罩和手套,因此曾與哥哥討論;他們覺得男子沒有惡意,不好意思立即扔棄眼罩和手套,便各手持一件物品,想歸還給男子。戴又稱曾將眼罩掛在頸上,但從沒戴在臉上。

戴嘉平和哥哥之後向灣仔方向行走,欲步行回爺爺嫲嫲家中。約7時15分,他們途經龍匯道的中信大廈,見到現場有示威者堵路,但兩邊行人路仍能行走。兩人走到巴士站附近位置時,戴突然感覺「好嘈」,但看不清前方發生甚麼事,只見到開始有示威者向後走。

戴稱當時感覺「係驚嘅」,故改為向後走;因情況混亂,他走到煲底出入口才停下來,但發現哥哥不在身邊,遂走回立法會道迴旋處和龍匯道尋找他。他在巴士站位附近找回哥哥,並再遇上警方向示威者推進。他指今次是與哥哥一同往後走,期間「好多人膊頭撞膊頭」:「我就喺走嘅時候被人撞跌落地下。」

被捕時遭揮打警棍 被警告「不要反抗和襲警」

戴嘉平嘗試站起來時,有警員上前並向他揮打警棍。戴覺得很痛並多次大叫「唔好打」,警員則著他不要反抗和襲警;戴坐在地上高舉雙手,不久後再按警員指示「行埋一邊」及坐下。

戴表示,自己沒有參與任何非法集結或暴動,亦無襲擊任何人,因此被捕時才會稱:「我唔知點解被人拉,我乜都冇做到。」

案件明午續審。

案件編號:DCCC 3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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