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談論到有些候選人支持臨選前棄選機制,他們絕對顧全大局,希望35+,但他們亦對有約束性的初選機制抱著一種合理憂慮。這憂慮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對於現階段知名度較低的候選人,初選會否減低他們勝出的機會率?二是對於資源較少的候選人,初選會否增加他們的財政負擔?
對於第一方面的憂慮,筆者絕對認同,一個初選必須提供足夠時間,足夠曝光,足夠辯論平台,讓每一位候選人都有機會去表現自己,爭取選民的支持。
筆者抛磚引玉,認爲初選競選時間至少需要有五至六個禮拜,曝光方面需要各友好媒體努力配合,初選辯論亦可在友好電視台或在網上直播。若初選能做到如此,筆者相信就算把2016年的朱凱迪放在2020年,崛起時間表只會推前6個星期:他的選舉工程會改在6月開始,在7月的初選辯論仍會一鳴驚人,然後毫無分別地高票贏得初選及大選。
本聯署認爲在施加壓力要求候選人參加初選的同時,我們亦有責任確保初選公平公開公正。希望各位聯署者亦踴躍參與討論,建議方法去增加初選公信力,以減輕候選人的憂慮,令他們安心參加及認同初選。
關於第二方面憂慮,筆者則持相反意見,認爲初選其實反會減輕候選人的財政負擔。這似乎有悖常理,但筆者嘗試以兩個角度去解釋。
(1)先從初選勝選人士角度去看。假設一個有約束力的初選,成功地限制出N隊正選大選隊伍(Plan B隊伍除外)。到時候,大選時的宣傳策略將會有根本性的改變。
爲什麽會這樣說?因爲在以往的立法會大選,就算是同屬民主陣營的候選人,其實也是彼此的競爭對手,導致每人都需要花費大量資源宣傳自己。
但假如我們成功限制出N隊,民主派的出綫隊伍們就不再需要互相競爭,相反,他們會希望各隊得到大約相同選票。因此,這會製造極大誘因令N隊民主派隊伍聯合宣傳,一來節省金錢,二來平均曝光以求平均選票分配。拉上補下,省下的金錢很有可能足夠覆蓋初選支出(畢竟大選支出通常高於初選支出)
(2)在初選落選人士角度去看呢?首先,大家需要瞭解立法會選舉資助計劃:基本上,大選時候選人能獲得每張得票15港元的資助,前提是候選人必須勝選,或得票5%以上。
就當敗選人士得票5%以下吧(一個敗選人士鎅去5%的票,會成爲全民公敵)。在大選時敗選,財政上會全軍覆沒。但在初選時敗選,則仍有機會重新組隊(現在建議的初選機制允許如此),成爲大選時勝選隊伍的一份子,從而有權分配到每票15港元的資助!
因此,從兩種角度來看,初選都能幫助候選人節省金錢!
希望這篇文章能消除各人對初選的憂慮!如果你讀後亦同意文章論點,請簽名撐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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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要初選 「三不投」聯署】發起人
李伯盧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