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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襲移路障女途人 16歲男生被控暴動傷人出院應訊 辯方反對事主匿名

涉襲移路障女途人 16歲男生被控暴動傷人出院應訊 辯方反對事主匿名

(獨媒特約報導)周日(5月24日)市民自發上街抗議《國歌法》及「港版國安法」,在港島多處堵路。一名女子在天后移除路障期間,遭襲擊「私了」,16歲男生當場被捕,遭起訴暴動及傷人罪。案件原本昨日提堂,但男生仍留院,至今日出院後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押後至8月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男生獲准保釋。

16歲姓黃男生被控於本年5月24日,在天后興發街與琉璃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者,非法及惡意傷害X;以及參與暴動。據了解,女事主X嘴唇及手肘擦損,臉和手腳紅腫。

控方擬替受襲事主申請匿名令,稱事主擔心身份公開後的自身安全,但其後澄清被告並不知道事主的身份。辯方提出反對。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控方需要提供匿名令的法律理據,又質疑,若果擔心自身安全是合理理由,那往後所有傷人案是否都需要替事主匿名。控方其後表示,現階段撤回相關申請,但保留日後提出申請的權利,屆時會準備陳詞和理據。

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須每周3次報到、居於報稱住址、遵守晚上10時至6時的宵禁令,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ESCC957/2020

記者:黎彩燕