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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上環遊行譴責警方開槍 尚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星期日上環遊行譴責警方開槍 尚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在上周日晚(7月21日)於上環信德中心對出施放催淚彈,更在無預警下開槍射向示威者。曾於7月7日擔任九龍大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人的劉頴匡,再發起於本周日(28日)在上環遊行,聲討警方做法。劉頴匡昨日曾與警方會面,但尚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劉頴匡申請的遊行定於7月28日星期日,由中環遮打花園出發,經中區警署遊行至中山紀念公園舉辦集會至晚上11時。他稱兩日前的星期三已向警方遞交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尚未就遊行詳情作出任何表態,亦未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昨日亦只向他查詢糾察人數及遊行路線的詳情。

劉頴匡表示,遊行目的是聲討7月21日警方於上環在無預警的情況,由天橋上向天橋下的市民開槍。他指由上而下開槍,「打中頭部必足以致命」,質疑警方辯稱已作出「涵蓋式警告」,「有警告唔等於開乜槍都得」。劉頴匡呼籲有意出席遊行的參與者「一人一頭盔、一人一口罩」,表達對警方使用暴力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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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外亦已架設水馬陣

劉頴匡昨日和警方會面,表示已安排30名糾察人員負責維持和平、安全的遊行,惟警方沒有進一步表示會否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劉頴匡估計警方擔心在晚上集會過後會有市民自發的後續行動,他指如警方有此擔憂,亦盡快就上週日元朗及上環的事件向市民全面交代。「無人可以叫得停遊行後嘅自發行動,除非政府正視市民訴求。」

他引述《公安條例》,若明天下午3時,即遊行舉行前24小時,警方仍未有回覆的話,將視作警方不反對是次遊行。劉頴匡呼籲市民,「自由靠自己雙腳行出嚟,無須警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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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警方向周六元朗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劉頴匡認為是收窄《基本法》賦予港人遊行集會的權利,如上環遊行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他表明會堅持繼續和平遊行和集會。

獨媒記者上周日於上環現場拍得有橋上警員在未有示警下開槍,警方在昨日的記者會上,稱在天橋上的警員觀察到橋下有個別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磚頭,因此以44mm發射器發射海綿彈。警方指當時已展示涵蓋式的旗幟作警告,所以無須再另外舉旗示意即可使用槍械。

記者:黃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