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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家」潘浩超涉向警總外牆及7警員掟雞蛋 遭加控至9項罪名

「畫家」潘浩超涉向警總外牆及7警員掟雞蛋  遭加控至9項罪名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綽號「畫家」的潘浩超涉參與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被加控至7項襲警、1項刑事毀壞及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共9項罪名。案件押後至9月11日再訊,潘需繼續還柙。

潘浩超(31歲)綽號「畫家」,自案件上月被捕後還柙至今。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提堂,約30名市民到場旁聽。

有關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的案件中,潘由原本被控一項襲警罪名,今被加控至七項;律政司透露,控罪指他的行為包括向警察掟雞蛋,共涉及7名警務人員。潘原被控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今律政司修改控罪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有一項刑事毀壞罪名,指潘向警總外牆掟雞蛋及損壞扶手電梯,令潘所面對的控罪增至九項。案件押後至9月11日再訊,期間潘需繼續還柙。

此外,潘涉及另一宗刑事毀壞案件。控罪指潘於本年1月16日金鐘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無合理辯解下損毀司法機構的一張枱。潘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9月26日作審前覆核。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